优秀教师韩玉珩出差北京遭劫持劳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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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9年2月20日,河北秦皇岛大法弟子韩玉珩因公到北京出差。下午七点半左右,她与同事一行7人,住宿在玉泉路附近的铁建宾馆,被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恶警绑架。

被邪党机构记录在册的大法弟子的身份证都有记载,当住宾馆用身份证登记时,有特殊提示。国保大队通知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于21日深夜一点半左右,警察以查房的名义,让服务员打开了韩玉珩住宿房间的门。警察进入房间,看到床上有一本《明慧周刊》,随即翻韩玉珩所带物品,翻出了两本《九评共产党》,几封真相信,几套神韵晚会光盘(三张盘一套),不干胶小纸片,二十张左右真相纸币,一本《转法轮》。

恶警随即将韩玉珩绑架到永定路派出所,第二天下午被送往海淀区清河镇龙岗路25号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后又被劫持到北京大兴劳教人员调遣处,非法劳教两年。

修大法身心受益

韩玉珩,女,40岁,河北秦皇岛市教育局教科所初中室主任,高级教师职称。1990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系,大学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

韩玉珩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以前,韩玉珩有多种疾病,非常严重的鼻炎(每年天气变凉就不得不戴上口罩)、胃炎、肩周炎、妇科疾病,多处医治也不见效。

自从修炼大法以后,韩玉珩身上各种疾病都奇迹般的不翼而飞,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真实存在,所以她积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家里是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好女儿;工作上认真负责,领导交给什么工作从来不挑,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处处忍让,乐于帮助别人,深受同事们的喜爱,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韩玉珩是秦皇岛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秦皇岛市骨干教师、河北省优秀教研员,获得省、市级荣誉证书20余项,曾在秦皇岛电视台上讲过公开课,并编写全国通用教材等书籍近20本,在学术上有骄人的业绩。

韩玉珩所获的部份荣誉证书

韩玉珩参编的书籍

1991年在全市生物教师优质课评比中荣获一等奖;1991年撰写的论文《小白鼠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小肠绒毛和微绒毛的电镜观察》发表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上;1992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市教委记功奖励;1993年在全市电化教学优质课评比中荣获二等奖;1993年在河北省电化教学优质课大奖赛中荣获全省二等奖;1991年和1997年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做市级观摩课一节;1998年参与编写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条件与方法》由教育出版社出版;2001年参编了《冲刺初中生物奥林匹克》;2002年参编了河北少儿出版社出版的新课标初中生物教材,2003年参加了教师用书的编写。该套教材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已在河北、广东、福建、山西、河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试验区使用;2003年参编了河北少儿出版社出版的新课标高中生物教材,该套教材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使用;2003-2005年间,受河北少儿出版社和省教科所的聘请,完成了对河北省(包括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沧州等地)生物教师新课标、新教材的培训,并对外省的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部份教师进行了培训,培训效果良好;2004年,因在教育教学研究中成绩突出,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优秀教研员;2005年参加了河北省首次生物中考命题工作;2007年她指导的教师张艳娟在河北省高中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2008年被认定为秦皇岛市初中生物学科骨干教师;2007、2008连续两年获市级嘉奖。几年来,在河北少儿出版社、河北美术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地质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等公开发行其参编的高中教科书生物学《遗传与进化》和教师用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教材和教师用书及《同步训练》、《新教材同步训练》、《中学生物课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研究与实践》、《生物学课堂教学设计案例》上下册、《TB同步训练》上下册、《新课程初中复习指导》等近20本书籍。

进京上访遭迫害

法轮大法的修炼,使韩玉珩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整个生活环境都充满了阳光,身心受益。不但没有影响工作,反而使她更加严格,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开始全面镇压法轮功,造谣、诬陷、抹黑法轮功。

1999年10月,为了将自己的亲身经历所证得的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及政府,为法轮功申冤,韩玉珩进京上访反映情况,没想到看到很多法轮功学员一到信访办就被抓,根本不让反映情况。韩玉珩只好去天安门证实法,正在炼功就被抓了。在北京被关押了一两天,被送到秦皇岛海港公安分局二处,由于不肯放弃信仰,又被转往秦皇岛的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当局采取背铐、铐暖气管子、长时间不让上厕所等各种虐待折磨,想让韩玉珩放弃信仰,没有奏效。后又采取卑鄙流氓的手段,诱骗家属包括父母、丈夫和幼小的儿子,给她施加压力,求她放弃信仰,但韩玉珩深明大义,信仰坚定,后被送洗脑班迫害。

有关部门违法情况

目前韩玉珩已经被送到了“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有关机构已经将劳教两年的决定书邮寄给了家属。

韩玉珩案件有关部门违法执法、枉法裁判情况

一、程序违法

1、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永定路派出所人员,于2月21日非法闯入铁建宾馆,未出示任何证件、身份证明,未出示搜查证,非法翻看韩玉珩的私人物品,属非法搜查。

2、非法扣押韩玉珩的私人物品未依法出具任何清单给当事人家属,并拒绝归还家属,系抢劫行为。

3、将人非法抓走,未依法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而且用威胁口气告诉韩玉珩随行同事:不得告知当事人家属。其带有主观恶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4、公安分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公然践踏法律,剥夺当事人合法权利,严重侵权。

二、认定事实错误

劳教管理委员会认定当事人“窝藏”法轮功宣传品,可是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宣传品”是非法的,不准携带。所以,其以此来认定当事人行为违法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关于法轮功的材料在中国大陆随处可见,在办公室、商店、个人身上以及私人住宅甚至政府机关都有存放。中国现有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不得存放此类物品,某些单位或社区迫于压力下发的上缴此类物品的通知,不是法律,是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是无效力的。因为它对任何人、物都没有丝毫威胁或伤害,它完全属于言论与信仰范畴,是自由的,是受宪法保护的。而且,该决定书也没有指出当事人抗拒的是国家的哪部或哪条法律实施,妨害了哪项管理秩序,也不可能指出,因为它根本不存在。

三、适用法律错误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存在,更不应用来处罚人,应予废止

劳动教养制度与国内的法律是抵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不需审判,甚至被劳教人员没有上诉的权利,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部门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随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此种处罚方式为法制国家所唾弃,这种做法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都不会有的,觉得不可思议,毫无人权可言。

劳动教养属行政处罚措施,由行政机关审定。按中国立法的惯例和《立法法》的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务会制定,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无权制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规定。截至现在,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制定出劳动教养的规定,没有法律的规定做依据,就不能对公民作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可见劳动教养的存在是非法的,以此作为处罚当事人的依据是对宪法的亵渎,是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耻辱,是对当事人尊贵的人身权利的侵害。

综上,海淀区公安分局永定路派出所违法执法,非法抓人,行为无效;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当事人韩玉珩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都存在严重错误,应立即予以撤销,无条件释放韩玉珩,并赔偿给当事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关裁决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应追究其相应责任,当事人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参与迫害的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预审处、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办、海淀公安分局其他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等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劳教的部门)
部份通讯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
电话:65246279、65135130、69243071、85225050
北京市公安局总机:010-85225050 转各科室;举报电话65246271、8522505、65245143、62368284、63952083、68317307、62228119、84015300、87680101、65133343 、69731177、67616969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
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信访处,邮编100740
党委书记、局长:马振川 副局长:余某,(迫害高智晟律师主犯)
国保总队处长:孙荻 13801034342(迫害高智晟律师主犯)
国保总队便衣:胡音达 国保的一个科长:刘卫
国保总队:杨顺 国保总队九处:马凯
国保的:孟庄 国保总队行动处副科长:肖秋明
国保总队团委书记:尹航 国保总队民族工作处副科长:马洪民
刑侦队刑技处计算机室高级工程师:冯才刚 信息通信处:秦迎伟
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孟繁荣 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史崇欣

北京市政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已经核实)
邮编:100074
电话:010-65192114

北京市监察局:64305577-6415;北京市法制办公室:65193442
北京市人民来信来访接待:68317307,63088134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3102103,65291114,65192396
市长热线:12345 65128088
市长:郭金龙;副市长:吉林、蔡赴朝、刘敬民、苟仲文、黄卫、丁向阳、陈刚、程红、夏占义;秘书长:黎晓宏 崔鹏
王芳: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
电话:65193457 邮编:10074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1号

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邮编100005
举报电话010-58762000 电话:010-68682000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
副检察长、市妇儿工委委员:甄贞
5、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
地址:区西三环南路9号(六里桥立交桥西南侧),邮编:100073
联系电话:63802599; 北京市纪委书记:马志鹏
副书记:张厚崑、王海平、隋秀梅、于春生;常委:张同生、王荣军、刘经宇、马燕军、边学愚、李振奇
兼职常委: 董小兵、仲兆军;监察局长:张厚崑;副局长:杨小兵、宋兰刚、刘东波

6、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执行机构),邮政编码:100054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大街7号;电话:8352065、83502060
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局现任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肖士明;政委:张兴荣;副局长:姚占良、戴建海、刘鹏涛;纪委书记:迟月英;局政治部主任:陈庆利

7、决定劳教处理的机构--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100053
电话:010-83560715.主任:周继东。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6层

8、求助:请查询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韩玉珩劳教的部门)的电话、地址

9、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说明:电话以6290-开头的,地址为: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邮编 100085
电话以82-开头的,地址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邮编: 100089
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 邮编 100085
010-62902266转3500或3582
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邮编100085
所长:(注:原所长白刚已调离,新任不知) 电话:010-62902266转3500或3582;所长:朱玉朝 电话:010-62902266转3711,办案人员:朱姓警官62902266转3732;看守所队长 朱峰 010-82883420
海淀分局预审处010-62902266-3078(906办案室),刘佳音
海淀公安分局预审处处长(有该部门)
海淀分局法制处:010-62905257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邮编:100089
010-82628056
海淀分局信访:010-82519060
信访:潘磊:010-82519269,警号:039109
督察:王督察,警号:039585,电话:82519210
李督察,电话:82519210
海淀分局办公室:010-82519045
北京海淀分局610勾磊,手机13911833447
北京市海淀区国保大队:010- 82519350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010-82519110
局长:金某,局长:张伟刚:010-82519110;政委:王聚成
海淀分局纪委:010-82519180;海淀分局督察:010-82519210
预审员:010-62902266转107室;督察办:82519638,82519213,政治处:82519140,82519529
内设科室:
内保处:010─82519636,82519638,82519216,82519213
政治处:82579064 [email protected] 工作人员
张伟刚 局长 82519110 [email protected]
王聚成 政委 82519110 [email protected]
工作人员姓名 工作部门(内设科室) 职务(岗位) 联系电话 EMAIL
王连军:纪委副科长 82519180 [email protected]
杨发年:纪委民警 82519180 [email protected]
吴京萍 纪委民警 82519180 [email protected]
吕爱鹏:内部单位保卫处助理调研员 82519636 [email protected]
刘京风:内部单位保卫处副主任科员82519637 [email protected]
贾京萍:内部单位保卫处主任科员82519638 [email protected]
警务督察队副队长 82519216 [email protected]
警务督察队分队长 82519213 [email protected]
警务督察队分队长 82519213 [email protected]
姚永新:高校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82519726 [email protected]
王满堂:高校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82519722 [email protected]
李少文:高校治安管理处助理调研员82519725 [email protected]
李云飞:高校治安管理处科员82519728 [email protected]
马旭毅:政治处科长 82519130 [email protected]
童桂兰:政治处副科长 82519140 [email protected]
徐小熳:政治处民警 82579064 [email protected]
潘磊:010-82519269 (信访)
督察:王督察,警号:039585
李督察
海淀分局办公室:010-82519045

10、海淀区纪检委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邮编:100089
电话:01082579350 
谭维克、林抚生、周来升、彭兴业等区四套班子领导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京生
区委书记谭维克
11、韩玉珩现在所在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十大队,邮编:102614
处长:刘宝友
处长:吴春成
劳教执行科:010-61291199转8120 孙警官,警号:1151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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