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援手 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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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8年2月11日,是大年初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一群孩子在他们的英语教师陈曼的带领下,正开展他们的少儿培优活动,内容是英语补习和传统文化教育,主题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

下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陆新华带领十多名警察,闯进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面对着突如其来得恐怖场景,孩子们的天真可爱的笑脸瞬间凝固,转而变成一片哭喊声。恶警对小孩和家长进行摄像,并将十几个小孩和家长隔离,对那些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又吼又叫,威胁、哄骗小孩说出家长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体情况,孩子们吓得哭成一片。这是警察机关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对一群上课的孩子,一个警察就可以控制住局面,却冲进来十几个警察,不知道他们使用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平时市民遇到抢劫时打110报警时顶多来那么一两个警察人员,还只是进行一般性的询问、了解。这次为什么要动用这么大的警力直接来抓捕一群孩子呢,而且是在大年初五,显然是事先谋划已久了。什么目的?一大群拿国家俸禄的警察兴师动众,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来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真是为了社会稳定?

近十年来,我们时常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大批警察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履行任何手续地强行抓走;有如“文革”式的抄家、抓人,没有任何法律来保护我们,我们被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警察蛮横和歧视的言行,使我们和家人饱受人格侮辱、歧视;受造谣媒体欺骗和权势高压,人们象躲避瘟疫一样避开我们。当天警察将陈曼、熊英姿二人抓到武汉市二支沟女子收容所,拘留十五天。不知道警察使用什么法律,行使什么手续来拘捕这两个女子。给她们定的是什么罪名。

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孩子培优活动,却酿成一幕悲惨的结局。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2008年2月19日,一群身着便衣的人,一大早又来到胡慧芳家,当着她9岁女儿青青的面,暴力绑架了胡慧芳。他们不敢堂堂正正穿着制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着很多街坊邻居的面,恶徒们根本是毫无顾忌的行凶,两个男恶警把胡慧芳夹在中间,一边向外走,一边用力将胡慧芳的胳膊扭到身后,并将她的头用力压住,胡慧芳疼得大叫。青青的爸爸当时在广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俩人。恶警根本不顾只有9岁的青青无人照料,将她一人留在了家中,无人理会孩子惊恐的大声哭叫,左邻右舍也无人敢管,可怜的孩子眼看着妈妈从身边被绑架而去,家中再无别人,只好将自己一个人锁在屋里。而不远处派出所门口的宣传画上,一个警察叔叔面带笑容正牵着小朋友的手过马路。警察是执法的,首先自己就要遵守法律,警察人员执法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文明执法,而这些便衣在光天化日之下却干出这么一件暴力绑架抓人事件。却没人敢过问、制止。

时隔不久,2008年2月28日,警察又非法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当时他正在水果湖附近,开车上班的途中,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对家属的通知,被送往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后又被秘密转到汉口二道棚洗脑班非法拘禁。所谓洗脑班----610办公室自己称为“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中共一级党委下面的610办公室办的,就是610办公室自己在违法抓人、在破坏法律实施。不是一直在讲“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吗?中国的哪条法律允许把公民关押在这种法制教育学习班。那是谁在破坏“依法治国”,谁在破坏“依法执政”。

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个超越一切法律之上的政治运动,目的是不择一切手段(包括各种非人性、残忍的手段)打垮法轮功炼功群体。法律也要为这场政治运动服务,受害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在中国大陆无处伸冤。

其间周肖军的老母亲多次到武汉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派出所等地查询,要求见到她唯一的儿子,可是这些机构互相推脱,谁也不愿负责表态,却又费尽心思胡编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强加在周肖军头上,为他们荒唐的行动寻找借口。

武汉市610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为了捞取政绩,共同制造这起绑架事件,同时编造伪证进行陷害,打压善良百姓、制造恐怖。610办公室是在1999年为了对法轮功民众进行镇压而由中共中央成立的,是在幕后操纵迫害法轮功,非法抓人、关押人的幕后黑手。上述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和二道棚洗脑班就是610开办的,也就是中共党委的一个机构在超越法律、超越政府进行非法抓人、非法关押人。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过去叫政治保卫处,现在觉得不好听改称国保大队,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专门用来把人定为反革命进行迫害,搞政治运动整人的机构,所以有人过去把它叫做反革命处,是警察系统内的一个毒瘤。如果不是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公安局一处就给取消了。所以610办公室和公安局一处,为了维持它们的存在,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利益,就勾结在一起迫害法轮功和善良民众。他们要经常编造点什么大案要案欺骗政府、人大,来获取资金,维持它们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年初五,拿国家俸禄的警察兴师动众对付一群妇女儿童的目的。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

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它们宣布批捕陈曼、周肖军、胡慧芳。把人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后进行批捕,这也是中国司法机关的特色。那个洗脑班是法律允许得关押人的地方吗?那是谁在违法,是谁在犯罪。

武汉市610说陈曼等人用法轮功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学习,却被说成是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其实,从法律角度讲,这也不是一个罪名。这些孩子都是父母同意,自愿来学习的。如果争夺下一代是一个罪名那也是共产党自己的罪名。因为共产党一直在给人灌输非人性的东西,把党形容成爹娘;说“爹亲娘亲不如党的恩情亲”,“党啊,亲爱的妈妈”,让人放弃自己的祖宗,世上有这样的亲爹娘吗?!我们教孩子学的文化并没有超出人类道德范围,中国人学点自己老祖宗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共产党在跟孩子的亲生父母争夺下一代。

办教育真有什么问题那也是教育局来管,最多只是工商部门出面,也轮不上公安局来抓人。面对这样一个让当事人屈辱,让旁观者啼笑皆非的案件,检察院两次退给公安一处从新侦察。法治观念薄弱,长期形成的专制和人治专权思想难以根除,在公检法机构中还有反映,导致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服从领导意志多于服从法律,维护领导权威多于维护法律权威。中国的公检法机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受政法委和 610控制,检察院其实是在替610打官司。法律的公正、独立荡然无存。2007年检察机关称举报案件逐年减少,少到不敢报道每年具体的举报案件数量。检察机关目前能受理的就剩这样一些类似610和警察一处“举报”的,用来坑害善良民众的冤假错案,人民已失去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公安一处编造事实以达到陷害当事人,其实已经犯了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安一处想要强加的罪名居然是“蓄谋从少儿开始推翻国家政权”。一个有几百万军队,掌握了全国的武警,操控全国的公检法、监狱的国家政权,竟然脆弱到了教孩子学习传统文化,就可以推翻?这不是纸糊的政权,是豆腐渣的,这样的政权不用推自己就倒了。这个政权还能维持吗?!教孩子诚实、善良、宽容待人、锻炼身体,对社会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对国家政权有什么威胁呢?要求公开现场录像内容,让所有人看讲课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条文,真正犯法的是公安一处和610组织(参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34条。《宪法》第36 条、《刑法》第234条、《刑法》第238条、《刑法》第245条、《刑法》第247条、《刑法》第305条的规定)。

这场迫害不只是针对法轮功群体,同样是针对中国民众的迫害。近六十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政治运动,哪一次受伤害的不是民众。任何运动其参与者最终也是受害者。那些想利用运动捞取利益的积极的执行者,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文革”时那些运动的领袖、积极地参与者,“文革”后被清算,被定为三种人;受到审查、关押,甚至入狱。善恶有报是天理公正的体现。

我们没有反对任何政府,我们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在为中国人民创造出自由、民主、祥和的生存环境。今天针对法轮功信仰者迫害的手段,会用同样被用用来对付其他人,被毒奶粉毒害的孩子,因拆迁而无家可归的拆迁户,那些所谓企业改制、破产而下岗的失业人群,同样被剥夺了上访的权利。

人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打着法律的旗号干着违法迫害他人的行为,都没有好下场,会遭到天理报应。还正义于人间,法律决不是给坏人用来逞凶行恶的工具。向民众讲明真情,是想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善良、正义的人们的援助,使我们亲人得到团聚,使受害人能够得到自由、公正的对待。

武汉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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