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田被毒打致死三月,家属控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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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张立田,原籍山东省莱州市,曾在辽宁省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修法轮大法后,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事忍让,宽以待人,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在邪党迫害大法后,张立田多次受到当地公安的骚扰和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张立田在山东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太和分局恶警劫持到锦州,非法关在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于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犯人毒打致死。

张立田被打死后,监狱方面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恶剧:对外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后,他们将尸体从火葬场偷走,然后勾结锦州检察机关驳回了家属的申请;将动手打死张立田的犯人李勇、刘裴岩转移,此事被国际媒体曝光后,为转移视线,前不久又将二名犯人调回锦州监狱;至今拒绝给家属死亡证明。

张立田家属要求由外地人员给张立田作独立尸检,查清张立田的死亡原因,追究打死张立田凶手的刑事责任,已辗转于三个检察院,互相推诿。下面是家属的一份控告书。

控  告  书

控告人:张广田,男,1969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朱马村509号。
    张民田,男,1976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朱马村510号。

控告请求:

一、 查清张立田的死亡原因:准许家属请求由外地人员给张立田作尸检。
二、 追究打死张立田凶手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多钟,控告人张广田接到大队的通知,说张立田死于锦州监狱。我们向锦州监狱打电话询问死亡原因,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副区长张宝志告知:“张立田是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他让我们家属赶快赶到锦州。我们全家人不相信张立田会死于心脏病!张立田本人从无这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时,是开天车(在高空驾驶)的,心脏方面是绝对健康的。上个月我们的姨母还去锦州监狱看望了他,回来后说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而且我们在几天前还收到了他的家书,怎么会死呢?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锦州市殡仪馆我们见到了张立田的尸体,看到尸体表面有许多伤痕,特别是心脏部位的伤痕尤为明显,并且左腹部位有巴掌大的重叠痕迹,痕迹中间有高粱米大的眼。而且张立田的双目圆睁,我们亲属一致认为这些伤痕是因为外力所致,张立田被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极大,不可能死于心脏病,况且从锦州监狱里已传出张立田是被监区长程军、张宝志和两名叫李勇、刘裴岩犯人一起殴打致死,我们与委托的北京律师于当天下午向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提出对尸检的申请,以查明张立田的死因。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锦州市城郊检察院刑侦科刘飞说尸检可以,但是得由坐落在锦州市的辽宁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来做。我们认为由当地尸检不合适(容易作弊),我们要求由外地法医进行尸检,这样才能达到公平、公正,于情、于理、于法都说的过去。这样的做法已有先例,如前不久发生的哈尔滨警员致人死亡案,其尸检就不是由当地独立操作的,是北京、哈尔滨等三方尸检部门共同完成的。

人命关天!我们坚决要求一定要查明死因,以慰我们家属的心愿。鉴于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不同意我们的请求,十一月二十八日我们向锦州市检察院提出了申请,要求由北京法医进行尸检(这是我们的权利)。十二月四日,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又来到锦州市检察院,李世成拿出文件让律师看,律师看后指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尸检必须由当地检察机关指派,只要有国家正式鉴定资格的法医,都可以进行尸检,李世成当时答应可以请北京法医尸检,但是还得由他们委托,我们同意了。几天后,他又让我们准备好五万元钱,让我们写一份申请书,递到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再由他们转给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才能全权受理此案。

但是十二月十五日锦州市检察院想将张立田的案子退给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而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已将我们的申诉邮回我们的老家山东。后经过我们据理力争,锦州市检察院又改口说,他们可以继续受理此案。可是,十二月十七日,锦州市检察院又反悔了,通知我们说他们已与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达成协议,此案还由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委托尸检。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又不同意我们聘请北京法医进行尸检鉴定的申请,所以我们来到辽宁省检察院继续上告。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我们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来到辽宁省检察院,我们说明来意,他们不接待让我们去检察院的信访办。我们来到了信访办,当我们说要求请北京法医尸检,以查明死因时,这位官员竟说:“你这要求过份,不能受理,回锦州吧,走吧!走吧!”我们不得不失望地离开了沈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我们在两位律师的陪同下,再次来到锦州监狱要张立田的死亡证明,锦州监狱的监狱长辛庭权没有露面,律师给二十监区长张宝志打电话,索要死亡证明,张宝志不给,说:“你们不是已告到检察院了吗?我只和检察院说”。随后我们和律师又来到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见到了具体负责此案的刘飞,刘飞的态度很蛮横,律师说要当着刘飞的面给张宝志打电话,刘飞说:“不用,我们私下沟通”。家属非常气愤,难道要个死亡证明就这么难吗?接下来律师和刘飞交涉关于请北京法医做尸检问题,刘飞依然坚持由坐落在锦州市的辽宁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来做,不同意家属的要求。他连锦州市检察院提出的由辽宁省内任何一家鉴定机构来做尸检的提议都给否定了。

另外,张立田是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死亡,尸体当日被送到锦州市殡仪馆。我们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看到尸体并要求尸检后,有知情人告知锦州监狱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偷偷地将张立田尸体由殡仪馆转回锦州监狱,并对殡仪馆工作人员说:这是机密,不许外传。十二月十七日,我们问李世成:“张立田的尸体在哪里?”李说:“在火化场。”我们马上又追问一句:“我哥哥尸体到底在哪?”李回答说“不知道。”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锦州检察院的五人都在场时,我们又问:“张立田的尸体到底在哪?”李世成回答:“在监狱。”鉴于锦州监狱擅自将张立田的尸体转走,此举十分可疑。他们违反法律程序,干扰司法公正,因为此案已经由检察院立案,尸体是唯一的证据,我们怀疑锦州监狱是在肆意破坏证据,企图逃脱法律责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为继续隐瞒真相,消灭证据,有关人员已将亲自动手打死张立田的犯人刘裴岩和李勇由锦州监狱转押沈阳市第二监狱服刑。此事被曝光后,为转移视线,锦州监狱在零九年阴历大年前,又将二犯人调回锦州监狱。现在二名凶手每天照样出工,象没事一样。

我们家属已辗转于三个检察院四十多天,互相推诿,拖延时间,如果张立田真的是正常死亡,至于如此百般阻拦北京法医尸检吗?如果真的死于心脏病,就不会怕任何法医来做尸检。

请最高检察院受理此案,为民作主,维护法律尊严。

控告人:死者张立田哥哥:张广田
弟弟:张民田

二零零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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