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日前公开一份中共秘密文件,指示警方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这份由吉林省公安厅和高级法院共同签署的文件说:“一旦发现法轮功学员,先行抓捕,再补办手续。”该文件并明确此项授权始自2000年5月20日,将一直持续至2007年12月30日。
吉林省榆树市一警方人员5日对记者表示,对3月中旬抓捕的7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处理,“我们是根据省法院和检察院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具体处理决定,每一条说的都很清楚”,“具体的很详细,每一个问题里边还有1、2、3,只要照着做就行了”。
消息来源说,3月11日前后,大批榆树市警察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于半夜时分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抓人。为追查搜捕被迫流离失所的学员,警察甚至绑架其家属,吊铐大人,毒打孩子。据悉,目前70多名被捕学员中,有20多名已被非法劳教。
知情人透露,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高风琴、杨秀春在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仍被送往劳教所。学员李树影自被抓以来,一直绝食,目前被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情况危急。
自3月5日长春电视网插播法轮功真相片后,中国一些主要城市开始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均不经过法律程序,长春市已有5000人被捕。不久前,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目罗干给黑龙江下达指标,要在三个月内抓捕6000名法轮功学员,他命令公安部门要专抓法轮功,杀人放火及刑事犯罪都可不管。
转载自明慧网 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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