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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雍熙元年,京城开封有个寡妇王刘氏,令她的婢女到府衙告状,控告丈夫前妻的儿子王元吉,图谋毒害自己,几乎致死。开封府的知府刘保勋,委派掌管京城争斗及推鞠的右军巡(官职名)去审理此案。
由于儿子王元吉的诉说,和继母王刘氏的控词,双方完全不同,没有审出真情实况。知府又将此案移交给左军巡继续审问。左军巡心狠手毒,纵容狱卒严刑拷打,王元吉受不住酷刑,只得招认谋害继母。
事隔不久,王刘氏病死。等到开封府要“虑囚”(记录囚犯讯察服罪情况的档书),审理犯人的档案移交到司录司(宋官署名。掌开封地区百官刑狱。)司录参军这个人,较为冷静认真,大体上已经审出了王元吉遭受诬枉的情状,可过了好几个月,仍未完全审决。开封府只得将案情,报告给宋太宗皇帝。
鉴于原告王刘氏称王元吉投毒,但却查不出明显的症状与证据,皇帝命令免去王元吉的死罪,改判徒刑。
那知,王元吉的妻子张氏,又到朝堂去撞击“登闻鼓”,为丈夫鸣冤叫屈。宋太宗亲自召问了张氏,详细听取了她对这一冤屈事件的诉说。太宗听完以后,十分生气,他马上派遣太监,立即逮捕原来审理此案的官吏,又任命御史重新审问,最后终于将案情审理明白。
原来王刘氏的丈夫死后,她不能洁身自爱,与人发生奸情,但内心里既惭愧,又悔恨,以至忧悸成病。她最怕这件丑事,被丈夫的前妻之子王元吉觉察,这才打定主意:先发制人,便有向官府控告王元吉谋害自己的事发生。案子审清以后,王元吉得到了平反释放,知府刘保勋被扣罚俸禄三个月;原来审理过此案的左、右军巡,分别受到撤职或降级的处分。医生受王刘氏的贿赂,为王刘氏出具中毒伪证;王刘氏的兄弟与王刘氏同谋,欺瞒、隐匿王家财产;以及其他接受贿赂的审案官吏,均被判处流放海岛。其余的审案官吏,虽未受贿,可是昏聩失职,冤枉好人,也区别情节轻重,受到责罚。司录司的主吏,能审出被告遭受诬枉的情况,赏给缗钱,另赐束帛。
当初,王元吉被捕送進监狱之时,左军巡的下属狱卒,肆意凌辱犯人,将犯人捆缚拷打,使用俗称“鼠弹筝”的酷刑,其惨毒情景,骇人听闻。太宗命令“以其恶法还治其人之身,叫他也领教领教其滋味”。于是,在众狱吏、狱卒面前,将那个狱卒捆缚,如法炮制,打得他宛转号叫,但求速死。待到刑毕,给他解开绑索的时候,他已哭叫无声,仅存一丝气息,两只手长时间不能动弹。
宋太宗看了,感触万端地对宰相和其他大臣说:“唉!在京城地面,竟然有这般严重、这般残酷的冤狱存在;那外地四方,也就可想而知了!”
官吏们战战兢兢,冷汗直冒,一个个低头不敢仰视。
正是:
司法凛严,人命关天,
玩忽职守,祸害无边。
清平世界,岂可藏奸?
扶正除邪,刻不容缓!
(事据《宋史•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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