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为子讨公道

—— 给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领导、各位公安人员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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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领导、各位公安干警:

我叫魏福英,家住江阳区公安局分局宿舍,6号楼2单元4号。

我以前有多种疾病,九九年以前修炼了法轮功后什么病都没有了,身体好了。我儿子杨明从小多病,身体不好,所以我就叫我儿子杨明和我一起去修炼法轮功。杨明修炼后病去掉了,身体健康了。他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修炼标准做好人,有了一个好的思想和一个好的身体,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多挣点钱好养家过日子。他这样做利己、利家、利社会、利国家,这不是大好事吗?这没有错吧?

我儿子在单位里上班,工作一直干的好好的,你们公安局为什么在夜深人静时,派来一伙蛮不讲理的人,闯进我家,非法把我儿子绑架走关进看守所?究竟我儿子犯了什么错?有什么罪?绑架杨明的同时,你们还把我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强行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了一个月。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道德高尚的好人,这错在哪里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权利,这权利是被宪法的“信仰自由”保护的。如果说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要被抓被关,那么这个“信仰自由”又怎么体现呢?如果说法轮功学员因向人讲了法轮功真相就被抓、被关,那么宪法给予人的言论自由又体现在哪里呢?我很不理解。

杨明被非法关押至今已长达七个多月了,你们到现在还不放人。长期、任意剥夺我儿子的人身自由,不知你们要做什么?如果我的儿子有一个好歹你们是必须负责的!如果我儿子的健康遭受损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你们是必须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是你们亲自来绑架了我儿子并把他投进监狱,而我儿子没干任何坏事,一不偷、二不抢,不骗不诈、不毒不赌,修心向善做好人,我儿子没有错,我儿子是无辜的!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儿子。希望你们赶快放我儿子回来。

我们是公安人员的家属,杨明是老公安人员的儿子,我们的人格、人品你们可以去了解。我们是不是你们应该打击的对象,相信你们心里明白。我们有缘生活在同一个系统的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真诚的告诉你们一句话:法轮功整不得!迫害好人,打击善良你们将犯历史大罪。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要求你们让我儿子早日回家,让他回来上班挣钱养家过日子。他家里面的情况想来你们也了解,他爱人在我儿子上班的那个厂打工,每月工资不多,现在物价高,孩子又在上学,家庭生活确实很困难。我想我们大家都一样,都有家、有老人、有妻子儿女,请你们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想,想想我们家庭所面临的痛苦和困难。我再次要求你们早日让我儿子回家。停止迫害于你于我都是好事。

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我真心希望你们多了解真相,法轮功确实不象电视上说的那样,那些都是欺世的谎言。我也真心劝告你们千万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愿你和你的家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杨明的母亲魏福英
2008年10月12日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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