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大法弟子谷丽、邱淑萍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被中共不务正业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谷丽被非法秘判3年、大法弟子邱淑萍被非法秘判4年。现俩人均已上诉。
谷丽,女,四十多岁,大连市金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护士,家住金州区登沙河镇西山小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人变得开朗起来,乐于助人,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身体不好的孩子因她修炼法轮功身体也好起来了,从此沉闷的家庭变得有生机了。可是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谎言毒害了无数众生,从大法中受益的谷丽不愿看到人们生活在谎言和欺骗中,便利用业余时间告诉人们自己从大法中受益的事实和中共为什么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谷丽和邱淑萍在程家大队小李屯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村民丛吉祥、邢有礼等三人非法举报,在回来的路上被登沙河镇派出所警察孙通和(此人参与迫害多名大法弟子,现已调到中长派出所)和三名保安把谷丽和邱淑萍拖上车绑架到派出所。傍晚5点多钟谷丽和邱淑萍的住宅被多名警察非法闯入,抢走她们合法财产。而所谓的人民警察在抢劫时,当着邱淑萍家里她那未成年儿子面抢劫。更为可耻的是所谓的人民警察还对对两位大法弟子实行诱供、骗供以达到迫害大法弟子谷丽、邱淑萍的目的。
邱淑萍,女,四十多岁,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镇南关村小刘屯人,家庭主妇。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与谷丽一起被绑架遭受迫害,下午三点半左右邱淑萍被送往金州三里看守所迫害。大连金州区登沙河派出所警察赵岳,曾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三月二十日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谷丽和邱淑萍的绑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谷丽被劫持往普兰店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8年8月27日,大连市金州区邪党伪法院对大法弟子谷丽、邱淑萍进行非法开庭,谷丽的一位朋友为谷丽做了无罪辩护,一个律师为邱淑萍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主要观点是:第一,一种信仰是不是邪教,法律说了不算,因为它不是法律问题,所以,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不成立,把邪教两个字写进法律就是错误的。第二,中共诬蔑邱淑萍破坏法律实施,但邱淑萍根本都不知道破坏了哪个法律的实施,也不知道怎么破坏法律实施。即使法官、检察官也找不到邱淑萍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第三,本案找不到犯罪客体。
律师辩护完毕后,检察官说不出来什么话,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利用邪教组织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律师马上给他指出来:这是完全错误的想法,是对刑法条文的错误理解。
两位辩护人的辩护非常有力,而且精彩吸引人。辩护过程中,法警、旁听人员、法官、检察官都集中精力在听,而且能感觉出法庭内的所有人都完全听明白了律师的辩护观点,知道了邪党诬蔑大法弟子所用的罪名的荒唐。参加旁听的亲属(共计十余人)中,连此前对大法有误解的亲属的态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认识到自己的亲人没有罪。
就在这种情况下,恶党伪法庭还是秘密宣判。据悉,家属八月十五中秋节前可能就知道大法弟子谷丽被非法秘密宣判3年、大法弟子邱淑萍被非法秘密宣判4年,现俩人已上诉邪党伪大连中级法院。
辽宁大连市金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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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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