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友们:你们好!
我的第一封信及所附资料谅已收到,不知你们阅后有何感想,甚念。现在我再补充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我1979年4月得急性肝炎,后转成慢性肝炎,并于1983年4月导致肝硬化。十几年来,我频频住院治疗,天天吃药,成了单位出了名的“药罐子”。真是花钱无数,用尽好药(包括:西药中的血清白蛋白,肝安则以数十万CC计;中药西洋参、冬虫草则以斤计),加上好吃好睡,却都难奏效。而且想当时,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为祛病健身,从1984年开始,我几乎每年都认真习练一或二种气功,以求能与药物治疗相辅相成地抑制住自己肝硬化一步一步走向恶化的趋势。但是,希望就象肥皂泡似的,一会儿就破灭了好几个。因为乙肝是极容易复发的。我只要一不小心,稍微劳累一点,乙肝就复发,转氨酶就升得很高,即造成肝细胞的大量死亡而导致肝硬化的恶化。纵然如此,我都没有灰心,从1984年至1994年的十年,我不断更换气功功种,一共十余种。但是,始终没有解决问题,始终无法抑制我的肝硬化持续不断地恶化的趋势,以致肝包膜的表面都粗糙凹凸不平了……呜呼,危危乎险矣哉!我记得很清楚,1994年春节前,中山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东省治肝病最权威的医院)的一位治肝病较有名的副主任医师对我说“肝硬化是治不好的,注意营养、休息,加上用药得当,能使它不发展,或发展得很缓慢,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我听了后苦不堪言,也无话可说。正当我几乎是绝望了的时候,同年7月我有幸遇到法轮功,再没有用任何药物(包括补药冬虫草、西洋参、肝安、白蛋白等),经8个月的认真修炼就解决了问题,即完全彻底根治好了。从此再苦再累转氨酶都不会升高,肝病也没有复发。更为神奇的是近两年多以来,在我被非法拘留及强制劳教期间,既无营养,也休息不好,还受尽折磨(简要情况见我老伴给你们写的信),特别是后来为抗议无理加期、延期而进行绝食(前后共47天)的第三阶段,连续28天不吃不喝,饿得骨瘦如柴、一张皮包一把骨了,人也几乎连路都走不了啦。纵然如此,我不仅老命没有丢掉,连肝病也没有因此而复发。说实在的显而易见,我如果不是修炼法轮功的话,就算张孟业有3条命,也早已丢在拘留所或劳教所里去了。我这样说绝非危言耸听。众所诸知,肝病是富贵病,吃不得半点苦,既要营养好,也要休息好,还要用药得当,何况乙型肝炎导致的肝硬化又最容易复发,而我这两年多来恰恰又是在如此艰难、恶劣至极的环境中煎熬!请问世间有哪一种气功在祛病健身方面有这样神奇、超常得不可思议的效果!(请不要忘记,长期以来现代医学认为肝硬化是治不好的)这就是我练过10余种气功都能舍得下、放弃掉,唯独最后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下法轮功的直接原因。
同时,我想只要冷静下来,深入思考、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修炼法轮功不只是简单的祛病健身,还有更深一层的科学道理在里边。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千百万人在真修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得到了真正的健康,而且也得到了真正的心理健康。其实何止得到了真正的心理健康呢!实质上是道德水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思想精神境界得到了极大的升华,这不就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心理健康水准了吗!这也就是从某一个侧面,以铁的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我们师父说法轮功是“修炼”,有博大精深的内涵,“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转法轮》)等这些话都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实际上,我认真阅读、翻遍了我师父的所有著作之后,我除了得到师父教我们认真做好人、直至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法轮佛法(精进要旨)》)的印象之外,没有其他杂念,更没有一丝一毫的政治影子,唯一向往的就是“真、善、忍”无比崇高、无比伟大、无比殊胜的境界。事实上,在江氏集团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广大法轮功学员所表现出来的“为坚持真理的宽容”(《忍无可忍》)、为挽救生命的慈悲等如此大善大忍的精神,就是“真、善、忍”境界的一个很好体现。总之,正是我师父所弘传的法轮大法的深邃法理及其所造就的无比崇高、无比伟大、无比殊胜的境界,引导着众多的人们舍生忘死地坚持和维护真理。这就是我唯独放不下法轮功的根本原因。
第二,为什么说“我为法轮功事上访中央而被强制劳教”是非法的呢!首先,上访是公民含冤受屈、被伤害时向上(政府)反映、申述的正当途径,为国家法律所保护。有人说,不能越级上诉,更不能直接上访中央。其实大家知道,打压法轮功是中央当权者的决定,而且实践也证明为法轮功上访地方各级政府均无济于事。这样,为法轮功直接上访中央就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何况,我们夫妻俩上访的整个过程是再文明、规矩不过的了。正如我老伴信中所说,仅仅是请天安门马路边的警察转交一封信给中央而已,何罪之有?!可是在他们知道我们夫妻是法轮功学员后,竟因此拘留我们,最后强送劳教。请问,我们夫妻这样的上访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一家的哪一条法律呢?这不是冤天下之大枉哉?!有些干警、甚至有一定级别的领导还要官官相护地进一步诡辩说“这要看你那封信写的是什么内容。”好一个“什么内容”,其霸道嘴脸由此可见一斑,哪里还有“依法治国”的味道,更谈不到“法制”了。事实上,不管我那封信所陈述的内容是什么都没有罪!因为众所诸知,全世界都没有“思想罪”这个概念的,否则,我国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言论自由就成为一句空话。何况我的那封信只不过是如实地向中央政府反映情况,而且态度非常坦诚、和善,所写的都只是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的神奇变化,并用实践事实和近代科学成果来论证法轮功的科学性。(信的全文17页纸,一万多字,题目叫《我对法轮功的了解和认识》)像这样摆事实、讲道理的信,又究竟犯了哪一家、那一条的法律呢?警察、警官是政府职能部门中的执法人员,本应带头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现在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充当镇压的帮凶,毫无根据地就拘留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能不令人寒心!这又究竟是为什么?其实,不是我们公民不老实、不规矩,也不是我们法轮功学员触犯了什么刑律,警察、警官们之所以有逞无恐、肆无忌惮地大打出手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江氏集团无法无天(所以说无法无天是因为江泽民把自己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粗暴的践踏了人权)地用强权炮制出镇压法轮功的错误决定,并因此对广大法轮功学员采取国家恐怖主义的种种举措、滥施淫威所直接带来的后果。可见,我们夫妻被拘留、和强送劳教是非法的,只不过是江氏错误决定的牺牲品!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我上述补充能有助于你们了解法轮功问题的真象,从而有益于你们选择美好的未来。顺祝幸福愉快。
致礼!
学友:张孟业
2002年4月下旬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