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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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手持猎枪寻找猎物。忽然,一只狼进入了他的视线,猎人赶紧隐蔽,端枪瞄准。狼越走越近,是只母狼,只见它乳头很大,象是正在哺乳中,肚子瘪瘪的,看样子有好多天没吃东西了。猎人扣动了扳机,只听的“砰”的一声枪响,狼应声倒地,可是,它又顽强的站了起来,艰难的往回跑,猎人紧追不舍。

不长时间,猎人追到狼窝,看见那只狼犬坐那里,几个狼崽紧紧围住它,有的在它的伤口喝血吃肉,有的在它周身撕咬,母狼疼的浑身颤抖,痛苦不堪。突然,母狼跳了起来,猎人以为它要逃跑,正要开枪,只见它向前一蹿,腾空而起,奋力向一块大石头撞去,就听的“喀嚓”一声,狼脑浆迸裂,死于非命。几个狼崽见状,迅速扑向母狼,继续撕咬母狼的尸体,分享着母狼所能提供的最后一顿饱餐。猎人惊呆了。

中共恶党不仅俱全了狼的本性,而且比狼更甚。一旦它“咬”住了谁或者咬住了哪个群体,不管他(和他们)有多大的冤屈,谁也不能反对、反抗,只能决对服从,只能认可、认罪。彭德怀被党定性为 “敌人”以后,他明知冤枉,但还是在“打倒彭德怀”的决议上签了字。这等于用党的狼性自己“咬”了自己一口,这一口不但咬死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咬死了自己的肉体生命,同时又咬死了曾经为他喊冤的人。就象那只母狼一样,宁可自杀身亡也要保持狼的本性——受伤后要被同类吃掉,即使母子也不例外;彭宁可身败名裂,宁死也不违背党的狼性“决定”。李立三曾经是中共的头儿,在“文革”中,七十多岁的人,还要平均每月被斗七、八次,被党“咬”的活不了了,他在服毒自杀前,还要极力表白自己不反党。所体现的是“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血腥狼性本质。

群狼吃同类,只为一顿饱餐而已,过后谁也不会对那一堆白骨再感兴趣。而中共的狼性党性吃人,不仅要“肉体上消灭”,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让那些被整治的人在极度痛苦中生不如死,还要“遗臭万年”,比狼要狠的多。

中共的狼性不仅“吃”现代人,也“吃”古代人。当中共不喜欢孔子、宋江、包公、苏东坡等人时,虽然无法对他们进行“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但仍然可以对他们进行“名誉上搞臭”,“尸体上消灭”,挖掉他们的坟墓,毁坏他们的庙宇、遗迹、典籍,此乃狼所不能及也。

在五十多年的暴政中,中共就是要把中国人都变成大大小小的狼,变成决对“听党的话”的狼奴。中共在历次运动中制造的“敌人”,或者被杀绝,或者被臣服,人们跪着生存,没人敢说不字。可是,偏偏有这样一群修炼真、善、忍的人们,他们以高尚的道德标准,大善大忍胸怀立于世间。因为他们做的太真、太善、太正,从而反衬出邪党的“假、恶、斗”太邪、太毒、太坏。邪党感到致命的威胁,必欲除之而后快。可是,要想“治”人得有“罪”名,人家没有罪怎么办?恶党整人从来都是制造“敌人”,制造“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狼和小羊》的故事恰好是对中共的真实写照。狼想要吃谁,可以轻易的找到任何借口。法轮大法弟子以“真、善、忍”为指导修炼,从做好人起步,做一个更好的人,超常的好人,连错都不犯,何罪之有?但是中共恶党毕竟是十恶俱全的邪教,它强加给法轮功学员 “破坏法律实施罪”,是个“帽子”罪,是“棍子”罪。这条罪名在暴力支撑下,可以轻易的扣在任何人、任何群体上。比如,可以定一条“利用工厂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学校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医院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等。这样的“罪名”如果在世界曝光,将是中国司法史上的奇耻大辱,在世界司法史上可以写上最黑暗的一页,遗臭万年。

中共恶党本来就败象尽显,穷途末路,现在又以“奥运”为由疯狂迫害法轮功,已出现“回光返照”迹象。它所有的垂死挣扎,只能使它“现眼”,不会使它“露脸”,它越疯狂,说明物极必反,它就加快灭亡。“奥运”已经成为亡党的催化剂。

揭露中共,是为了让人们认清它的狼性本质,邪教本性,远离邪恶,选择光明的未来。

(笔者曾经发表过《狼性》,见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再论狼性》,见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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