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前几天,我去母亲(同修)那里。吃午饭的时候,母亲把早上剩下的一些米粥热了热,后来我看到粥好象有糊焦的味道,于是我告诉了母亲。此时母亲随口而出:“我吃”。当时我听了觉得是母亲做事考虑别人,把不好的留给自己吃。但后来一想,觉得不太对劲。虽然母亲的意思是在考虑别人,用自己的承受把不好的事情摆平。如果把粥热的正好,那才是最好。
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些事情,妻子(同修)当初做资料的时候,由于技术不太好,但又愿意把资料或底稿做的标准高一些,但每次都会浪费一些纸,我曾经提醒过她很多次,但她经常说:“浪费的纸钱我出”。猛然一听,觉得没有让大法的资源受损失,用自己的补充来填补了表面的损失。其实,大法弟子的一切都是师父给的。而且应该在工作与生活中修正自己,不然的话,虽然我们改变了表面,却没有从实质上提高,这才是真正的损失。
有一位老年同修,每当该回家做饭的时候。经常说这样一句话:“我得给家里人做饭去”,或者是:“我得给老伴做饭去”。听后觉得有些别扭,于是有一次我问,为什么这么说?同修说:“如果光我自己,我可能还不吃饭呢。”意思是说,我是为了自己的家人才这样的,言外之意是自己在考虑别人。其实,人就是该吃饭的,一天三顿饭,不一定吃的多么丰盛,但那是人间的正理,我们做好是应该的。师父讲过:“常人这个理,一般的大觉是不轻易动的,越高的觉者越不破坏常人的理,一点不动”(《转法轮》)。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们在常人社会中修炼,就一定要在常人中一点一滴的小事中归正自己,问题的出现不一定多大,关键是我们如何看自己、修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提高的更快。
同时,对我们经常表现出的一些习惯性的毛病也应该归正,比如:吸鼻子,挤眉,翘二郎腿,口头语,说话带把儿等等都是我们该去掉的。因为我们是修炼人,任何时候都有修正自己的因素,要体现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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