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董艳华接女儿途中被绑入马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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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8年7月8日,辽宁省沈阳大法弟子董艳华去学校接女儿回家吃饭,突然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的两个便衣警察绑架,后又被转至皇姑区泰山派出所并很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派出所没有说出任何理由,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董艳华过去患心脏病,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健康。2001年12月份,董艳华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而被非法抓捕。被迫害中,她的心脏病复发并因灌食造成胃出血、便血,瘦的皮包骨,走路都站不住,生命垂危。沈阳市大北监管医院主治医生怕她死在那里要承担责任,才被迫把董艳华放出来。当时她的孩子才3岁。

2002年2月初,皇姑区泰山派出所警察来到她家对她说:送你去教养3年,你同意不?董艳华回答说:我既不做坏事,更没犯法,为什么教养我?!当然不同意!尽管恶警当时只是口头说说,可中共对大法弟子从来就没有讲过法律,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晚上他们夫妻俩讨论许久,觉的在家很不安全,为避免迫害,当夜就被迫离家,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当时夫妻俩都失业,身无分文,也没有告诉双方的父母。

这样的一家三口,日子有多难,有多苦!无人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后来好不容易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有了100多元钱的本钱,他们靠卖苦力挣点钱。一家人也只能是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孩子长大,勉强能上学了。

奥运召开前,恶党为了所谓“安定”,毫无理由、肆无忌惮的把大法修炼人当作假想敌大肆抓捕。就这样,2008年7月8日中午,董艳华被恶警无故绑架,身陷囹圄,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董艳华没招谁没惹谁,更没违犯中共的任何法律,凭什么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被送进了虎口狼窝,夫离子别?这就是满大街贴着的所谓“同一个世界 同样的命运”吗!?

董艳华夫妻双方父母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了,看到孩子无端入狱,真是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可是哪里有好人说理的地方?!

附相关电话: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派出所:024-86808152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024-24849109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值班室:024-23205090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24-24842260
大队长 赵洪涛:办 024-24850789,手机:13904024113

沈阳市沈河区610办:024-24866975
罗静 (赵洪涛之妻):024-2484685924、24847639

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024-89210822、89212252、89210454

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024-24846859
沈阳市沈河区法制办:024-24846370
沈阳市沈河区组织部:024-24843591
沈阳市沈河区中纪委:024-24843622
沈阳市沈河区区委:024-24842005
沈阳市沈河区宣传部:024-24863871
沈阳市沈河区人大:024-24842901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024-24849787
沈阳市沈河区政协:024-24847043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024-24843920

辽宁省省委:024-23128000
省纪检委:024-23868343
省检察院:024-86686600
省公安厅:024-86863555
省人大:024-86681366
省政府:024-86892933
省法制办:024-86892989
沈阳市市委:024-22829001
沈阳市政府:024-22727864
沈阳市接待办:024-22829048
沈阳市市委总机:024-88050209
沈阳市组织部:024-22845876
沈阳市检察院:024-86525455
沈阳市人大:024-22736190
沈阳市外事办:024-22728035


沈阳市司法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北大街,邮编:110014
副局长:张宪生(主管迫害法轮功,男,40多岁)
劳教处处长:刘波,手机:13804006266,办公电话:024-22855027
纪处长: 办公电话:024-22855027
秘书科: 024-22824660
组织科: 024-22855034
宣传科: 024-22700704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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