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七十一岁的王艳香被大庆市红岗区公、检、法多次骚扰、恐吓,并且在面临陷害,起诉、追捕的精神重压下,情急坠楼重伤,目前还不能生活自理,然而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王艳香又被红岗区法院恶警绑架,生命攸关。
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早晨,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大法弟子刘淑芬的七十一岁的老母王艳香,从乘风庄六区6-10-3-301自家三楼坠下,被邻居发现报120送进大庆市龙南医院,检查发现多根肋骨断裂、左腿胫骨折断、肺部损伤、胸腔积血。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刘生去王艳香老人在大庆五厂租住的房中,被蹲坑的恶警非法绑架,同时也绑架了王艳香老人,老人绝食五天后被放回家(刘生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被迫害的含冤离世)。
事后,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红岗公安分局、红岗区检察院又非法起诉老人到红岗区法院,面对非法的加害,此后老人不敢在家呆,在外东躲西藏。大庆市红岗区的警察还在四处找她,到她亲戚家去骚扰,到她家用开锁大王强行开门绑架她。老人被迫流离失所,有好心人收留她,老人不愿给人家找麻烦,经常是住一天半天就走了。实在没地方呆,老人就悄悄回家住两宿,晚间也不开灯,不敢弄出稍微大一点的动静,有人敲门就非常紧张。
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她又悄悄回家来住,第二天早晨有人敲门,情急之下从三楼坠下,结果导致重伤。
老人唯一的独生女被判刑十一年在监狱遭受迫害,相依为命的老伴,在经历了思念女儿的极大精神痛苦中致使自身病情加重,于一年多前离世。作为家属的她,没有经济来源,一点点生活费还要照顾到狱中女儿的需要。如今又有家不能回,时时都面临着被非法绑架的威胁。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古稀老人却在承受着这无辜巨大的精神重压。
红岗法院恶警在她重伤才一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生活还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又偷偷的绑架了她,还扔下一张本人和亲友都不知道的判老人三年刑的非法“判决书”,还非法关进大庆第一看守所。就是一个死刑犯有病还要缓期执行给予治疗呢。为什么对一个无辜的老人下此毒手,是何用心?法轮功学员是社会上公认的好人,是修炼真、善、忍的。面对重重的天灾人祸,眼看着百姓的悲惨遭遇,他们大善大忍把真相告诉人们:赶快退出中共邪党的所有组织,同时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人们照着去做了危难来时就能保住性命,生死一念啊。
我们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无条件释放王艳香等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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