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江市邪党人员绑架大法弟子刘艳伟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黑龙江省同江市大法弟子刘艳伟(音)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左右被同江恶警绑架。

刘艳伟是大法弟子张宝春的妻子。张宝春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重刑六年,现正在香兰监狱遭受严重迫害。据悉,刘艳伟回同江市仅二十多天即遭绑架。夫妻俩相隔整整十个月同陷囹圄。这是同江市邪党人员借奥运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罪证。

同江市不算大、人口虽稀、地处虽偏远,但同江紧跟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却十分疯狂,是全国严重迫害法轮功地区之一。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同江市地区有十多人次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劳教。近百人次被非法关押、抄家、开除工作、上万元的高额罚款、数千人受到株连。这种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不审而判、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建立的黑色监狱,却成了同江市当政者显耀、标榜、邀功请赏的政绩所在。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同江市法轮功学员程学善讲真相被抚远县恶警绑架,关押在抚远看守所,七天后程学善被迫害致死。为掩盖罪恶,恶警把已经打死了的程学善背到抚远二院假装抢救。

在同江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受尽人格侮辱和残酷虐待,有的被打的遍体鳞伤、牙齿脱落、几天卧床不能起。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张宝春、程桂林被绑架,程桂林被同江市公安局指使犯人拿塑料袋烧化的塑料水往他脑袋、脸上烫。法轮功学员张宝春遭恶人酷刑折磨,原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脱相,骨瘦如柴,走路都得别人搀扶,并多次进行灌食迫害。

几年来这些行善做好人、渴望身体健康的法轮功人员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贫困如洗,老人无所依、少儿无人养、失业、下岗、失学。有的家人几经迫害身心受到摧残过早悲愤离世。有人遭严重迫害,无奈放弃法轮功,结果旧病复发离开人世。

善恶天在看 望世人警醒

同江市迫害法轮功人员之多、涉及面之广、时间之长、手段之邪恶,是比较严重地区之一。这是对善良、正义的严重摧残、是对人权的公然践踏、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与破坏、是对佛法的破坏和对神佛的蔑视,其罪之大是天理不容的。同江市从最高层领导干部直至基层干部遭恶报的人数也是相当多的,这里仅举几例,以警醒世人。

一、同江市委书记王玉华、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张风翔,此二人在任职期间,奉行江氏恶党流氓集团的高压迫害阴谋,发动全市党、政、群组织,指挥公、检、法、司、国安对法轮功进行残酷镇压,多次大面积骚扰和绑架法轮功学员。特别是2002年5月份,对全市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被关押20多人次,非法劳教7人,判刑2人,2人被非法开除工职,对法轮功学员罚款累计数万元。为了混淆视听,2002年又把在银川乡银行工作过的曹某某杀人案栽赃给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程学善超期关押一年并多次送佳木斯劳教所迫害。王、张二人视法律如已出,使江氏集团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精神上摧残”的迫害阴谋在同江市得以实施,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极大伤害。更使当地民众混淆了对“真、善、忍”这个做人标准的正确认识。善恶必报是天理,坏事干尽的王玉华在2003年送两名法轮功学员去哈市劳教所,回来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后来,还在他的办公桌内发现没来得及处理的赃款120万元。张风翔现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二、公安局国保队长胡文顺,多次指使下属收集编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材料,并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2004年12月份,胡文顺搭乘财政局小车外出操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途中肇事,左臂骨折,腰部受重伤,住院数十日。

三、同江市临江乡中学校长孙国喜,曾随市教育考察团到香港,在香港他也看到了大法的真相,明白法轮功是受迫害的,知道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的造假。但他回来后,还在学校教学楼里展出恶党诽谤大法的图片和中共编排的天安门自焚图片,强制学生参观,掩盖真相,毒害学生及民众。2004年10月,一向健康的孙国喜突然得了怪病──“小便昏厥症”,一撒尿就昏迷,七天就死了。

四、政法委成员高鹏,2008年新年前一天于酒后从楼上向下跳,耳膜摔漏,生命在危险中。知道的人说,他迫害法轮功遭了恶报。可是政法委的人怕外界知道,封锁消息。

电话区号:0454

相关电话:
韩涛:同江市委副书记:0454--2934377(家)

同江市政法委:
电话:2927750、200708、0454-2926432
赵静:政法委书记,同江610主管
纪广明:13039658490
莫亚朴:同江610:13945425778
周鹏:同江610

同江市公安局:
李建成,参与迫害副局长:13339542966
郭吉龙:局长
吴宝玉:13019753007
好金贵:13384541309
国保队
胡文顺:13339545699
陆文双:13846831345
吴红刚

检察院起诉庭:杨庭长:0454--2934474(单位)
法院刑事庭庭长:张静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