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刘涛,28岁,大专文化,她在2000年10月因宣讲法轮功真相被抓至石家庄劳教所,判劳教3年。2001年4月初她因要求学法炼功被关禁闭,并受到上铐、罚站、不准睡觉等残酷折磨。2001年5月11日早晨7点左右刘涛被逼从四楼跳下,造成多处严重骨折。知情人士透露,劳教所领导、医务人员在7:00-11:00长达四个小时内没有进行任何抢救措施,直到刘涛出现大出血休克时才送进劳教所医院。他们不通知刘涛家属,强行给她动手术。26天后,监狱把全身钢钉石膏,极度虚弱的刘涛又抓回劳教所,并拒绝刘涛家人要求其保外就医的请求。他们还要求刘涛承认自己是自杀。
2002年元月,劳教所对刘涛进行洗脑没有成功,又将她转到河北法制教育中心的洗脑班进行第二次洗脑,使刘涛遭受肉体,精神的双重折磨。记者打电话到劳教所询问刘涛情况,管教都极力回避这个问题,称刘涛的事情“可不能说”。
据明慧网资料显示,石家庄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极其残忍,狱警使用的酷行包括:用电刑、用警棍打、上绳(一种残酷的刑法,严重时绳会勒进肉里)直到晕倒、长时间吊铐(把法轮功学员吊铐在铁管上,只能脚尖着地,不许睡觉,除了吃饭、上厕所外昼夜吊着,有的长达20天)、昼夜不停地灌输洗脑材料、用钉子往手指里钉、用榔头砸手指等等,不接受洗脑不罢休。2001年6月,石家庄劳教所曾发生多人相继被虐杀的特大惨案。到目前为止,河北省已知有4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居全国第五。
转载自明慧网 20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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