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警察:“法律是啥,法律是给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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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每逢春节或全国人大召开的2-3月份,江泽民集团就要来一次全国性或地区性的非法大抓捕,我们这儿亲历两次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有上百人之多,上至79岁的老人,下至哺乳期妈妈。连警察自己都承认采取的手法非法、卑鄙。而江泽民居然能在布什访华期间宣称,如果有宗教信仰的人被抓捕那是因为犯了法律。请看下列事例,到底是谁触犯了法律?

一、 违法预定罪名,非法肆意处罚

2001年2月7、8、9三天,大连沙河口公安局无理拘捕八、九十名大法弟子,所定罪名事先确定,并刻成印字,凡是说炼或者不承认对大法的诽谤的大法弟子加盖此印,送至姚家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所有被抓人员根本无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警务人员也不询问你有无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统一问三个问题,第一炼不炼法轮功(根本不问地点,社会秩序严格说是指公共场所,在家里怎么扰乱社会秩序?),第二是否承认对法轮功的诽谤定性,第三你对自焚怎么看。八、九十名学员,对几个问题无一含糊,全都义正严词的告诉警察法轮大法是正法,自焚是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是政府制造,绝非法轮功所为。就回答这三个问题既被定为“扰乱社会秩序”。当学员请警察把定罪的条款念一下,警察边念边笑,说上面就让这么给你们套的。大法弟子们说:那中央新闻办发言人刚刚宣称,中国政府没有因为单纯炼法轮功抓捕任何人,中央说话是骗人的。警察说我们不看报纸,报纸是给老百姓看的,我们听上级命令(据警界人士说:上级命令既非法又不留文字,全是口头下达。下边行动,不动就扣奖金)。上级给多少名额,我们就得完成,否则我们就没饭吃,就得脱衣服下岗。2002年2月8、9日两天抓捕,什么也不问,就是一个问题炼不炼,炼就抓,所定罪名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全部刑事拘留一个月,由于很多学员发正念,不配合,抵制邪恶,所以这次大连春节期间抓了二、三十名大法弟子,而受到骚扰的大法弟子也有两百余名。其中有一名大法弟子在警察破门而入的情况下被逼坠楼身亡。

二、 践踏人权 恣意妄为 无法无天

两次人代会和人权大会期间诸多大法弟子无辜被捕入狱,可见真正制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泯灭亲情、践踏人权的是江泽民集团。每次独裁者粉饰自己以法治国之时,就是该集团违法之时。而且手段之卑鄙、情节之恶劣令人发指。请看下列事实:

一位68岁的老人,99年7-20后就被老伴关在家里,门都没出过,邻居也是炼法轮功的。警察到邻居家中抓人,人不在就到老人家中敲门打听,老人说:不知道。警察跟上一句:你炼不炼,老人说:过去炼(过后老人说自己有怕心)。警察说正好你来派出所吧,就把老人抓到派出所。警察做笔录问她你还炼不炼,老人说不炼了,就是夜里老伴打呼噜睡不着时,打打坐。警察说那就等于炼,老人说那老和尚老道还打坐呢。警察说他们打坐行,你打坐不行。又问是否承认对法轮大法的诽谤定性,老人立即制止说,孩子啊,这可是正法,净告诉人做好人好事,我可不能昧良心说话。又问自焚一事,老人说我从不看电视,可自焚的事我看了,那是老伴让我“受教育”,结果我仔细一看就是假的,那个叉着腿结印的人根本不是法轮功,她给警察比划结印动作,警察说哦,是不一样。老人接着说,你们看我70岁的人了我骗你干吗,警察不语。过一会说,我们怎么跟你跑了。老人说那是事实嘛。警察说你说这些就够抓你了,但是看老人岁数太大,就说你要是骂法轮功、骂师父就可以回家。老人就是不骂,最后在裁决书上把68岁老人的年龄写成38岁送到了姚家看守所。

象这样的老人占抓捕人数的一半。有的是去医院看望生孩子的儿媳妇的路上,手里还拎着探视的水果就被抓了。多数都是在家。有的正做着饭,有的正在干家务,有的在看孙子,却连孙子一起抓走了。有的正在和异国归来的儿女刚刚见面,还没来得及叙谈久别的亲情,有的正在家里生病,从被窝里拉出来送到了监狱。

有一位中年弟子,正在家里伺候生病的老人,警察进门就要带她走,她说你们带走我,老人谁来伺候?警察说这个我们和你们家其他人联系,你必须走。大法弟子问,这到底是谁让家破人亡?谁不让有亲情?警察说,这是任务必须走。警察把她带走锁门时,钥匙拿不出来,警察到街上买来电钻和锁头,换上后伸手说拿钱来。这位大法弟子在警察忙于换锁时,大声向左右邻舍揭露邪恶说,他们不让我伺候老人,把老人锁在屋里,把我带走,大家给评评理。左右邻舍纷纷谴责警察太没人性,说看来电视里说法轮功违法、不要亲情全是假的。警察在大家的指责中虽然变得灰溜溜但还是把人带走了。

多数中青年弟子是在单位上班,或是在上班的路上被强行抬上警车。有一个婴儿的母亲正在给婴儿哺乳也被抓走。

警察抓捕每一个人都没有正常的法律手续,更有甚者,2002年2月8、9日抓捕时,那位坠楼的大法弟子是警察破门而入造成的,竟说是跳楼自杀。亲属开始以为如此,三天后去火葬厂火化,警察也去了不少,并现场录像,家里50几位亲属深感此事蹊跷,于是当场义正词严的指责警察,你们为何侵犯人权偷拍录像,你们经过谁允许的?并把录像带要回。大家要回录像带后,觉得这些可疑的迹象,加上被砸坏的门,再看学员的遗体,一脸惊吓状,决定暂不火化,尸体拉回,结果尸体被公安控制在大连某医院,不许任何亲属探望。警察心中有鬼先是给换了个新门,随后极力向亲属索要被砸坏的门,家属不配合,坚持依法上告。

以上这些事例说明,江泽民集团不过是借法律之名,行违法之实,而且是恣意妄为,践踏法律,更无人权可言。与二战时期的盖世太保无异。更何况每天还有大法弟子被迫害死亡和生命垂危以及受着非人折磨。

三、自知违法 互相推诿

前后两次抓捕,警察没有敢于用法律条文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因为没有一条能靠上。当一些学员追问其法条时,警察说上级让咋干就咋干。学员说那国家制订法律干什么?警察说法律是啥,法律是给人看的,我们是执行上级指示,无法可言,对法轮功不讲法。有的警察说,看你们法轮功一不推翻XX党,二不打倒江XX,老是告诉真善忍,做好人,现在就是不让你做好人,都做好人了,那些当权的坏人不就没市场了?你们要是打倒了XX党,我们就不抓你们了,都是XX党的事,跟我们没关系。我们就是太监,让干啥就干啥。学员说我们不参与政治,我们就是告诉人们真相,告诉人民法轮大法是救渡众生的,是造福人类的。

一些法轮功家属,亲历了非法抓捕,由过去相信电视、报纸,不信大法的真相资料,到亲眼目睹真相,才知电视说的是假,法轮功真相资料真实。由帮助政府监视亲人到亲自去找公安理论要人、并斥责警察:你们说的做的哪点像电视报纸一样,怎么能如此颠倒黑白,知法犯法,这个国家叫你们这么折腾不就完了吗!警察说,这事不是派出所的事,是上级指示,下派抓捕名额,甚至连问话内容都是上级同意制订的,我们只是执行,你找上级好了。有些家属到了上一级机关,得到的结果是:派出所竟胡整,你们别得罪派出所,我们帮想想办法,但是现在就这样的规定,只要你说炼,就这样。家属说,那还有没有法律?他们解释不清,就说上面就这样要求。谁都承认违法,谁也不承担责任。

大法弟子今天讲真相,冒死规劝所有的众生。既是救渡众生,也是真正的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

我们在这里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民,维护正义,维护人权,声援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制止江泽民集团无法无天、践踏人权的犯罪行为。

转载自明慧网 20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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