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师父好!各位同修大家好!下面是澳洲法律小组在过去几年中参与法律起诉案件和在这个过程中讲清真相的修炼体会。
一.不被人间的表象带动,坚定信师信法
最近三年里,悉尼的法轮功学员根据正法形势的需要,向纽省高院提交了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以及中共官员薄熙来、陈昭基的起诉。在進行这些法律案件的初期,原告没有律师,在几个懂一些法律知识的学员帮助下,起草了诉状,并递交给了法庭,但是诉状如何递送给被告,下一步法庭陈述如何進行,似乎都比较陌生、茫然无绪。学员不得不自己上庭,以原告学员翻译的方式来直接面对法庭讲真相,揭露邪恶,但是却无法解决诉状递送的问题,案件似乎在一次次的延期中要走向终结的死胡同了。
学员开始约见不同的律师,進行法律咨询,所收到的反馈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澳洲法庭比较保守,而且还涉及到国家管辖权的问题,涉及递送的问题,涉及到豁免权的问题,涉及到如何执行判决的问题。尽管通过一些热心人的介绍,认识了悉尼很有名的人权律师,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之后,律师的答复仍然是觉的成功的希望渺茫,不愿浪费时间在这样的案件上。
甚至在起诉薄熙来的案件一次开庭前几天,原定参与出庭的大律师突然打来电话,表示经过他和同事的研究,这样的起诉案件是没有什么成功的希望的,所以他无法再帮助我们出庭,他唯一可以帮助我们做的就是帮我们递交结束此案件的申请到法院,他表示如果我们自己上庭或者他来出庭,这也是难以避免的结果。面对举步维艰的案件,其他大法项目也非常繁忙,参与法律组的学员很少,没有律师可以帮助原告按时修改完诉状递交给法庭,也没有律师可以代表出庭的情况下,包括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律师学员传来的交流信息也是没有必要花太多人力和时间在这些法律起诉案件上,参与此案协助原告面临着看似很大的压力。放弃这个看来没有什么希望的案件,大家的压力都减轻很多,也可以抽出时间来做其他非常重要和紧迫的证实大法的项目。
经过交流,参与的学员悟到,起诉这些手上沾满鲜血的迫害元凶没有错,起诉他们本身就是在揭露和震慑邪恶,讲真相,而撤销案件只能使邪恶高兴如愿。无论表面看来如何艰难,我们也绝不主动放弃,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再难也一定能走出一条正路来!
几个学法律的学生和其他学员经过讨论交流后在没有律师的帮助下把诉状修改完毕,顺利在截止时间之前交给了法庭,并在几天后的开庭时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学员自己代表原告出庭回答了法庭的问题,并顺利得到了法庭同意下次开庭的时间,为该案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在下次开庭之前,通过与其他学员广泛的交流,在大家的正念支持下,又找到了另外一些很有正义感的律师参与進来,继续推進这个案件。
在薄熙来赴澳洲参加二零零七年亚太峰会期间,几个中西方学员共同合作,在重重警力包围下,成功的在薄熙来下榻的旅馆把诉状面递给了薄熙来,并喊了“法轮大法好”。律师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也非常激动和吃惊,感觉不可思议。在新闻发布会的当天帮助递诉状的西人学员起草了递交诉状的证词,在下次开庭的时候交给了法庭,并向法庭要求对被告缺席判决。法庭在确认被告并未到庭应诉之后,同意原告申请缺席判决。十一月五日再次开庭时法院同意了原告的申请,当庭判决原告法轮功学员起诉薄熙来胜诉。该案成为各个国家的起诉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罪行的案件中第一个法轮功学员胜诉的案件。回顾二年多的时间,从开始摸索着起诉薄熙来之后已“山穷水尽”的境地,到今日原告成功递交诉状并胜诉,曾经参与过的律师都表示惊奇,而参与其中的学员则更体会到师父所告诉我们的“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的法理。
二.找律师的过程也是讲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
法律诉讼案涉及到要和常人的律师、法官打交道,也涉及到很多法律的技术细节,所以很多时候很容易陷入到具体的技术细节中或者结果中。在刚开始寻找在澳洲法庭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的契机时候,我们遇到了没有律师、没有钱请律师、没有法律知识和找不到法律依据的困难。澳洲的法律和法庭都是比较保守的,对于在其它国家发生的迫害和酷刑等是不愿意管辖的。原告法轮功学员需要法律上的咨询,普通律师的收费都是三百元左右,仅仅看文件本身可能收费就要超过上千块钱,原告学员请不起律师,而免费的律师似乎也很难找到。学员经过交流最后悟到,找律师的过程就是向法律界讲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无论是否能找到律师,无论看起来多么艰难,大法弟子就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一切自然会有安排。
学员心一动,法中自然就有很巧妙的安排。在几个学员刚分工给一部份搜索到的人权律师发了电子邮件,介绍法律起诉案件,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和原告学员在中国受迫害的亲身经历之后,一天之内就有几个律师陆续打来电话或回信,有的表示愿意免费参与起诉案件,帮助原告打官司,有的表示愿意见面進一步了解案件的情况,有的表示虽然自己太忙,无法参与此案,但是对法轮功学员很同情,也反对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在下面的几周之内,会讲英语的学员陪同原告学员见了几位律师,進一步讲了迫害、活摘器官和为什么要在澳洲起诉中共高官等真相。有几位律师在了解真相之后,开始陆续参与到起诉江××和薄熙来等案件中来。有了富有正义感的人权律师的协助,无疑使这些法律起诉案件如虎添翼,起诉江××和其它的几个案件都有很好的突破,完成了递交诉状的过程,开始了准备申请缺席判决的过程。
以陈绍基案为例,离开庭只有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了,我们还没有律师,但是大家都明白,即使表面上事情再难,只要我们正念足,走正我们的路,一切就都在师父的安排中。很快,参与此案的学员就找到了一位愿意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律师,而这位律师是在我们一次讲真相活动中,接了一张真相传单,看了真相后,她觉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她当时就留了她的名片给学员说,如果你们需要帮助的话,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其实我们与律师配合的过程,也是一个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往前推進案件的讲真相的过程,不是我们在依赖或等待律师给我们把这些案件打胜了,而是大法弟子在背后推动和引导案件的進展。我们的修炼状态和整体配合的状态也直接反映到律师的状态上。当我们修炼状态好、大家齐心协力正念配合的时候,律师的正念很强,在法庭上说的话很有正义感;而当我们松懈或忽视了案件,或者学员之间有间隔的时候,律师就会遇到身体、工作和家庭上的各种干扰。有一段时间案件没有开庭,学员也忙于其他项目,就忽视了针对案件讲真相和发正念,结果一直免费做诉江案的律师就丢了他的工作,不得不重新找工作,并且在时间上受到很大限制,表示只有申请到法律援助才能继续做下去,否则就很为难了。面对下次开庭就在三天之后,学员在集体学法的时候交流到这个问题,意识到法律诉讼案件讲真相的重要性,并且也应该大家给律师发正念。结果第二天一早,律师就给法律小组的学员打电话,表示即使申请不到法律援助,也仍然要继续帮助做这个案件,表示他会多利用业余时间来准备这个案件,并且顺利参加了与法庭的电话会,确定了将申请缺席判决,以及下次开庭的时间。
三.通过法律诉讼向政府、媒体、主流社会广泛讲真相,救度众生
法律诉讼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案件,而是通过这个人间的法律案件来向主流社会和中国民众更广泛的讲清真相的契机。正如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所说,“我经常讲,我们不求世间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能叫人认识真相,在过程中能救度世人,在过程中能揭示那真相。”“但是大家往往重视结果,不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把你们应该讲到的真相都讲到位。应该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证实法、讲清真相。问题出在哪里你们就去讲,并不是单单为了推动官司才这样做,而是为了讲真相;但是官司误在哪里了,那里一定是需要讲真相,也许那个官司自然就推進了。”
法律小组也经历了从小组几个成员埋头做法律案件,到与更多的学员交流,利用案件的每个过程和進展讲清真相的修炼过程。这一点在学员做诉江案的过程中体现的比较明显。在诉江案由开始的没有律师参与到有人权律师参与,从诉状递送不顺后过期,到法庭同意延长有效期,并由法庭把诉状转发给司法部和外交部,要求他们通过外交途径递送给江××、罗干和六一零办等被告。这其中的变化背后有很多学员讲真相的大量工作。
学员就这个诉江案目前的進展和为什么要起诉给所有议员发信和传真,结果收到了八十多位议员的来信支持,特别是总理办公室五次来信表态。信中说:“澳洲政府深切关注中国(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并认为中国政府(中共)禁止这个群体违背基本国际人权标准。澳洲定期向中国政府提出此项事宜,包括通过我们每年的人权对话。澳洲政府已经敦促中国政府着手处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并建议中国政府允许对这些指控進行独立,可信的调查,我们将继续向中国提出此类事宜。”并且收到了当时的澳洲总理霍华德、司法部长以及众多不同州和党派议员的回信,回信中很多议员表达了对法轮功遭受迫害的同情,以及对原告法轮功学员法律行动的支持。法律小组的学员给各级政府写信后,在澳洲政府总理和各党派领袖、部长、省长、市长的纷纷表态下,陆续又收到了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等总理办公室来信支持。
同时在法庭发出去诉状递送要求之后,学员并没有等待奇迹发生,而是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找到司法部和外交部的相关人员讲真相,确保诉状能够往下送达。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和干扰,但是学员通过讲真相和正念正行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在二零零七年十月收到外交部人员的来信,通知给被告的诉状已经递交到了堪培拉的中国大使馆,并给法院递交了证词表明这个案件的诉状递送已经完成。这就意味着该案可以继续往下走。如果江××等被告不应诉的话,我们的律师就可以代表原告申请缺席判决了。同时这些案件的進展也发给了纽省的律师和媒体工作人员。学员在接触到不同律师的时候都听到反馈,我们听说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听说了活摘器官,不敢相信今天仍然有这样的悲剧发生。越来越多的人在明白真相。
四.中国受迫害的学员参与法律起诉案件的体会
澳洲学员在二零零四年看到全球的诉江案后,感到很惭愧,澳洲的诉江案是个空白,于是学员自己做诉状,录口供,整理诉状,找法律条文,尤其是打开电脑一看这么多法律条文,象浩瀚的大海,要找到一条符合我们控告江××的法律条文,学员又不是专业律师,就象大海捞针一样,可是学员信师信法,在正念的作用下,没有被困难吓倒,日日夜夜奋斗了一周,完成了诉状。最后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状控告江××和六一零办公室。在江××下台的前一天,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学员发着正念亲自来到法庭递送诉状。第一次法院没有接收,学员向法院讲真相,请求帮助。法院工作人员很善意向帮助我们指出要修改的地方。然后学员放下一切,连饭也顾不上吃,大家正念齐心合力,有的找法律条文,有的持续发正念,终于在五点以前,法院下班前我们又赶到法院,一边发正念,一边向法院递送材料。终于当天法院接收了我们控告江××的诉状。第二天,全国人大宣布江××下台。我们象打了一场胜仗,可是学员们没有起欢喜心。当天连夜向全澳几百家媒体发消息,江××在澳成第一被告,并通知媒体九月十六日在纽省高等法院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学员的正念作用下,全澳最大的十几家中英文和最大的澳洲十号电视台都报导了江××因迫害法轮功在澳洲被起诉的喜讯。特别是悉尼的四大中文媒体都报导了《江泽民在澳洲被控告》的消息。
法律小组的同修们通过集体学法交流认识到通过上诉的机会,是向法官讲清真相的大好时机。在律师斯莱特瑞和法律小组的合作下,我们向法庭递交了上诉书。因全澳学员的正念配合,奇迹出现了。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法官判决同意增加罗干为被告,延长诉状有效期,并同意帮助转给外交部长递送。在全澳学员齐心的努力配合下,凭着一个正念,把一个否定的死案推向了高潮,澳洲外交部从帮助中共提供信息到用外交部途径帮助完成了送递诉状给江××、六一零办公室和罗干。
法律小组的成员没有因为案子的進展而感到满足,他们利用这个大好机会继续向各个方面深入广泛的讲真相,特别是向广大的中国人讲真相,做了一份十二页的诉江特刊,专门发给大陆的中国民众。学员你一百、我二百,在全澳学员的帮助下,凑起了五千元澳币印了三万份专刊。很快发完了,大家都要求增印第二版,很多中国同胞对于江××被起诉很感兴趣,纷纷索取报纸,在旅游点发报纸时,也有看了报纸的头版,大题目“江泽民在澳成第一被告”后一辆一辆整车的旅游的中国人都退党了。一位姓吴的中国人来澳旅游时,在旅游区接到了一位老太太给他的报纸,他看了诉江的报导后,很受感动,祝福我们加油,一定要把江××绳之以法,并留下了她的电话,我们和她通话后,她说要面见和我们长谈。
五.任何的证实大法项目都应该体现整体配合协调的威力
法律起诉案件的每一步進展体现的都是整体配合的力量,而不仅仅是法律小组的努力。当学员听说法律案件進行遇到阻力的时候,开始自发在法院附近发真相资料,在法院附近的火车站Martin Place摆真相图片展,每周一到周五在那里征集签名,发资料,发《九评》,发活摘器官的报告,放真相录象等等。这样几个月连续做下来,因为这里是个有很多专业人士和律师工作的区域,很多在附近工作的律师等专业人士都开始了解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表示对法轮功的同情和支持,很多人在征签表上签名表示支持。每次开庭的时候,都有学员在上午九点上班之前就把揭露迫害的横幅打出来,在附近的火车站发真相资料,成了法院附近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从纽省高院做出对薄熙来的缺席判决之后,起到了对邪恶极大的震慑,中共方面开始通过中共大使馆向澳洲外交部和司法部发信和施加压力,要求澳洲政府介入法轮功学员起诉江××和其他参与迫害的中共高官的法律案件,这些法律起诉案件再次引起极大关注。
学员通过交流也意识到这不仅仅是法律小组的事情,而是牵扯到了澳洲政府在这样的正邪交战中如何摆放位置,是否将会给参与迫害的元凶提供保护伞的关键问题,也将会影响到这个国家和澳洲民众的未来,以及对其他国家类似起诉案件的前景。为此,法律小组开始和其他学员在法上交流此事,并且准备和其它项目组一起合作,定期在一起学法、交流,结合案件的最新進展和下一步的计划共同配合把真相传播给政府议员,通过媒体让更多的澳洲民众了解真相,并计划在新的一年里,在下次开庭之前抓紧时间向刚刚选举后成立的新政府和议员讲清真相,向法律界的人士和社会各界揭露邪恶,讲清真相,争取更多的支持。真相讲到位了,自然案子也就会向一个更好的方向发展了。也请所有学员能在正念中清除对这些法律起诉案干扰的邪恶因素,支持我们能够利用这些案件起到更大的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作用。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二零零七年澳洲法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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