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籍警黄小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近日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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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成都市双桥派出所户籍警黄小菊,女,约三十余岁。自邪党迫害大法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带领警察对大法弟子非法抄家,有法轮功学员告诉她迫害真相,还给她讲了河南公安局长任长霞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的事实,她还说:“我不得(即:不会的意思)”。近日得悉,她患急病死了。

黄小菊、魏委(男)等5、6个人曾于2004年6月11日下午2-3左右,以“看看你”为由,在未出示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对成都五冶的大法弟子常青、罗玉华、尹国治三位大法弟子非法抄家。此前于6月10日,还对大法弟子罗玉华的妹妹家也进行了非法抄家。在整个迫害过程中,他们未说明任何理由。

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成都市警察们,听听大法弟子的忠告吧:这么多年经你们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人品,你们应该很清楚了吧,不要再以“党说了算,已经定了性的” 为由自欺欺人了。自古以来,善恶必报可是千真万确的,不要再害人害己了,不要象黄小菊一样,对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的劝告置之不理,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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