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长达三年半的流离失所过程中,辽宁省学员才志刚受尽了各种受害,尤其是精神上的伤害,有家不能归,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含冤离开人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势力,在全国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使上亿法轮功修炼者深受其害,才志刚也未能幸免。
第一次遭邪党人员绑架是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王家派出所及锦州市六一零人员将正在上班在港大门外为单位买东西的才志刚绑架到锦州市拘留所,后转到看守所。两个多月后锦州市六一零向家人勒索两万元人民币,才把他放回。此时单位单方强行解除合同。
第二次绑架是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才志刚在凌海市租房处被金城派出所绑架送往凌海市看守所,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一手上一手下的背扣长达三个小时之久。半年后非法劳教二年,转到锦州教养院。期满回家后,因单位已经解除合同,只好自谋职业,在锦州港内开车以维持家中的生活。
第三次绑架是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正在锦州港开夜班车的才志刚在晚十点半钟,被王家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到派出所,恶警对才志刚的家及其父亲的家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抄家,直至凌晨三点钟才离去。才志刚由派出所走脱,开始了漫长的流离失所的生活。
在长达三年半的流离失所过程中,受尽了各种伤害,尤其是精神上受的伤害最大,一家无有生活来源,孩子正在大学读书,他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出现疾病,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含冤离开人世。
才志刚的去世,邪党江泽民集团的疯狂镇压和残酷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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