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县范承芳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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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期湖北浠水县范承芳等法轮功学员被邪党公检法非法判刑。

范承芳,男,六十六岁,退休职工,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157号,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杨云华,男,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浠水县清泉镇十月宾馆经理,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二组,被非法判刑九年。

李正文,男,一九五七年二月十八日出生,初中文化,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韦背山六十二号,失业,被非法判刑七年。

郭春六,男,一九四六年三月八日出生,现已六十多岁,小学文化,住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桥北街,被非法判刑八年。

张跃进,男,一九五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出生,初中文化,失业,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三十九号,被非法判刑五年。四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八点左右,被送往到武汉。

周琦,女,张跃进的妻子,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出生,高中文化,退休职工,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三十九号,被非法判刑五年,大约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送往到武汉。周琦是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出生,可是在非法判决书上写的却是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所谓的许多非法判刑依据与事实根本不符合。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关的具体地方不明,望武汉法轮功学员帮查一查。他们都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向湖北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被无理驳回上诉。他们虽然都请了辩护律师,律师也明白真相,在高压、强权下,也只能是走走过场。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湖北省浠水县法院刑事判决书上的签名有:审判长熊化冰,审判员杨宗典、熊晨夏、书记员程艳。

十一月十四日,在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上的签名有:审判长汪序金,审判员张立、李钢,书记员张庆。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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