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张家口大法弟子崔新乡,女,先后七次上北京证实大法,十三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含冤去世,年五十四岁。
大法弟子崔新乡,系张家口市供电公司职工,一九九五年得法。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后,为大法、师父讨还清白,多次进京上访,因而遭到五一路派出所多次非法抄家和拘留,并两次被送劳教。在2000年9月的一次非法抄家中,恶警将大法书籍、师父的相片全部抄走,并把抽屉中个人的2000元现金一并掠走。在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拒收时,硬是拉关系把她留下。
从劳教所出来后,崔新乡在外地讲真相时,又先后两次被抓,由五一路派出所劫持回关押,2004年2月还被非法拘禁在张家口市沙岭子洗脑班。
由于多次绝食反迫害,造成崔新乡的身体内脏器官衰竭,她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张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恶所长邓建明、恶警李迎宾、五一路办事处书记王书田、副书记常小青、主任张钧,紧跟恶首江泽民及610办,对辖区大法弟子进行残酷迫害,犯下了种种罪行:非法抄家、罚款、监视跟踪、蹲坑绑架、敲诈勒索、毒打吊铐、行讯逼供、拘留、强行往劳教所、洗脑班送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等。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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