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镇恶人的犯罪记录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1、韩炳发: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公安分局局长。2000年2月至7月间非法劳教九名大法弟子。2000年3月向九名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勒索现金二万四千元。99年至2001年劳教拘留大法弟子24人次(不包括大法弟子杜国聪被送劳教三次,大法弟子战音阁送劳教二次)2001年8月至11月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非法抓人三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2001年8月份,韩炳发酒后驾车直奔大石块而去,幸亏当时车里坐着大法弟子(李伟的丈夫)提醒他,才一打方向盘,结果撞到一棵大树上,才免于毙命。前排上从哈尔滨来的王宾友和韩炳发同时被射出车外,王宾友仅受了点皮外伤,而韩炳发则七窍流血,人事不醒,被送到大庆医院抢救,昏迷了大约二天(据说其昏迷中常喊早已死去之人的名字)。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脑袋留下一定的后遗症。那辆高级轿车彻底报废。

2、金常青,40多岁,林源公安分局主抓迫害的副局长。99年7月20日以来非法劳教大法弟子九人;劳教拘留25人次。光天化日之下非法抓人五人次。99年烧大法书、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抄大法弟子的家,迫害大法的事由他指挥。

3、金庆国,40多岁,林源公安分局政经保科科长,主抓迫害之一。跟踪大法弟子,审讯、出谋划策抓捕大法弟子。从99年7月20日至今非法劳教大法弟子九人,劳教拘留25人次。99年烧大法书,欺上瞒下,假话连篇,用小人伎俩在大法弟子之间散布谣言,制造矛盾,只要是针对大法的事他都一马当先。

4、庞向阳,40多岁,林源炼油厂“610”办公室主管,伙同恶警韩炳发、金长青、金庆国劳教大法弟子9人次。99年至2000年劳教、拘留22人次,组织召开揭批“大法”的会,其人骨子里仇视大法弟子,又以“610”为名勒索大法弟子现金一万二千元。2001年8月份在上海确诊为肝癌晚期。

5、李政权,林源工会干部。他曾协助配合恶警多次抓捕大法弟子战音阁。如多次往家里打电话,到家里堵抓。战音阁夫妇从市场买菜归途中,李政权装作偶遇,死缠住老战,直到公安恶警董凤桐、巩波开着警车到达抓捕老战。为加深迫害大法学员,他悬赏:凡抓获一名大法弟子一次奖励2000元。

6、刘艳芹,林源小学教师。她告诉小学生撕毁大法真相资料,揭掉粘贴的真相资料,并邪恶地告诉全班学生与法轮功“斗争到底”。她自己做恶不说,致使一些年幼无辜的孩子也跟其无知地做恶。

7、王胜,30多岁,大庆市林源炼油厂工会主席,主抓“610”。他不择手段地迫害大法弟子黄文英。2000年6月黄在大庆正法被恶警打折了腿骨,不能行走。就这样,还于7月份被送齐市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被劳教所退回。王胜说保外就医随时都可以送进去。后来王胜说黄文英散发传单、贴真相,在2001年4月4日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她非法送哈尔滨省戒毒所。2001年3月王胜指使将大法弟子杜国聪非法劳教一年。2001年8月前王胜又陷害大法弟子战音阁,以战给他写信讲真相和上网为由,用欺骗手段将他送往大同看守所。第十六天直接判劳教。战向劳教所长讲清真相,劳教所拒收,又送回大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宿。第十七天下午把战送回家。在此期间王胜以种种方式迷惑大法弟子战音阁,在战回家半个多月身体还很虚弱的情况下伙同恶警将其绑架非法劳教一年。2001年10月20日晚,大法弟子尹凤玲被非法抓捕,在林源公安分局被关押、威逼近12个小时。2001年12月23日大法弟子潘琼菊被绑架、非法关押近24小时。2002年2月23日王胜指使公安人员把潘琼菊的丈夫――大法弟子黄亚忠(常压车间班长)在单位上中班时(晚八点左右)绑架,在分局非法关押12小时。后送往大同区看守所(那天常压车间值班的是主任张春晓,家里电话:0459――6715043;手机:13009811103)。在此之前2002年1月恶警金庆国带多人去工作岗位上骚扰,并威胁恐吓,当时书记值班。2002年2月,同是中班,书记值班,金庆国又带多人骚扰其正常工作,从精神上迫害大法弟子。

大庆市林源分局电话:
值班室:0459――6719346
林源分局:0459――6719326传真:0459――6719313
副局长:0459――6719318
政保科:0459――6719337
刑警专用:0459――6719334
治安专用;0459――6719349
综合办主任:0459――6719356
金庆国家:0459――6715783手机:13945949544
林源常压车间主任:0459――6719515
林源常压车间副主任:0459――6719398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3月15日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