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民戴志珍谴责江氏残酷迫害 天安门归来西人弟子吁制止虐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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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3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时,部分从悉尼、墨尔本等地赶来的大法弟子,和当地弟子以及长期在中使馆前请愿的大法弟子,在堪培拉中使馆门前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到会的有澳洲ABC电视台、SBS(民族台)电视台、7号、9号和10号电视台、自由亚洲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

上午11时,大法弟子戴志珍从澳洲外交部领取了从中国运回的她的丈夫、大法弟子陈承勇的骨灰盒,并在记者会上发言。她首先向澳洲政府,有关官员和朋友们,对她本人及她家庭的同情、关切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中国有句俗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小戴的先生、大法弟子陈承勇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次去北京上访,后被逼离家出走,流离失所。长达半年,她和1岁的孩子不仅从来就没有与孩子的父亲见过面,而且这无助的母女俩整天生活在恐惧与焦虑之中。然而,当去年7月份,从明慧网的报导中得知孩子父亲的死讯后,长达8个月之久,连他的骨灰盒也见不到,也不能回去取(中国大使馆不发给戴志珍入境签证,戴为澳洲公民)。

小戴泪流满目,抱着不满2岁的孩子,悲痛地诉说着:“我是从明慧网上才得知我先生的死讯的,那则消息说:‘近日传出陈承勇已死于一荒郊野外的小茅棚内,其姐姐认尸时发现尸体已开始变质、变味,估计已死去一段时间才通知家人……’我的丈夫陈承勇被谋杀,丈夫的姐姐(也是法轮功修炼者)因去认尸被抓进洗脑班,并被判劳教2年,我公公承受不住打击死于心脏病;我的兄弟也受到警告,如果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会面临失业和失去房子的威胁。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使我的家庭在三个月之内支离破碎。”

“在中国,还有成千上万的家庭,像我这样的家庭悲剧仍在继续发生着。与他们相比,我还是幸运的,作为澳洲公民,我能自由信仰真、善、忍,在遭受8个月煎熬的今天,在澳洲政府和人民的同情和帮助下,我能取回我先生的骨灰盒。我恳请澳洲政府和人民继续帮助、紧急救援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帮助制止中国的国家恐怖主义的迫害和虐杀。”

刚从天安门归来的西人弟子,奥运会银牌得主简.贝克(Jan Becker)说:“首先感谢澳洲政府为我们的安全返回所作的努力。为了让世界各国政府、人民及媒体知道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的真相,我们9个(现为11个)大法修炼者最近去了天安门广场。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有机会表达我对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支持,让人们知道世界上53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都能自由炼功,并向人们讲中国发生的迫害真相。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必须结束。我们没有机会和中国的江泽民直接对话,但我们的政府、世界各国的政府领导人是有机会的。世界各国政府必须联合起来,共同谴责中国的人权问题。”

“最近,长春大法弟子通过电视网络,将‘天安门自焚真相’及中国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真相,展现给大陆中国逾百万电视观众后,江泽民非法下令“杀无赦”,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需要我们的全力支持,需要澳洲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为结束这场残酷的迫害,共同呼吁,以帮助作出改变。”

澳洲法轮大法发言人汤尼戴发言中说:“在中国,陈承勇先生和数十万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酷刑迫害,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愿放弃真、善、忍信仰。他们并没有违背任何法律。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集会自由,以及上访的权利。相反,江泽民在1999年7月密令镇压法轮功,是对中国宪法的践踏。江泽民和他的‘610办公室’长期以来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就地火化;经济上封锁,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从来就没有得到中国法律的承认,然而,江泽民和他的‘610办公室’从来就没有对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酷刑、性虐待和精神折磨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在过去的一周,江泽民非法下令‘杀无赦’,中国很多省份的城市都有对法轮功学员抓捕和判死刑、重刑的黑名单。在如此严峻的日子里,不知又有多少家庭会失去妻子和丈夫,又有多少孩子会失去父母!”

最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的10位澳洲西人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国政府应尊重中国的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他们指出,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既违背了中国的宪法、法律,又损害社会道德和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当晚,澳洲ABC电视台、SBS民族电视台等媒体对记者会作了正面报导。次日晨8时,7号电视台在“晨间新闻”节目中,对大法弟子戴志珍进行了5分钟的专访直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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