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7年初,甘肃永昌县恶人恶警们召开了迫害法轮功的专门会议,要求其管辖内的企业成立邪党书记牵头的迫害法轮功工作组,在农村书写污蔑法轮功的标语,胁迫每个村出钱、出人负责夜间巡逻,伺机抓捕传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的污蔑和造谣,县长孟有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要严厉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直接给永昌城关镇政府下令,年底不解决所谓的法轮功的问题,全体不许升职。
中国新年期间,恶警们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发现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卡片等,恶警李国玉直接提出要么交上千元的无理罚款,要么就被关进监狱。
米增石,70岁,腊月二十几抄家,发现两片真相光盘,被罚款1000元。
陈同修,被非法抄家,抄走资料和大法书,罚款数目不详。
赵金芳,正月初八恶警李国玉带人抄家,抄走《九评》一本。恶警勒索1000元,只交了500元,恶警威胁必须3月5号把另500元交出。
石刚琴,被非法抄家,恶警发现一条真相横幅,石刚琴被罚款1000元。被非法拘留15天。
焦桂英,秋天被非法抄家,抄出一个MP3的空盒,夫妇两人被非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家中没有,东筹西借了500元,现在又说要被非法开庭。
李有夫妇,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丈夫被非法拘留七天,非法罚款1000元。
李有玲,秋天被非法抄家,抄走改字表,被非法拘留十天,非法罚款500元。
2007年2月25日,在河西堡镇青山堡三队被人举报发真相资料,于是永昌河西堡恶警绑架了侯有虎,当晚11点河西堡派出所有4人去抄家两次,抄出大法书和一套讲法带,目前人被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
2007年3月8号永昌县邪恶法院计划对83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赵桂香非法开庭。赵桂香的家中被抄二次,抄走大法书和炼功带。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