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北京大法弟子曹东在与欧洲议会副主席考斯特先生会面后即被非法绑架。二零零七年除夕之前,他又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目前,刚刚从劳教所出来不久的曹东的妻子正在为他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四处奔走,可是她本人又何尝不是随时冒着被中共特务跟踪、监视、甚至再一次抓捕的危险。
中共六一零办公室和国家安全部认为,“在北京对曹东进行打击处理比较敏感”,“容易被炒作”,所以将曹东移至甘肃省国安厅和司法机关构陷迫害。中共外交官对外界狡辩说,曹东是因为又开始“法轮功活动”而被捕的,还拼凑了“非法向海外网站发送法轮功受迫害信息”、“非法收藏法轮功资料”的指控作为这一说法的“证据”。先不说这些所谓指控是否合理合法,单就中共的狡辩本身,就知道它又在转嫁矛盾,企图转移外界视线。
中共是在曹东离开会见现场的两个小时之内、去找朋友的路上将他绑架的,这显然是对曹东接受国际社会调查采访的赤裸裸的报复行为。在中共治下的中国,政府机构和制度本身已经成为掩盖真实、制造谎言的机器,外界完全丧失了从中获取真相的可能。中共自己也知道对曹东治罪的非法性及卑鄙性,所以为了逃避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压力和谴责,甚至在法庭上和判决书中将欧洲议会副主席说成“境外法轮功组织人员”,用偷梁换柱、混淆视听、歪曲事实的手法为给曹东定罪编造理由,这是中共邪恶流氓本性的典型表现和又一次大暴露。
众所周知,中共法庭对曹东的非法起诉和判决中给曹东罗织的罪名也是站不住脚的:曹东被指控“接受非法采访”。翻遍中国现行法律,没有“非法采访”这样的法律规定,可见中共政权对待国内民众完全是任意的,根本不讲法律依据,我说你非法,你就是非法,给你扣上“非法”的帽子就可以对你进行肆无忌惮的非人迫害。
即使按照中国的法律,无论是接受采访还是向海外网站发送信息,其形式本身都不构成犯罪。关键要看信息的内容是否是真实的。曹东对欧洲议会副主席讲的内容都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只是在对方询问下平静叙述了这几年他和妻子共同小家庭的遭遇,几乎未加什么评论。作为丈夫,为自己无端受难的妻子反映情况、呼吁营救何罪之有?如果曹东和所有法轮功学员所讲的真如中共诬蔑的那样是“歪曲事实”、“恶毒攻击”,那么,为什么中共不敢让国际组织成员来大陆独立调查取证,再将客观公正的结果公之于众呢?它怕的是什么?它害怕在国际社会追查到象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迫害事实面前,全世界都会看清中共是一个与善良和正义为敌、残害屠杀人民的犯罪集团,它的撒谎宣传就再也掩盖不住它是一个不具有任何合法性的政权。它感到自己末日来临,极度心虚和恐惧。所以要以“国家名誉和形象”为借口,拼命阻拦人们讲出真相、了解真相,对打破禁区向国际社会直接讲真相的曹东加以重判。
法庭对曹东的另一项指控是,将搜集到的法轮功学员手里的《帮教协议书》、《控告书》、《公安局会见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等材料提供给境外人员拍照,“向政府施压”。可是,我们不禁要问:《帮教协议书》、解除劳教的证明书都是中共的劳教机关依法定程序必须发给每一个劳教期满人员的,或是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由劳教机关订立的,怎么会对国家造成威胁呢?如果连中共自己制订和开出的最公开的法律文书都能给它自己造成压力,足见这个政权已经脆弱到不能再维持下去的极点!那么,在它对法轮功和本国民众的长期迫害当中究竟还隐瞒了多少不可告人的罪恶呢?
不论中共怎样抵赖、隐瞒和欺骗,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住血写的事实,曹东仅仅因为在北京接受国际组织成员调查采访而获罪,就是中国目前人权状况的最好说明。
我们正处在一个最危难的时代,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为了坚持真、善、忍,竟然经历着如此大规模、如此持久、如此惨烈的灾难,遭受着令现代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及精神的全面摧残:比纳粹集中营还残忍的洗脑、各种酷刑虐待、甚至活体摘除器官、毁尸灭迹等等,令人发指。使数以千计的无辜修炼者被虐致死,数以百万计的人被剥夺自由,由此带来上亿人骨肉分离、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人间悲剧。特别是,这场完全丧失人性的迫害,在整个世界众目睽睽之下,至今仍在继续着。这不仅践踏了中国的宪法法律,也破坏了世界法律体系;不仅是对中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剥夺,也是对人类每一个成员天赋人权的蔑视。对社会中的善良群体施加迫害,就是在颠倒社会的善恶价值,严重摧毁着整个文明社会的道德基础。如果任凭中共邪恶为所欲为,人类正义与尊严的底线就将不复存在,社会就将不再是人的社会,而成为魔鬼法则统治的社会了。人类正面临被中共邪恶拖入毁灭的威胁之中,与世界上每一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任何国家的政府和民众都不应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对发生在中国的灾难保持沉默,坐视不管。
所以,我们呼吁一切善良的人对曹东及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持续关注和营救,当善良与邪恶之战在人间展开的时候,如果你做出了站在正义一边、支持帮助善良人的选择,这不仅在帮助中国民众摆脱邪恶控制下的苦难,更是对自己良心的救赎和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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