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禁六年后再遭劳教 张育珍自叙被迫害致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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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西大法学员张育珍自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期间多次进京证实大法,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参与了中外记者招待会,被非法抓捕,判刑六年。她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遭受了人间各种酷刑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应刑满释放,却因拒不配合邪恶,不“转化”而被非法判三年劳教,现被关押在江西女劳教所继续迫害。以下是她自己所写的在江西女子监狱期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的经过。希望张育珍同修增强正念,堂堂正正的反迫害,讲真相,维护大法,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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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省女监恶警熊敏(禁闭室干警)、三大队万敏英教导员用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飞机铐逼迫我写转化的“四书”,致我“双上肢软组织受伤、右肩半脱位、双手完全瘫痪、高血压、心脏病、发烧”(这是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监狱医院的诊断结论),至今我从颈部、肩部到手臂、手指又酸、又胀、又痛,劳动后伤痛就加剧,双手仍握不拢、伸不直、无法侧睡,无法提重物,自己无法扣胸罩扣子,身体变形。现省女劳教所警官吕大队长和黎队长叫我一定要搞厕所、洗漱间、大厅的卫生,如不搞值班员就不准我去倒马桶,我就无法吃、喝、拉、撒,无法正常生活。我三餐无吃喝,被逼无奈只有被迫去搞卫生,疼痛难忍,搞完卫生后,我连自己的袜子都无法洗。当我把情况向吕大队长和黎队长讲明后,她们却叫我要家里拿钱来,这里带我去医治。我说:“我的手是在监狱被迫害伤残的,我不可能叫家里拿钱来治我的手,我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你们不能扣压我的控告信。”吕大队长说:“我把你的控告信和上诉书交给邓所了,邓所说帮你发出去了。”我说“那为什么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人来调查呢?按照法律程序最多两个月就要结案的。”我觉的这其中有问题。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我从省女监三大队搬到禁闭室值班人员宿舍住(四零六号房),禁闭室恶警熊敏因我不转化经常体罚我、侮辱我的人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多钟又叫我去禁闭室去走队列,我想脱了囚服穿我自己的衣服,抗议她又采取这种方式体罚、虐待、折磨我。我刚把上衣一拉开,熊敏就叫犯人雷冬莲(现在综合监区教学组,判十三年),三大队监控我的犯人舒影静(判二十年)、祝雁青(二零零五年十一月释放)强行把我从禁闭室值班人员宿舍(原在综合监区四零六号房),拖到禁闭室院内暴晒(气温有摄氏40多度)。一直到下午三点钟左右,又叫禁闭室值班犯人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现在一大队)等人和拖我下来的犯人一起把我双手从后面铐在一起,又用绳子套在铐子上,从后面把我吊到禁闭室警官厕所后窗的铁杆上,犯人舒影静又把我穿在脚上的鞋脱掉拿走,使我只能脚尖点地,就是用典型的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飞机铐体罚、虐待、折磨、摧残、迫害我。还把正在关禁闭的犯人刘爱英(现在三大队)、黄四妹(判死缓,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释放出来),站在吊我的地方辱骂我、侮辱我的人格,粗话、脏话不堪入耳,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我多次要求走队列,熊敏不给我下铐,我想下铐吃饭,她也不允许;我多次向她赔礼道歉,她却置之不理,一定要我答应转化才允许下铐,一直吊到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大概凌晨二点左右,熊敏才叫犯人给我下铐。

下铐后我双上肢完全动不了,熊敏还叫犯人逼我写转化的“四书”,我握笔都握不住了,熊敏又叫犯人舒影静拿王高香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写的“四书”叫我背,一个通宵不准我睡。天刚刚蒙蒙亮,熊敏叫犯人舒影静和祝雁青把我带上四楼四零六号房,我强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身体,走到宿舍就再也无力支撑身体了,躺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因我双手完全瘫痪,实在无力站着,犯人舒影静和祝雁青让我坐在凳子上帮我洗了个澡,熊敏又带犯人雷冬莲和梁美华(法轮功学员,现在二大队,当时做我的“转化”工作,后看到我被折磨伤残后,认清邪恶,又从新修炼),来到四零六号房,熊敏说:“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四书’写出来。”因我双手已经完完全全瘫痪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了,吃喝拉撒都是包夹犯人护理,犯人雷冬莲抓着我的手抄了一遍别人写的“四书”,签上我的名字和日期(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写完后熊敏拿走了。过了一会儿,熊敏和二大队教导员万敏英来了,万敏英问我:“‘四书’是不是自己写的?”我说:“我的手不能动了,是她们抓着我的手写的。”万敏英恶狠狠地说:“什么?抓着你的手写的?走!走!走!下去!下去!下去!”我苦苦哀求说:“我的手不能动了,我真的动不了了!”熊敏和二大队教导员万敏英还有包夹人完全不顾我伤残的身体,又强行把我推到禁闭室。因我双手实在无法动,无法握笔,万敏英又亲自把我吊到十九号吊我的地方,用十九号一样的飞机铐折磨我迫害我,我被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无门,欲哭无泪,欲说无声,就差没断气,万敏英强迫我写“四书”,其实她就是把我吊死我也无法写一个字了,只能是雪上加霜,双手更瘫更残了。

大约三小时后,万敏英要我答应他所有的要求,才叫犯人给我下铐。犯人舒影静抓住我的手又抄了一遍别人写的“四书”,熊敏才让我上四楼宿舍。过了一会儿,万敏英和熊敏又来了,万敏英叫我在号房内走队列。“转”的时候,我的手离开了身体,万敏英说:“你要夹住你的手,不能让手离开身体。”我说:“我已经控制不了我的两只手,我想去看医生。”万敏英恶狠狠地说:“你不要跟我提条件。”我有气无力,呼吸困难,强打精神才没昏倒。我又渴又饿,我说:“我想喝点水,我没有一点力。”万敏英说:“你什么时候走好了,什么时候喝。”她还叫犯人把我双手举到上床扶手上,叫我站到床边背监规。

我连续两天被她们折磨的神志不清,象植物人一样任她们摆布,只是还剩一口气,我发不出一点声音。万敏英走后,犯人祝雁青见我快不行了,赶快扶我躺在床上,拿来吸管让我躺着吸了一点水,我连坐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傍晚我感到恶心,叫犯人扶我起来,因我自己已没有起床的能力了,一扶起床,脚还没来得及下地,就吐了一地。犯人报告了警官,万敏英说:“报什么告?有的人黄水都吐出来了,你吐了黄水了吗?”之后万敏英带我去了监狱医务所,开了一些消暑、止吐、跌打损伤的药,叫三大队值班员舒惠玉喂了一瓶十滴水给我喝。接下来的一周我每天只能吃几调羹稀饭,喝一点水,干饭一点吃不下,而且吃了很快就吐个精光,全身无力,又痛又饿,肚子象火烧一样难受。一周后,我双上肢肿得一点皱纹也没有,痛得每天眼睁睁盼着天亮,通宵达旦,彻夜难眠,每天连一分钟也无法入睡,肩一碰到床就痛得钻心。我实无奈,找到综合监区教导员王淑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王淑美给我推拿了半天,又找到狱医看我的手,医生量不到血压(双上肢肿得无法量),犯人医生金秀说:“手肿得这么大,量不到血压。”干部医生说:“明天去拍一下片子吧!”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上午,综合监区任书记、熊敏、狱医夏科长带我到省劳改局医院拍片,拍完片,局医院朱主任叫医院的医生带我去住院。于是我住进了劳改局医院监狱住院部。后来我才知道我被诊断为:“双上肢软组织受伤、右肩半脱位、双手完全瘫痪、高血压、心脏病、发烧”。双上肢完全瘫痪的我,生活早已完全不能自理,二名犯人祝雁青,舒影静二十四小时护理我,每天七瓶吊针(大瓶、小瓶、袋装)从早打到晚,直到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听说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上午有艾滋病人要住院,所以我脚上带着吊针匆匆出了院,回了省女监。因我双上肢肿大,无法打吊针,就再也没有治疗过。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省女监教育科科长钟云华(也是迫害法轮功的专管负责人),王丽颖副科长、禁闭室熊敏带我到省二附属医院检查。医生问我:“怎么搞的?”我说“铐子铐的。”医生问我:“什么时候?”我说“九月十九、二十日铐的,双手一直握不拢,伸不直”,医生叫我举起双手,因我双手被飞机铐吊得完全瘫痪后,第二次又吊了大概三小时,而且没有及时治疗(十天后才住院治疗),更没得到很好的护理(钟云华和熊敏因我写了控告信,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开始强迫我劳动,强迫我自理生活),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康复。一双这样的残疾手,叫我如何能在这里“劳教三年”呢?这样下去,我不是要残疾一辈子吗?女监恶警的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第一条,且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非法使用戒具,又把戒具变成刑具,导致我严重伤残,对我严重犯罪,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理应严惩。我从一个身心都非常健康的炼功人被省女监恶警摧残、折磨、迫害成一个双手伤残的残疾人,身心都遭到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法西斯式的折磨和迫害。

省女监恶警熊敏、万敏英、负责人钟云华对我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管教”,实质是找借口对我严重犯罪。我能服从这种“管教”吗?为了阻止我控告她们迫害我的种种罪行,她们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与犯人雷冬莲、舒影静串通一气故设陷阱迫害我,一次次扣压我的控告信,把我搞进劳教所劳教。她们这种下流的手段、流氓式的诬陷一定要叫世人知道,速将她们绳之以法,以示后人,也是在救度众生,叫世人不再犯罪。

张育珍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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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监狱余小东(监狱长)电话:0791---371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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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改局长胡云良 0791-869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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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长黄素英 6217168
进贤县610办王书记 0791-5622202
赵主任 5622202
进贤县李渡镇派出所毛教导员 5638225
江西女子监狱钟艳华科长 13803511156
熊敏 13870826499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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