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恩爵士在他的信中说,“他(赵明)所有的‘罪过’就是修炼法轮功,中国政府竟然明目张胆地违犯中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而关押赵明”。
莫恩爵士还说:“很明显,中国政府最好停止镇压法轮功;但是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我建议,我们应该尽力营救那些我们能够营救的人”。
莫恩爵士在英国上议院里的朋友们,也都在积极帮助营救赵明,使他早日重获自由。
英国、爱尔兰大法弟子
2002年3月6日
附赵明简历:
赵明,男,30岁,于1993年大学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在清华紫光集团工作,网络工程师职务,并多年担任部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在清华紫光集团工作期间,赵明勤勤恳恳,富于创新,是部门的奠基人之一,为部门的发展作出很大贡献。1999年3月赴爱尔兰Trinity大学计算机系留学深造,攻读硕士学位。
赵明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参加过李洪志老师在大连举办的学习班。在修炼法轮大法前,赵明身体虚弱,几乎无法工作;修炼大法后不久,身体彻底改观,无病一身清、精力充沛。作为法轮大法的极大受益者,他业余时间积极洪法,出国前一直是清华大学炼功点的辅导员。
赵明于1999年圣诞期间回国探亲,1月6日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时被抓,被遣送回原籍长春,后由家里保释回家。但护照被警察无理扣押,逼其写保证不再对国家打压法轮功的政策提出异议,被赵明严辞拒绝。《爱尔兰时报》曾有报道。
因护照被扣,赵明无法按期回爱尔兰进行正常的学业,被逼无奈,3月份他只好回北京谋生,谁知又被警察认做是“组织者”四处通缉。终在5月13日惨遭毒手,突然失踪,直到8月1日才得到他的一些消息:他于5月 13日在一功友家准备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时被跟踪的公安抓走,关押在海淀分局看守所,同时被抓的还有其他几个功友。被抓时,赵明问警察:有什么理由敢肆无忌惮的抓人,随便抓人是非法的。警察说等到派出所里你就知道是合法的了。在派出所和拘留所,赵明对警察的邪恶工作拒不配合,他始终以沉默表示对邪恶的蔑视,警察和预审没有从赵明嘴里得到一点消息。在海淀看守所里,他拒不照相。在看守所里期间受尽虐待。他的一条腿被打伤。
2000年7月7日,赵明转移送去劳教,关在北京大兴县男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赵明身心备受摧残,警察和犯人暴打他,用电棍长时间电他,每天只让他睡两个小时,逼他写揭批材料,不写就往死里打,他那瘦弱的身体饱受折磨,苦不堪言。所有关在里面的大法弟子都是这样的被长期迫害着。劳教所宛如人间地狱。赵明被分在原一大队一中队。当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要求限期转化,否则,责任队长将被罚款。队长多次找到赵明谈话,被赵明拒绝转化之后(其中一次郭姓中队长一边跟赵明谈话,一边手拿两根电棍电赵明身体的各处),发生了两次劳教人员对赵明的殴打。其中第二次是在队长找赵明谈话谈了一夜之后,清晨让赵明回到住室后。此前,队长威胁赵明说:“你不写也得写,你要是不转化我可保证不了你的安全。我在这儿没人打你,可我不在,那就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事”。赵明回去后,同室的劳教人员开始强迫赵明“军蹲”(一种体罚方式)。赵明因在海淀分局绝食,身体虚弱。他一动,他们就开始打他的耳朵,用木棍敲他的脚踝、膝关节。他们给他穿长衣服、裤子(夏天天气热),强迫他坐在盆里,头弯向脚,塞进床下。床板被身体顶了起来。他们就坐在床上压。20多分钟后把他拉出来,开始十几个人一起殴打他,用膝撞他的身体。整个过程有两个多小时。他的大腿四周都是黑的。膝关节红肿,五天不能蹲大便,两周内不能正常行走。打他的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理,反而不久都受到不同的奖励。如:加分、减刑等。
赵明本应于2001年5月12日一年劳教期满释放,但是只因为他拒绝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劳教所非法地又将他加刑10个月。
赵明及另两位留学爱尔兰回国被扣留的学员的遭遇,受到爱尔兰政府及人民的关注,曾呼吁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允许他们返回爱尔兰完成学业。赵明所在学校Trinity大学的同学,也自发地以征集签名等形式帮助赵明,并在2000年4月中国副总理李岚清访问爱尔兰期间,自发组织抗议,呼吁中国释放赵明,允许他返回爱尔兰。2001年朱F基总理访问爱尔兰时,爱尔兰刮起了“营救赵明”的旋风,所有的媒体,人们谈论的话题都是中国人权问题和三圣大学研究生、法轮功弟子赵明被无理关押的事。爱尔兰总统、总理外交部长都向朱F基呼吁释放赵明。2002年1月爱尔兰外交部长访华,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亲自向他许诺3月12日释放赵明,并允许他会到爱尔兰继续学业;爱尔兰外交部长则表示,爱尔兰会向赵明敞开大门,欢迎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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