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常永福被劳教所、610及精神病院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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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7年1月18日,几经周折被家属从哈尔滨市江北普宁精神病院接回家的木兰县法轮大法弟子常永福,终因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和精神病院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离开人世。死时双耳、眼角流血,鼻子、口中有血块。

常永福以前根本没有病,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他后,为了推卸责任,将其送回木兰县610办公室,610为了推卸责任将其送入精神病院。精神病院对其注入了不明药物,待药物发作后让他的家属接回家中,常永福含冤而死。

常永福,男,44岁,黑龙江省木兰县法轮大法弟子。2004年7月26日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发资料,被木兰县第一派出所姜岩、二金子等恶警闯入家中,非法抓捕后送往臭名昭著的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遭到恶警和犯人的多次毒打迫害,导致精神恍惚。

2004年10月11日,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主要领导、教育科、管理及各大队抽调的警察杀气腾腾的齐集四大队,有的手里还拎着电棍,身佩武装带。首先由教育科长王煜欧以整顿四大队改造秩序为名讲话,然后由管教牛铁军领着学习所谓的劳教守则,突然以某某人读的声音太小为由,由刑事犯陆续强行将大法弟子姚士国、常永福、那振贤、何庆辉等十二人先后拖入事先准备好的房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恫吓与毒打。有的被打的鼻青脸肿,有的被打的胳膊腿不好使的,还有的被打的直不起腰来,其中何庆辉被打成后脑骨折、脑浆流出,致使迫害成植物人。那振贤于2005年9月16日被迫害致死。

长林子劳教所以常永福精神有问题为借口,将其送到木兰县610办公室,木兰县610办公室将常永福秘密送到木兰县东兴镇精神病院迫害,一段时间后,又送往哈尔滨市江北普宁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强行用药迫害。

2006年10月份,精神病院通知常永福的姐姐将常秘密接回。此时,常永福被迫害的精神有时失常,面部鼻子肿大,视力衰弱,后期,昼夜无眠,乱喊乱叫,明白时说精神病院不知用的什么药,全身难受,鼻子、头和眼睛疼得厉害。后期鼻子肿大,始终流血,双目失明。

2007年1月18日早上5点多,常永福呻吟声停止,呼吸停止。直到死时,鼻子内仍积满血块,双耳、眼角流血,口中也有血块。

常永福死后,他的姐姐和妹妹去找县610办公室。县610与民政局沟通,让家属悄悄地将常永福送往火化厂火化。

这是黑龙江省木兰县公安机关、610办公室、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和精神病院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犯下的又一桩血债。

以下电话是根据2004年的资料:

木兰县公安局长:王建华,0451─57088007,0451─57082072,13804639505
公安局政委:张维柱,0451─57082258,0451─57080662,13703665595
公安局副政委:汪晓峰,0451─57088017,0451─57081182,13836076555       
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春,0451─57082376,0451─57083751,13074508802
公安局副局长:崔兴华,0451─57082376,13903661887
公安局副局长:王有福,0451─57083463,0451─57084355,13115500009
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华,0451─57082205,0451─57081168,13030037488
当时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魏建秋(610的负责人)住宅电话:0451─57089771;
(其妻祝喜凡在县客运站工作,站长办公室:0451─57089772;候车厅:57083371)
政法委副书记:曹曙光, 0451─57083346,0451─57082194,13936549595
木兰县委610办公室: 0451─57088435
 
县公安局总机 :   0451─57087901
   公安局办公室:   0451─57083438
   公安局国保科:   0451─57086169
   公安局刑警队:   0451─57083522
   公安局治安科:   0451─57083612
   公安局法制科:   0451─57085499
   公安局内保科:   0451─57086193
   公安局户政科:   0451─57086196
   公安局技术科:   0451─57086499
   公安局控申科:   0451─57088176
   公安局经侦科:   0451─57088177
   公安局政工科:   0451─57088770
   公安局纪检科:   0451─57088984
   公安局传真室:   0451─57083376
   公安局巡警队:   0451─570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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