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份大法弟子陈培珠、黄彩兰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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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广西隆林县公安局把大法弟子陈培珠、黄彩兰从家里被绑架到公安局,并于十月份被非法开庭。开庭前,恶人未通知其家人。家属在开庭前一天下午,才从一知情人的口中得知。在没有辩护律师和证人出庭的情况下,隆林县检察院起诉科韦勇等二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其进行迫害。大法弟子陈培珠在法庭上,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审判长黄河却不让其说话。

开庭后不久,大法弟子陈培珠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大法弟子黄彩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判决后,法院也没有通知陈培珠和黄彩兰的家人。

大法弟子陈培珠,女,六十四岁,从小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自己行走困难,需要人扶才能行走,严重的残疾使她对人生悲观失望。曾经想了却自己的人生。一九九三年七月喜得大法,得法后身心愉悦,道德升华。她自小没上过一天学堂,却能流利通读全部大法书籍。通过修炼法轮功,自己能单独行走,并能自食其力。在隆林县遭受严重洪水灾害之时,一个修炼的残疾人能慷慨的捐赠救灾物资达四百多元,这都是她修炼法轮大法的结果。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凌驾于法律之上,用手中的权力以国家之名,对这群善良的修炼人进行残酷的迫害,对残疾人恶人们也不放过。二零零二年陈培珠因不愿意放弃修炼被隆林县恶人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于重度残疾没有任何监狱肯收,就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进行迫害。这次邪恶又再次对她进行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的迫害。据说联系了许多地区的监狱,甚至连海南地区的监狱都进行了联系。对一个重度残疾的修炼人,只想做一个善良、诚实、平和的人,到底对谁构成了威胁?哪怕还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不会做出这种邪恶的、毫无人性的迫害。

大法弟子黄彩兰,女,四十多岁,丈夫刚去世,被非法关押后,家中还有老母年老多病,无人照料,孩子在读书,目前家庭生活已陷入危机。

修炼人也是社会中的一员,她们学真善忍做好人,不伤害他人,只想平静的生活,难道就不行?善良的人无端的被绑架、非法关押、判刑,老百姓还能有活路吗?那些为了自己眼前的一点小利而助纣为虐的恶人,我们希望你们能抛开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因素,为自己生命的将来及家人的幸福负责,无条件的释放被关押的所有大法弟子,否则善恶必报的天理终将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在不久的将来绳之以法!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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