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法院仓促开庭对刘嗣堂作非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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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济南公安鲍山分局勾结历城检察院和法院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刘嗣堂、王金屏、谢爱英、秦显基、李洪英,由于大法弟子们拒不配合、否定邪恶非法强加给大法弟子的所谓“罪行”,邪恶没达到预期目地,故扬言仍要“继续审判”。在国内外正义人士关注此事和大法弟子解体邪恶的强大正念之下,十二月三十日历城法院开庭并未“继续审判”,却仓促宣布对刘嗣堂判三缓四;对王金屏、谢爱英、秦显基、李洪英未提任何处理意见。

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那天,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前去参加,被邪恶拒绝入场。

所谓“判三缓四”是邪恶对大法弟子继续迫害的一种手段,是公开对人权侵犯的又一邪恶伎俩。在法官宣布结果后,还单独与大法弟子的家属讲:这次判的最轻了。我们说不是判的最轻了,而是判的最重了。请看“判罪”的依据:

大法弟子刘嗣堂,六十多岁,是个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单位通知他去“保鲜”时,他当时说:“我都退党了,还保什么鲜?”随后单位恶党书记寇某某、保卫科长姜锡安带领鲍山分局六、七个恶警骗开刘嗣堂家门强行非法抄家。邪恶就以抄家的部份资料而作为“判罪”的依据。

我们强烈要求历城法院无条件撤销对大法弟子刘嗣堂非法的所谓“判决”!恢复大法弟子刘嗣堂的人身自由。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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