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人是2月15日中午在经历了被中国当局跟踪、殴打、绑架及24小时的拘禁后,回到旧金山的。
中国武警把美国公民从美国大使馆前赶走
两名学员卢辉和尤金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街道上行走时,曾被多名警察包围并强行搜身。当卢辉质问警察为何非法搜身时,中国警察回答:“不许提问!”警察未从他们身上搜到什么。只好予以放行但派了7-8名警察跟踪他们。他们只好乘出租车去美国大使馆求救。大使馆门前的中国武警在检查过卢辉的美国护照后,声称美国大使馆当天休息(2月14日是星期四)。跟踪而至的中国警察与该名武警交谈后,该武警随即向二人表示他们不能继续呆在美国大使馆附近。
卢辉说他做为一名美国公民,在美国大使馆门前居然因为一个跟踪他的中国便衣的几句话而被中国警卫勒令离开自己国家的大使馆,感到十分不能接受。
机场和前门的绑架
卢辉介绍,离开领事馆后他和尤金分开,尤金因感受到形式非常恐怖,便乘出租车到达机场准备离开中国。但他刚下出租车便被数名警察强行架入警车并被带至关押中心审讯。
卢辉则稍晚在被跟踪数小时后于前门附近遭暴力绑架,被同样带到关押中心审讯。
“令人难以置信的残暴”
白人法轮功学员史蒂夫-依斯帕斯称“难以置信中国的警察如此残暴”。他和另一名白人学员大卫-库特和华裔女学员李春泉2月14日穿过天安门的地下通道时,被跟踪至那里的便衣警察扑打在地上的。24岁的李春泉被打得十分严重。她的眼镜当时被击碎并划伤了她的面部。警察当时用力踩着她的脖子,使她痛苦得几乎窒息。几名警察把她从地上拽起后,多次用脚踹她的身体不同部位,导致她身上多处青紫。当她试图抗议时,警察用她的围巾用力勒紧她的脖子,使她不能出声,后又把她的厚厚的毛围巾塞到她的口中。现在围巾上的血迹仍依稀可见。
同时在场的另两位美籍白人法轮功学员史蒂夫和大卫同样被警察围攻并殴打。他们三人被带至一处扣押审讯。当他们要求会见美国大使馆官员时,被中国警察无理拒绝。他们三人的私人财物被警察抢走。当李春泉女士质问警察为何抢她的私人物品并问其是否知道这至少是偷窃行为时,中国警察回答:“这不叫偷!这是中国!”对于李春泉表示将向美国政府报告在中国受到的这种非人待遇,中国警察则不屑地表示,“随便!”
在24小时的拘禁期间,中国警察还在架好的摄像机前假意提供给他们食物,试图拍下镜头造成他们被礼遇的假象,被三人拒绝。2月15日,李春泉在与被关押的同伴等待去机场的大巴时因出言阻止警察暴力对待另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而再次被拳打脚踢。当时警察已经手持她的美国护照。当李春泉拒绝被警察强迫登机时,中国警察用暴力把她拖上了飞机。
国家恐怖主义
被打最严重的华裔李春泉说到她为什么要去天安门时说,因为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当善良受到攻击时她不能熟视无睹。她说美国所崇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些信条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打折扣的。她在中国的经历告诉她中国江泽民集团所实施的是彻头彻尾的国家恐怖主义。
最早提出中国实行国家恐怖主义的是国际教育发展署。该署在2001年8月联合国人权促进和保护分支委员会的一份声明中说,以政府对自己的人民实行恐怖镇压为形式的国家恐怖主义----即“来自上面的恐怖主义”比其它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所造成的人权侵犯都要严重得多。该署声明中说,“当一个政权采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时候,在国际机构中,国际社会就可能会面临数量惊人的案件,并会为申请避难的人数而忙得不可开交。这正是中国政权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攻击所制造的情况。”
该声明并说中国政府在行使答复权利时,试图通过诬蔑法轮功为导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原因,来为其国家恐怖主义的镇压行为辩护。但该组织在调查中发现,“死亡事件全部发生在中国当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为家庭成员们被该政权杀害所致;人们身心崩溃,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是因极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劳改营里的强力劳动,以及其它类似的做法。”并说根据录像分析,2001年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所谓自焚事件由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并且证实数万学员被拘押和折磨,其中包括妇女遭受暴力和违反司法程序的死刑处决。(E/CN.4/2001/73/Add.1,para.19;E/CN.4/2001)
该署并说有证据表明,“至少50000法轮功学员被拘押在监狱、劳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几千人被酷刑折磨,许多人死亡。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修炼者受到严重威胁。联合国机构显然无法处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证实的案件。国际社会也很难处理数以百万计的避难申请者--所有这些人显然都符合了申请避难的条件。因此,整个国际社会,包括本分支委员会,应该把这样的国家恐怖主义局势作为极度紧急的事件进行处理。”
卢辉说他在自己和同伴在北京被绑架之后“真正体会到国家恐怖主义是什么。”
附:国际教育发展署(IED)关于国家恐怖主义的声明 (含文件代号)
联合国
人权促进和保护分支委员会
第53次会议
第六项议程
2001年8月
国际教育发展署(IED)多年来一直对恐怖主义和人权问题进行追踪。1996年我们欢迎科发女士被委任为本分支委员会特别报告人。我们强烈认同特别报告人的观点:以政府对自己的人民实行恐怖镇压为形式的国家恐怖主义----即她所说的“来自上面的恐怖主义”比其它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所造成的人权侵犯都要严重得多。当一个政权采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时候,在国际机构中,国际社会就可能会面临数量惊人的案件,并会为申请避难的人数而忙得不可开交。这正是中国政权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攻击所制造的情况。
在我们声明中的第三项中,我们根据我们确认的事实对法轮功进行了描述。那个政府在行使答复权利时,试图通过把法轮功称作导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XX”,来为其国家恐怖主义的镇压行为辩护。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死亡事件全部发生在中国当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为家庭成员们被该政权杀害所致;人们身心崩溃,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是因极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劳改营里的强力劳动,以及其它类似的做法。根据《国际先驱论坛报》2001年8月6日的报导,(中国)政府承认已经正式批准动用暴力以消灭法轮功。该政权拿出2001年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所谓自焚事件作为指控法轮功是“XX”的证据。但是,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片的拷贝,以供派发。
(人权)委员会关于酷刑的特别报告员在他的最近一份报告中(U.N.Doc.E/CN.4/2001/66),证实数万学员被拘押和折磨(报告第246-290段)。委员会关于妇女遭受暴力和违反司法程序的死刑处决的特别报告员也证明了这些虐待,并指出了相似的数量(E/CN.4/2001/73/Add.1,para.19;E/CN.4/2001)。
我们正在整理的一些证据表明,至少50000法轮功学员被拘押在监狱、劳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几千人被酷刑折磨,许多人死亡。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修炼者受到严重威胁。联合国机构显然无法处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证实的案件。国际社会也很难处理数以百万计的避难申请者--所有这些人显然都符合了申请避难的条件。因此,整个国际社会,包括本分支委员会,应该把这样的国家恐怖主义局势作为极度紧急的事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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