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6年10月4日,欧盟部长理事会(The 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对欧议员查尔斯.坦若克(Charles Tannock),西蒙.考文尼(Simon Coveney)和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ot)提出的有关中国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被盗摘一事的质询做出联合答复。译文如下:
文件编号:E-3452/06 and E-3570/06
欧盟委员会注意到对中国非法的器官移植交易之指控。欧盟已经在上次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廿五日召开的欧中人权对话中,已提出由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议题,并且要求中方对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的器官移植新规定進行说明。欧盟委员会知道公民社会组织撰写的“器官摘取”报告,并且将持续向中共当局提出器官摘取议题及人权议题。欧盟不断地对中共相关宗教活动规定提出关切,并且将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举行的下一次欧中人权对话中继续提出此项议题。
2006年10月4日
--------------------
质询主题:中国法轮功学员器官
文件编号E-3453/06,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发表了“中共活体摘取中国法轮功学员器官之指控的报告”。该报告是对中共被指控在中国境内强行从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并且在此过程中执行非法虐杀的骇人事件進行了独立调查后完成的。据指控,中共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后立即焚化残缺不全的尸体,以销毁罪证,而且此一罪行目前仍是大规模的、有意识的及系统的進行著。
针对特定团体進行强制性的器官活摘恶行是恐怖的罪行,违反所有的国际法规范,而且中共政权毫无人性的否认此等指控。请问欧盟是否获悉此等指控?是否阅读该份调查报告?是否要求欧盟派驻在中国的代表团,進一步调查该等指控并且将调查所获致之真相,回报欧盟执委会?
提问者:
查尔斯坦若克(Charles Tannock)
赛门孔文利(Simon Coveney)
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ot)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