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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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滦南县自99年7.20以来迫害法轮功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至今仍有两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冀东监狱和石家庄女子监狱。

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会龄,大约在1999年7.20至2003年主抓迫害法轮功,栽赃陷害法轮功时有发生,而且曾将一法轮功学员打昏后浇上凉水,醒后再打……。

2006 年7月6日下午5时许,滦南县副县长张某、公安局副局长王会龄和胡各庄镇政府、滦南县公安局一行约20辆车,警察及随从人员几十人被群众暴打并被扣押。起因是中央铁道部十八局修建的铁路,沿线经过几个镇村要拆迁让路。有一村民有严重的缩骨病,承包的这所宅院办的养猪场。该户人家要拆迁费,政府认为要的多,在拆迁费没有完全达到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强行拆。该户村民在卧室倒上大量汽油,点燃爆炸,人被烧成重伤。村民误以为是公安局长王会龄点的火,以为警察是花钱雇佣的黑社会的打手,于是高喊:“局长点火了,打黑社会的”。于是就出现了警察及随从人员几十人被群众暴打的镜头,之后,王会龄逃到玉米地里,蹲了三个多小时。

而今群众误以为王会龄点火烧房,误以为他们是黑社会的而進行暴打并不意外,王会龄迫害大法弟子遭现世现报。

滦南县委、县政府迫害法轮功,反对“真善忍”,不许做好人,而今被村民围攻,也正是应了法轮功所讲的因果报应之理。古人云: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冥冥之中天主宰,人算总不如天算。

在此奉劝所有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警、帮凶,赶快悬崖勒马,悔过自新,给自己留一条生路,同时“天灭中共”,“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是您唯一的选择和出路,不要再助纣为虐,不要再为虎作伥,洗心革面,千万不要成为共产恶党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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