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崇州金鸡乡彭庙村5组法轮功学员田秀云在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遭强制洗脑迫害,目前患了子宫肌瘤要开刀手术,监狱方面仍不让她保外就医。田碧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崇州看守所,邪恶之徒妄图判她的刑。
田秀云的丈夫明知大法好,但因田秀云和妹妹田碧英多次被迫害而痛心,不敢主动去找监狱等责任单位提出控诉,找回自己的亲人。希望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和父老乡亲伸出援助之手。
2006年2月20日将近中午时,大法弟子田碧英正在崇州市西藏基地旁的路边补鞋,从崇州市公安、国安的三部警车上下来刘增杰、王翔、吴杰等四个恶警,挟持田碧英到她家里去。田碧英不服从,不配合,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四个恶警蜂拥而上,对田碧英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把她打昏抬上了车。车开到田碧英的住地,家被抄了,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被恶警抢走,身份证、录音机、自行车和现金200元都被洗劫。在看守所,警察余某某和严某某指使犯人刘娟、龙素芳等7人拳脚相加,用塑料高跟鞋暴打她和另一法轮功学员黄英的头、脸及全身,田碧英和黄英还被淋泼冷水3天。
田碧英是遂宁市人,约38岁,婚后患了精神病等多种疾病,家境贫穷无钱医治,每次发病时到处乱跑,衣服裤子也不知道穿,叫她名字她也不知,家里人她也不认识,家人束手无策,不想管她。2000年,田碧英的姐姐田秀云把她接到家里,待她病状控制后就告诉她大法的神奇,教她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两个多月后,田碧英的头脑越来越清醒,一身的病不治全好了,就在崇州给人补鞋为生,学炼法轮功后就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愉快,田碧英很感谢大法的救度,每天都尽心尽力补好鞋子,每天都向来往的人洪法讲真相。田碧英的女儿在遂宁念初中,每次考试成绩都是20、30分,经常伙同没上学的人玩耍,田碧英和田秀云就把女儿接到田秀云家里,姐妹俩送女儿到金鸡乡中学念书,学校看她成绩太差、怕其影响其他学生就不接收,田秀云的丈夫只好给学校写了一份保证才使校方同意收下。田碧英不识字就请女儿给她念《转法轮》,女儿见母亲不到半年精神和身体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也年轻了很多,她每天放学做完功课后就给母亲念书,两个多月后,女儿也开始修炼,不到半年女儿的学习明显好转,考试成绩上升到80多分,初中毕业时还考上了中级师范学校。而田碧英已经能通读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根本就看不出来田碧英曾一字不识。
2003年3月,崇州市城东派出所警察将田碧英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关押10几天,恶人非法抄走大法书籍、资料、现金等,恶警指使刑事犯每天辱骂、毒打折磨她,使全身没有一处好肉。田碧英被迫害的不能进食,恶人就强行给她灌食,并把她非法关押到遂宁看守所迫害了一个月。
2004年5月初的一天,田碧英正在给顾客补鞋,崇州市城东派出所警察又将田碧英非法绑架到看守所,恶人抢走大法书籍、资料、现金等,恶警指使死刑犯何凤英等几个犯人每天辱骂、毒打折磨她,使她遍体鳞伤,脑袋失去知觉,田碧英被非法关押迫害了10几天,回家学法炼功一个星期才恢复过来。
2004年5月20日,崇州市610、国安、城东派出所约30多个警察,将田秀云的家团团围住,恶人翻箱倒柜抄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资料、录音机等,还非法去搜她丈夫弟弟的家,抢走弟弟的手机,事后才要回。田秀云被4、5个恶警连拖带打塞进警车,非法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恶警指使死刑犯何凤英等几个犯人每天辱骂、毒打折磨她,使田秀云全身没有一块好肉,神志不清,还不准她吃饭、睡觉。12月1日上午10点半,伪法院非法判处田秀云4年徒刑。40岁的田秀云说:我冤枉,是你们迫害我。她的妹妹田碧英当庭表示:我要为姐姐伸冤,我要控告你们,一直呼喊“法轮大法好”。
目前,田秀云和田碧英姐妹正在遭受残酷的迫害,希望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和父老乡亲伸出援助之手,我们一定会把行凶者绳之以法。
下文是田碧英为姐姐写的申诉信:
崇州市田碧英为姐申冤
院长并转法官、律师:
我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判刑的田秀云的妹妹田碧英。今天我诉讼请求,还我姐的清白,我姐无罪,她是按“真、善、忍”做的好人。
一、我姐的简介
我姐田秀云生于64年冬月初五,遂宁市分水镇兴旺乡2大队6队人,现住崇州市金鸡乡3大队5队。
我们家出生贫困,我姐未满14岁就出嫁,结婚后病多,肚子肿大,衣裤都不能穿,经常头昏眼花,没有生育小孩就经常流奶,多种妇科病和内部病使我姐痛苦得生不如死,一年四季药不离身,進大医院也未治好我姐的病。
1998年我姐有幸得了大法,大法的神奇在我姐的身上见证了,修炼4天后我姐所患的病全部不翼而飞,困扰多少年的痛苦终于消失,确实无法形容我姐的心情,对师父的由衷感激,对大法的坚信不移,使我姐多么想让所有的世人都能象她一样受益。于是,她要向世人说真话“法轮大法好”。
因此,我姐2000年12月29日毅然進京上访,希望政府了解法轮功真相,结果遭到了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她在资中楠木寺被非法关押洗脑转化等恶毒手段迫害了一年多,出来后皮包骨头,所有的病全部复发,吃药医治全无效。后来我姐想既然大法是那么的神奇,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放弃呢?于是再次走上了修炼的道路,身上的所有病再次消失。在2004年5月20日我姐在家被非法绑架到拘留所,后转看守所,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
二、我姐无罪,应无罪释放
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自由,还有条款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享有民主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姐修炼法轮大法属于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范围,所以不应该有罪,大家都知道真正有罪的是那些偷窃、蒙骗、烧杀抢劫、嫖娼卖淫、吸毒贩毒、损公济私、贪污受贿、腐败堕落的人,而我姐自从修炼后,处处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占任何人一分钱的便宜,勤劳持家,为人着想,这样好的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天理不容,良心何在!
我姐田秀云无罪,必须无罪释放!
申诉人:田碧英
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田秀云所在队电话:0832—7993160
崇州市区号:028
田秀云的丈夫的手机电话:13540361767
崇州市政府信访办:82272682
法院办公电话:82272192
法院院长电话:82217192
检察院办公电话:82273471
检察院检察长办公电话:82273472
公安局:办公室电话 82272236
公安局纪检办公室电话82272235
看守所监督电话:82272239
城东派出所报警电话:86540110
城东派出所:刘增杰、 王翔、 陈小坤、田守奎、姚正
崇州市看守所所长:黄文军(正)张兴国 杨多贵(音)
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