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亲共海外中文报纸被判诽谤法轮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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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意大利法轮功学员控告一家中文报纸诽谤法轮功的案件在7月6日结案,意大利米兰的法庭判决法轮功学员胜诉,同时宣布对这家诽谤法轮功的中文报纸的主编和写诽谤法轮功文章的记者蒋明(笔名泰山)進行罚款处罚。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意大利法轮功学员兰宁女士。

记者:兰宁女士您好,这次意大利的中文报纸《欧洲侨报》因为诽谤法轮功,被米兰的法庭判定为犯有诽谤罪,他们当初是做了什么才被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的呢?

兰: 在2001年底,2002年初的时候,因为中共想把迫害法轮功输出到国外来,所以意大利的大使馆领事馆就出面组织了几场所谓的“揭批”法轮功的图片展。实际上它的内容全部都是编造的,是诬蔑法轮功的。

在这个图片展过程当中,除了《欧洲侨报》以外,还有另外几家中文媒体报道了这些图片展。它们纯粹是引用中共当时对法轮功的一些(污蔑)言论。很多的华人在一开始一点都不了解法轮功的情况下,就听信了中共的这种诽谤宣传,对法轮功学员心里充满了仇恨。所以意大利的法轮功学员就把这几家中文媒体和几个通过中文媒体诽谤法轮功的人分别告上了米兰和罗马的法庭。

记者:我看到媒体报道中说,意大利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布,被告们,也就是说了一些或者是写了一些污蔑法轮功的言论的人,他们在国外本来应该是有足够的资源和方便的条件来了解关于法轮大法的事实。那么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是说了或者是写了诬蔑法轮功的东西呢?

兰:这里面有几个因素,一个就是,他们自己就承认,在领事馆的号召和安排下才做了这样一些事情,他们不是自愿的,比如中共领事馆安排一些中国人接受一些亲共的中文媒体的采访,说一些法轮功不好之类的话,这是主要的一个因素。还有一个就是说,他们之中一些个别人主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记者:《欧洲侨报》输了这场官司以后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兰:对他们来讲,经济上他们得付罚款,有几万块欧元。

记者:和民事案件比起来,一个刑事案是比较重的,那么他们现在被判刑事犯罪,这个对他们以后在意大利的生活,工作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兰:咱们大陆出来的人应该知道,别的国家的人也应该知道,在你办什么手续的时候都要出具一个无犯罪证明,在这个情况下,他在出具无犯罪证明的时候,他就得写上他有刑事案的前科。那么一个有刑事案前科的人他的信誉就会大打折扣,在意大利找工作呀,贷款呀,和方方面面的部门、人打交道都是要看信誉的。

记者:从2002年到现在,这个官司打了四年才结案,为什么会花了这么多时间呢?

兰:因为当时我们是以刑事案件起诉的。根据意大利法律,刑事案件一旦立案之后,一开始就是调查阶段,由警察和一些有关的部门调查被告者的情况。这个调查就花了一段时间。另外这些年当中進行了多次的法庭辩论和澄清事实,整个这个过程就花了这么长时间。

案子审理的第一阶段是在预审法庭看这个案子是不是真正能够立案,实际上当时预审法官对这个案子可以说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觉的这个案子与众不同。

记者:他认为哪一点与众不同呢?

兰:一般来讲,新闻媒体诽谤案不属于很大的案件,但是这个案件因为它的性质,背景不同,它是在一个大的背景下发生的,看起来好像是个诽谤案,实际上它后边有很大的社会背景。

记者:您指的是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大背景吧?

兰: 是的,这个大背景对这个案子本身的意义就不同了,就像法轮功的律师在接到了胜诉的判决之后发表声明的时候讲的:“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法轮功学员在一开始被 中共迫害的时候中共采取的手段就是先在名誉上把他们搞臭。”实际上就是只有在名誉上搞臭以后,人们才会对这个迫害更加漠不关心,这个迫害才有可能進行了这么长时间。

当时预审法官也看到了,表面上看这个案子是一个小小的媒体诽谤案,但实际上它后边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从上到下的政策。

记者:这个诉讼案是发生在意大利的米兰,米兰的华人是很多的,这个诉讼案已经進行了四年,应该有很多华人都知道了,那么当地华人的反应是什么样的呢?

兰: 这个案子在一开始就在当时的华人社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当时在2002年左右的时候,亲中共的中文媒体铺天盖地的诋毁法轮功,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很多,所以当时很多的华人都不了解实际情况,他们只是突然的感到,哦,有这么一个东西不好。因为很多人都是忙于生计,他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了解这些事情。

法轮功学员把《欧洲侨报》告上法庭以后呢,《欧洲侨报》不但不知改悔,反而还把这个消息用那种很负面的方法在华人社区中宣传,实际上它当时的目地是想播种仇恨,煽动那些不明真相的华人反对法轮功。它是这样打算的。

但实际上适得其反。当时本来很多华人并不知道这个消息,但是通过《欧洲侨报》自己本身的宣传,反而很多华人都知道这个消息了,大家互相之间都在纷纷的讲:“法轮功学员把他们告上法庭了,如果没有理的话,他们怎么敢这么做呢?”结果一下子倒反而引起了华人社区广大华人同胞的思考了,反而引起他们对中共宣传的怀疑了。

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有很多的华人都在问我们:“这个案子怎么样了?”有很多人都非常关心这件事。所以我相信这个案件的结果一定会给很多善良的人很大的鼓舞,对一些做恶事者也会对他有一个警告,就是人间的法律也不会轻易的放过那些犯法的人,欺压良善的人的。

记者:在法庭判决法轮功学员胜诉以后,那些被法轮功学员控告的中文媒体,还有在中文媒体上发表诬蔑法轮功言论的人,他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呢?

兰:判决以后我们还没有交谈,但是在判决之前,应该说是大多数人都知道错了,他们告诉我们说,事情是中国领事馆逼他们这么做的,并不是他们自愿的,那么也有个别的人还不够清醒,我们希望他能通过这样一个案子能够清醒的,理智的,认认真真的思考自己生命的未来。

记者:米兰的案子现在已经结案了,在意大利其它地方还有别的案子在审理中吗?

兰: 有的。我们当时对它们这些中文媒体,凡是发表过诽谤法轮功学员文章的中文媒体,和凡是通过媒体表达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诋毁的人全部都告上了法庭,当时不只一个起诉。有几桩在罗马,有几桩在米兰。经过预审以后这几桩案子全部都立案了,分别在米兰和罗马的法庭進行审理。米兰的法庭现在已经结案了,法轮功学员胜诉,《欧洲侨报》的总编和他的记者蒋明,他们的诽谤罪名成立。在罗马的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记者:您觉的罗马的案子的前景怎么样呢?

兰: 其实在整个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的心态是很平和,很简单的。因为我们要的就是伸张正义,归正事实。因为我们法轮功学员修的是“真善忍”,我们讲的全部都是真话。而中共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没有任何道理和理由的,它所说的一切罪名都是造假,没有一件是真的,那么在一个很平和的司法环境当中,在双方都有说话的自由的这样一个环境当中,那么法官在这个法律范围之内,他自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记者:谢谢您接受采访。

在意大利的《欧洲侨报》被法庭判定犯了诽谤法轮功罪之前,在加拿大还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2004年2月,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决中国驻加拿大副总领事潘新春犯了诽谤罪,因为他给《多伦多星报》写信,诽谤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契普卡属于“罪恶的×教”,法官判中国驻加拿大副总领事潘新春,赔偿法轮功学员契普卡一千加元并支付契普卡一万加元法律费用。

另外,澳洲悉尼的华人日报,美国的纽约侨报,星岛日报等等媒体,也因为诽谤法轮功而正在受到它们所在囯法院的审理和调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案件都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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