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东方红派出所恶警于光,男,40岁左右。99年7.20以后紧随江氏集团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多次参与非法抄家、抓捕,对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实行经济处罚,并把这些罚款以借钱的名义据为己有。
此人不仅残酷迫害大法弟子,而且道德品质极其败坏腐化,他与一女子长期勾搭成奸、非法同居、并私生一女孩。其妻经常与之吵闹,多次找到他的姘妇,与之相互吵骂、撕打。于光依然我行我素。
2001年2月底3月初的一天,于光在外酗酒后回家,其妻与之吵闹,盛怒的妻子拿起菜刀对他连砍数刀,于光当场毙命。其妻作案自首,家中只剩下孤零零的女儿。
于光做恶,迫害大法弟子,罪业深重,恶报及身、累及家人,不能不引起人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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