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医疗费应由劳教所支付,可是却向我家里要二千元医疗费,我爱人提出这笔医疗费不该让我们个人承担时,劳教所五大队李大队长说:我们经费紧张,你拿就拿吧。
我家里人心疼亲人,违心送了钱。送钱时,我爱人又要求见我,可劳教所只收钱,不让见人,爱人听我住医院又不让见,心中急成什么样,可想而之。这就是“江氏”集团所宣传的“大法弟子不要亲人”?!
我被送到吉林省公安医院已是在10月7日下午,医院没做任何检查就给我开了一大堆点滴药水。我说我九五年开始炼功以来一直没有用过药,身体非常好,我现在这样是长期关在劳教所不让炼功造成的,我要求用炼功学法来调整自己身体。
公安医院的管教不由分说,拿来手铐脚镣将我固定在床上,强行用药,一个住院的劳改犯人尹玉琴动手给我铐手铐和脚镣,因我不躺下配合就粗野地拽着我的头发把我按倒在床上,管教们司空见惯地看着,我知道这是他们惯用的利用犯人打大法弟子的手段。以后天天都是这样,她还故意把我的脚镣往紧了扣,痛得我钻心透骨。这就是所谓的“治疗”。
在住院前和住院后,我一直吐血,可医生和管教都没发现,第二天早上我吐血量很大,鲜红的血染在白色的手纸上,足有200来毫升,同房的犯人看见了,怕是传染病肺结核,马上报告管教,管教赶紧把我的床拉到走廊上隔离,全屋一通大消毒。医生不由分说,没做任何检查就按“肺结核开放期治疗”给我点上“抗痨药物”,点上药后我头晕恶心,无论怎么要求停药他们也不答应。吐血症状有增无减,后来给我拍了X光片,根本就不是肺结核,可抗结核药又继续点着,直到我在24小时后发现并质问医生不是结核为什么给我点“雷未封”时,值班大夫赶紧摘下药瓶慌忙藏起来,她怕我事后要控告这起医疗事故。
10月9日下午4点多钟,我上便所时,自己动手把点滴针头拔下去,被犯人尹玉琴发现,她不由分说抬起右腿用穿着带楞的旅游鞋的脚狠命朝我左眼踢来,我冷不防,只觉眼前发黑,头轰一下。我多天没吃饭,又大吐血仅剩一把骨头的软弱身体一下跌在便坑里,半天才缓过来一口气,尹踢我还觉得不够劲,嘴里还骂着,骂声惊来了值班王管教,我当时立即汇报被踢,王管教也看到了我坐在便坑上的情况。
我回病房后只觉得从鼻子里流下东西,一看全是血,眼睛和左脸这时也红肿起来了,值班管教韩微进来了,我向她提出要起诉尹玉琴,要求见家人,委托家人起诉。韩微说:“你什么身份?起啥诉?”我说:“我公民权没被取消,和你一样享有公民权,我有权起诉。你们执法部门看见犯人打人不管,是失职,我被打坏你们要负责任。”我要求用电话与家人通话也不允许,我又说:那我要见院领导,让他看现场的伤,韩微又说:“没领导!”执法的公安干部就这样随便践踏法律,任意迫害大法弟子。
第二天,劳教所五大队王大队长和管理科兼科长来医院接我,一看我的脸惊呆了,他们也觉得说不过去,和家人交待不了,就在我的要求下陪我一同到纪检科去反映情况,纪检科当时说让我先出院回去,他们马上调查处理。我当时奄奄一息的状态可能使邪恶之徒很害怕,让我回家保外就医。可是过后他们回答调查结果是:值班管教证明是我的点滴瓶掉下来砸在我的眼睛上了,没人打过我。
这就是,吉林省公安医院和公安人员集体串假供,掩盖责任,包庇犯人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件践踏法律、出卖良心的丑事。在江泽民流氓政府的纵容、唆使下,他们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已完全丧失了职业道德、丧失了人性。如此恶行,国法难容,苍天必报!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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