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叫张致奎,男,50岁,户口所在地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长期居住吉林省长春市。下面把我从1999年7月20日至今,因修炼“真、善、忍”所遭受的一些迫害简略叙述如下,作为调查的证据,更愿意当面接受调查。
一.简述家里的情况
我们全家都修炼法轮功。我母亲1999年11月因上访去北京被招远市辛庄镇公安分局非法关押1个月。我父亲从1999年7月20日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为证实大法,四个孩子被抓的抓,关的关。父母亲承受着对儿女的担心,恶党、公安经常进家里骚扰。在巨大的压力下,我父亲于2004年12月含冤离世。
我的大妹妹张淑芹,从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被公安非法关押(现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她的丈夫王和江,现在在山东省王村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3年,12岁的女儿也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被勒令退学。)
我二妹张淑春,自1999年7月20日——2000年10月,一直被中共政府、公安非法关押。后被逼流离失所。2003年,在公安抓她时,被逼从楼上跳下。摔断的肋骨插进心脏。腿和胳膊都被摔断。当场昏死过去。就是这样公安也不放过她。
二.1999年上访遭迫害
1.上访吉林省政府
1999年7月20日 ,我上访吉林省政府,在省府门口被4、5个警察拦住拳打脚踢摁在地上,达二十多分钟,围观的群众大声喊道:警察不许打人。一位年近80岁的老太太哭着握着我的手说:“孩子打坏了没有?”后来它们把我非法关押在警察学校24小时。
2.北京上访
1999年7月23日,由于上访无门,我又去北京上访。信访局门外除了便衣就是警察,没办法我们只好在北京的各个主要街头和天安门广场给行人讲真相。就这样,我们露宿街头,艰难的度过了四十个昼夜,后来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关押了一下午。在这期间它们持续的打了我一下午。
后来它们把我交给了长春驻京办,它们搜去了我仅剩的200元钱后,对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毒打之后,把我和十几名大法弟子一起送回了长春二道河子区公安分局。
进屋后,政保科长把我提起来,下流的逼我把所有的衣服脱下。我坚持不脱,它强行把我的腰带拽下,嘴里骂着,没头没脑的抽打我的脸和头。然后用皮鞋跺着我的脚,再用皮鞋跟碾我的脚趾头。他象一头发了疯的猛兽,又蹦又跳。大约打了半个多小时后,它那1米8多的大个子累的满头大汗,甩了甩手,出去了。
做笔录的警察抬起头来,用一种很佩服的目光望着我,说: “你很爱你们的师父,这很好!就应该这样。”我哭了:因为我的承受唤起了他的良知。一会儿,政保科长进来,继续打其他的大法弟子。
随后我被送到长春大光拘留所。半个月后,我又被送到长春八里堡监狱,里面关押的全是大法弟子,为了腾地方关押大法弟子,它们把其他犯人都放了。当时里面非法关押了大概有800多名大法弟子。半个多月后,我又被它们非法转移到了长春的铁北看守所。
一进监室,警察暗示犯人说:“给我好好照顾照顾他。”于是上来3、4个犯人将我摁倒在地,拳打脚踢,而后将我的衣服扒光,一脚把我踹倒在厕所的墙上,又摔在地上。我已经爬不起来了,它们还继续用脚踢。我的胳膊和腿都在流血。大腿上的大口子在不断的往出淌血。我们大法弟子每时每刻都有犯人看管着,它们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每天吃两顿饭,吃的都是发了酶的玉米面窝窝头,而且还半生不熟,掺有沙子。说是半生不熟实际就是生的,吃的时候的用两只手捧着吃,菜汤里没有一点油,碗底都是黑泥。这样它们还不让我们吃饱。每天饿的眼发花,还逼我们每天坐十几小时的板,稍坐不住就会招来一顿毒打,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打的鼻青脸肿甚至死去活来。现在想起来还不寒而栗。
20天后它们把我送到了长春市戒毒所。第五天,省委第一副书记带领着一群人,去了戒毒所,它们说了好多污蔑、诋毁大法和我们师父的话,又逼迫我们配合它们拍录象,被我们大法弟子拒绝。7天后它们把我又送回了长春铁北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
3.上访北京最高法院
1999年11月我又去北京最高法院上访。里面的工作人员问我:干什么来的。我回答“我来告江泽民,它迫害法轮功是错误的,因为法轮功修的是‘真善忍’。”他没吱声,找来了两个警察将我交给了招远驻京办。驻京办的警察把我的裤腰带抽下来,逼我提着裤子,路上,边走边用皮带抽打我,嘴里还骂骂咧咧。下午5点左右到了招远驻京办。它们又继续用皮带、用棍子抽打我。打累了,在床上抽烟,歇会儿,再打。3、4个人从下午5点一直打到了晚上11点多。又把我拉回到招远市辛庄镇公安分局。关押了1个月。那时我母亲也被它们无辜关押在辛庄分局。
二.2000年遭受的迫害
1.北京信访局上访 招远看守所遭迫害
2000年正月我同两个妹妹去北京信访局上访,再一次被招远驻京办抓回,被非法关押在招远看守所。在登记时看守所所长对我说:“你们法轮功是×教。”我严肃的对他说:“共产党是最大的邪教,因为它迫害的是真善忍。”所长暴跳如雷的说:“你简直是反革命!”我回答它:“我连死都不怕了,你给我扣上十个反革命的帽子,又有什么用呢。”
进了监室,犯人们打我,警察们逼我干活,我不干,我每天坚持炼功。我告诉他们:“我不是犯人,我是修真善忍的,我没有错。”一个姓王的恶警(犯人们都叫它新疆王)用巴掌打我的脸,用脚踢我的脸。其他监室的大法弟子看到后都喊:“警察不许打人。”
后来由于我每天给犯人们讲法轮功的真相,大部份犯人变好了,都支持我炼功。有的要求跟我学炼法轮功。有的犯人说:“我要早炼法轮功,我就不会做那么多坏事了。”一个月后我和两个妹妹又被转送到了辛庄镇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十几天后,又把我们转回到招远市看守所。这样轮回了6次(8个多月)后,它们又将我们兄妹三人关进了辛庄镇政府私设的监狱里,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2.天安门广场打横幅 遭毒打
2000年10月初我又和同修们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横幅:“法轮大法好!”喊出了我久远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国旗下的4个警察跑过来打我,并抢我的横幅。它们用拳头、巴掌打我的嘴,嘴被打的肿起老高,我还是不停的喊。此时,又有十几名大法弟子打出了 “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警察和便衣们象疯了一样,对大法弟子们大打出手。随后都被它连拽、带打非法押上了警车。
三.2001年遭受的迫害
1.长春市公安酷刑折磨
2001年10月1日,我去长春文化广场,放用氢气球带的十米长写有“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的大条幅。因为当时整个国家的所有宣传媒体都被这个流氓党控制。没有一个敢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的,只有用这种方式。
在文化广场我被长春市公安警察非法抓捕。在市局我看到有好多大法弟子被关押在里面。一个姓梁的警察(处长)50多岁,满脸杀气,和4个警察把我的衣服扒下,蒙在我的头上,把我的双手铐在后面,从楼上拖下,架到车上大约走了有2个小时,到了一个地方。我被架到一个屋子里,我头上的衣服被取下,我感到那种阴森森的气氛,快要使人窒息了。屋里有一个老虎凳,山风呼呼的刮着。姓梁的处长他们扒光我的衣服,把我按在老虎凳上,我的手被反绑在后背的木棍的两端。在我的胸部、大腿部、和小腿前各横插了一根铁棍,铁棍的两端固定在老虎凳上,双脚各绑了一条绳索,身体紧紧的被固定在老虎凳上。
这时姓梁的处长手里拿着一把一尺来长的尖刀,在它自己的裤子上檫了两下,往桌子上一摔,恶狠狠的对我说:“张致奎,我今天就是叫你死在这里,扒个坑埋了谁也不会知道的。” (它说的是实话,据说,有好多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后,被埋在这里。)这时进来一个高个男子,30岁左右。姓梁的手指着那人说:“这位是医科大学毕业的,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完它出去了, 高个男子问我:“你得过什么病没有?”我说:“没有修炼法轮功之前,得过心脏病、肝炎。修炼法轮功以后一切病全好了。政府镇压法轮功是错的。”他恶狠狠的说:“你把嘴闭上。”说完他就走了。(全国各地劳教所等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曝光后,我回想起来,才知道它们要干什么。)
这时有2个恶警抓住固定在我后背棍子上的双手,从后面经过头顶绕到腹前,又从腹前绕到后背,这样反复多次,骨头咔嚓喀嚓的被摇断。令人窒息的疼痛,伴随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我昏死过去。
它们又用冷水将我泼醒,再用一只铁桶扣到我的头上,用罗纹钢棍猛砸水桶。猛裂的震动和刺耳的响声,我的头要炸开了。
它们又用一瓶白酒硬灌到我的肚子里(因为它们知道我们炼功人不喝酒)。
它们每个警察又点上一支烟猛吸一口,露出火头,不停的烧我的前胸和后背,每个洞都烧到了骨头。我不断的昏死过去,又不断的被冷水泼醒。
之后它们又用高压电棍电我的全身,每电一处都到骨头(电棍前面有两个铁头有一寸长)每个坑都要电击很长时间。痛疼使我昏死过去不知有多少次,也不知它们用冷水泼醒过多少次。
后来它们又点上蜡烛烧我的全身,皮肉烧焦后,它们又把蜡油浇到烧的窟窿里。屋里烧焦的味太大,呛人,它们又往我身上泼酒(为了用酒解味)。
疼痛使我的身体颤抖、跳动,老虎凳在咔嚓咔嚓的不停的被我摇响。我的全身都烂了,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恶警们说着极其下流的脏话,手指着我的小便头说:“现在就给你废掉。”
说着,恶警们又用电棍电击我的小便头,击穿后又用铁棍把我的小便头全部砸烂,我又昏死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被它们用水把我泼醒。
经过近20小时的酷刑折磨,整个身体血肉模糊。因身体疼痛的扭动,使我双脚腕的皮肉全部磨烂,骨头和筋全部裸露在外面。它们拿来一份报纸给我看写的是什么,当时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昏昏沉沉的,我断断续续的说:“他是我们的师父,我不能污辱他。”由于当时我看不见,以为那报纸是攻击我们师父的文章。它们大声道:“你再好好看看!”我再看时,才知道是一张普通报纸。它们把报纸扔掉,把固定老虎凳的铁环解开,将我连同老虎凳一起推出屋外。山风在呼呼的作响,东北的天气已是零下几度了。我的身体一丝不挂,不知是冷,还是疼的我浑身颤抖。邪恶提来两桶冷水,从我头上浇下,浇了几个来回。它们都进屋了,半个多小时后,它们出来一看我还活着,又连同老虎凳推到屋里,天亮了。
奄奄一息的我被它们拉回了市局。局里面有很多小屋,每个小屋里面都有老虎凳,上面都有大法弟子,凡是我能看到的大法弟子,都已经昏死过去了,并且都赤裸着下半身,下身只搭一件衣服。
2.在长春铁北看守所 遭迫害
上午,它们把我又送到了长春铁北看守所,检查身体后,它们一看这样子,都不敢收。最后迫于压力还是收下了。我的身体已是极度的虚弱了,在看守所里天天还得坐班(坐班就是一个姿势坐着一动不准动)。坐不住就会招来刑事犯们的拳打脚踢。晚上睡觉的时候,牢头狱霸们2、3个人就可以占用7、8个人的睡铺,他们身下都要铺4、5条被子,每天都有几个刑事犯伺候者。当然靠近它们身边的犯人睡铺就比较宽松一点。其次都是“立刀式”的躺着,每个人都抱着一双脚,挤的呼吸都非常困难。我身体满是伤处,那种痛苦的折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为抗议它们这种迫害,我开始绝食。第5天,它们才停止了对我的迫害。这次我被非法关押、迫害了40多天。
3.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酷刑迫害
后来,它们又把我送到了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我被非法关押在5大队。 一进5大队,警察指使着犯人强迫我蹲在地上,然后拿着木棍没头没脑的毒打我,用拳头打,用脚踢,打了好长一阵子。它们又把我拖到厕所里,说是要给我洗澡。它们把我的衣服扒光,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警察指示着犯人用水桶往我身上泼凉水。凉水呛的我几呼窒息,昏倒在地。也不知道泼了多长时间,它们又把我拖回到监室。这个劳教所当时关押了至少有500名大法弟子。我为了抗议它们对我的非法关押,我只有绝食(里面有十几名大法弟子也与我一起绝食)。绝食的第三天劳教所的所长气势汹汹的带领着20多名警察去了5大队,它们对绝食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拳打脚踢。之后,它们把绝食的大法弟子都分散到各大队。
我被分在1大队,1大队是迫害大法弟子最凶狠、最邪恶的地方。犯人:许辉、石磊、三猴子(是犯人给起的外号,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它们在警察的指使下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简直是没有了一点人性。(它们自己说“在1大队,你们没来之前,已有2个大法弟子被打死”,打死白打死)有一名60多岁的大法弟子(他是某机关的一名处长)由于不穿它们的囚服,被它们用棍子、板子、鞋底打的奄奄一息、面目全非。凡是被送在1大队的大法弟子都经过这个迫害过程。
它们逼我们每天早上3点钟起床,还得光着身子,慢慢的包起衣服悄悄的猫着腰走出屋子,在走廊里穿上衣服。如果有一点响动就会招来一阵毒打,用铁棍打、用脚踢头、踢腰部,让你爬不起来。穿好衣服后,大法弟子们蹲在走廊里,一直等到吃早饭。吃饭的时候大多是在厕所里。每个大法弟子都有犯人包夹,大法弟子之间不让说话,哪怕说一句,就象发生天大的事情一样,就要被打的半死。
每天除了吃饭和集体上厕所的时间外,全天坐板,一直到晚上10点。坐板时,身子要笔直、仰起头、必须睁大眼睛、顶着天棚、身子不许动。许辉和几个犯人,每天早饭后先换上硬底鞋,大法弟子稍一迷糊,它们马上会从你的身后飞一脚,直踹你的后背,而后拖在地上打个不停,那镐头把子都被打碎了。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要发生好多次。白天这样,晚上也是这样,到了深夜更可怕,被折磨一天的大法弟子,每个人都怕睡觉,一旦睡着了发出一点声音,那就是一脚踹到头顶。那种疼痛、那种惊吓,用人的语言是无法表达的。有的睡到半夜,呼的一下爬起来,瞪着两只恐惧的眼睛。这时又会招来一阵毒打。我晚上咳嗽不止,就会被它们痛打不止。在这种痛苦而漫长的迫害中,我萌生了死的念头。可我不能自杀,因为邪恶会利用来破坏大法的。下午和晚上,我们大法弟子根本不敢喝水, 因为它们不让去厕所。有一次晚上,我实在憋不住,去了厕所,回屋后许辉把我打倒在地,拼命的用脚跺我的头和我的肚子、腰。我不时的失去知觉,我整个脑袋要比平常大出一倍来。头骨被它用脚跺碎、从耳朵往出淌血,牙全部被打的松动,其中一颗被打掉,肾被打的错位,好多天不能动。
一位白山市的大法弟子,由于晚上不让上厕所,大便都拉在裤子里。还有一位大法弟子名叫隋福涛,20多岁,在被子里夹着师父的经文,被犯人搜出后,两个犯人各拽一只手往两边抻,这时又有一个犯人在后面用一块一米长的四楞硬木板,砍他的后背,砍了50多板子。没过几天,这个大法弟子就被它们迫害死了。
它们迫害大法弟子手段非常残忍,还逼迫大法弟子弯腰成90度头形,头顶着墙,它们飞起脚踹到后屁股上,大法弟子的头又重重的撞在墙上。由于长时间不让动有好多大法弟子昏倒在地。
恶人许辉由于迫害大法弟子“有功”,三年的刑期不到一年半,就提前释放。这个共产恶党。对于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在这些年当中跟我往来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有:王守慧、刘博杨、刘海波、刘成军、姜勇、于文江、沈剑丽、徐淑香、王克飞、于丽新、邓世英等。
由于篇幅所限,有好多细节我没能说出来。以后有机会当面作证。
大法弟子 张致奎
2006年5月19日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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