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
2002年元月21日,胡友良的妹妹到看守所探视,老胡对妹妹说:“我在湖南的事已经搞清楚了,他们(指公安)马上要放我出去,你回去把伙食费准备好(指释放时交给看守所的伙食费)。”当时胡友良的大脑思维清晰,行动自如,一切都很正常,怎么会事隔一天突然病死呢?
镜头二:
2002年元月23日上午,正当痛失亲人的妻子和两个小女儿撕肝裂肺之时,浠水县地方病医院的病房内却在上演一幕丑剧:公安及医务人员煞有介事地给已死去的胡友良插氧气管、挂吊针,忙忙碌碌地对着尸体“抢救”,一旁的公安手持录像机在录制这一“感人”场面。
惊闻噩耗赶来看望的老胡的生前好友目睹这让人作呕的一幕,气愤地说:“你们真要不得,人都死了,还搞假抢救录像!胡友良犯了什么罪?不就是炼了法轮功吗?也不致于要他的命啊!”恶警当即恶狠狠地警告说:“你说话注意点,少说些。”
镜头三:
遗体火化时,公安表现地很“急切”,由武警戒严,不许前来送葬的法轮功学员靠近,不准亲属提任何要求,尤其不准说遗体不火化,更不能说胡友良不是病死的等等。匆匆将胡友良遗体拉往火葬场。在火葬场,火化炉点了四道火才点着,老胡死得冤啊!
火化前,亲属用手按了一下遗体的肚子,立即从老胡嘴里冒出黄水、血水和白色泡沫,遗体尚有体温。
这又说明了什么?
镜头四:
胡友良遗体被火化后,一帮公安如释重负,一下子放松了刚才那种紧张凶狠的表情,笑得非常开心,他们互相拥抱、敬烟,好像一切烟消云散。
这种反差又说明了什么?
我们的镜头将继续对准邪恶,让他们的丑行、暴行曝光于天下。天理昭昭,法网恢恢。暴徒们,等待你们的将是永无终尽的痛苦偿还!
犯罪人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负责人: 方永明
浠水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海军(主管迫害)
浠水县公安局国安科(一科):杨俭(科长)
浠水县公安局国安科(一科):甘世涛、陶劲松(此二人恶行累累,其暴行明慧上曾多次报道)
浠水县公安局一科电话: 0713-4226102 0713-4236102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2月4日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