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明慧网2月21日报道了山东省招远市大法弟子王淑佩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最近出现的危险状况,到目前生命仍然很危险,但狱方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放人。
2月25日,王淑佩的家人收到了狱方的一封特快专递信函,信中讲了王淑佩的病情:医院初步诊断:1、多发性子宫肌瘤,2、继发性贫血。2月7日晚王淑佩因流血过多,出现昏厥症状,医院及时给予输液、吸氧抢救,第二天转入新康监狱医院,给予输液、止血、抗炎治疗才得以控制。狱方讲了她们对王淑佩的所谓“关心”,企图推卸她们对王淑佩因受迫害导致病重而应承担的责任。不法人员想全部推到王淑佩及她的家人身上,在信中声称:王淑佩的病可能以前就有,只是在她2004年4月入监时,因她拒绝检查,没得出结论而已。还说:王淑佩病情加重,是她本人不配合治疗造成的。而且对王淑佩的家人提出的“如不放人,出现一切问题狱方必须负全部责任”的说法,狱方不予接受。
见此信后,王淑佩的家人无法容忍这种失去良知,对生命极不负责的态度,为此,更加担心王淑佩的处境和她的身体状况,立即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向狱方发了一封信函,明确指出她们这种无视生命安危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是无人性的。王淑佩的家人再一次要求狱方立即放人。随后连续不断的打电话讯问王淑佩的病情,不是领导不在,就是接电话的不知情况,一直回避。家人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3月8日家人只好又一次去了监狱,只见王淑佩脸色苍白无力,瘦的皮包骨头,生活不能自理。她告诉家人因大小便时下身下坠疼痛难忍,为了减少一些痛苦,只好尽量减少大小便的次数,所以不敢吃饭、喝水,身体非常虚弱,谈话只进行了二十分钟左右,她就坚持不住了,只得被人扶回监室。
第二天,王淑佩的家人向狱政科的负责人提出,要把王淑佩接回家照顾,她们却回答:这个谁说了也不算,必须配合做病理检查后,如果诊断为恶性的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否则不能办理。家人提出:“保外就医”就是对真正的犯人也是合法的,而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无罪。此话马上被对方打断,并扬言再提此类的话,就终止谈话,只许谈如何配合治疗的话。家人又提出王淑佩入监后,遭受七天不让吃饭,十天不让睡觉的迫害。监狱人员一口否认,并声称她们是文明单位,是严格按照法律文明执法的,按照规定,对刚入监的前三个月属于一级严管期(强制迫害)以后各几个月升一次级。看一看这些监狱管理人员前后的谈话,是严格执法吗?完全是违法违宪,践踏人权。
46岁的王淑佩2004年2月底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招远市洗脑班迫害,后被投入招远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6年。为抵制迫害,她曾绝食20多天。在她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本地610恶警两次强行将她送监狱,但均被拒收。2004年4月中旬,610恶警再次将她劫持入了山东省女子监狱。王淑佩被非法管押近两年了,还一直列在一级严管中。严重的精神迫害才导致了她目前的状态,这怎么能说不是狱方的责任呢?
天赋人权,人命关天,再次希望世上善良的人们继续关注王淑佩的身体状况,给予帮助。
山东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王淑佩在此被关押迫害)
电话: 0531─88928058 0531─88928078
狱政科电话:0531─88928029 0531 88928028
地址:济南工业南路93号 822信箱 108分箱
邮编:250001
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