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四、 长春理工大学不法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 迫害不择手段
长春理工大学,原长春光机学院,从1999年4月25日不法之徒就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在99年7.22之前就曾到炼功点上进行骚扰。99年7.22以后更是纵容、伙同街道、派出所对本校学生、职工进行迫害,先后有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拘留、洗脑。
该校党委书记王国忠是这场迫害的主犯,此人也曾在99年以前练过法轮功,并从中受益,但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就完全泯灭了良知,恩将仇报的诬蔑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
原保卫处处长陈玉文为了在退休前捞点资本,虽然现已不在领导位置,但还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阴谋都是由此人提出。
校长姜会林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件事情上犯有渎职罪,作为一校之长,本应该保护学校师生不受迫害,而他却参与、纵容犯罪。
在2002年4月末的时候王国忠等人就与长春市610人员勾结,先是全面停发6位退休法轮功学员的工资;扣发了3名在职教师的岗位津贴。面对这种无理迫害,这3位在校教师本着法轮功学员的善念向校里的各级领导讲清事实真相,希望他们能收回错误的决定,但王国忠等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利令智昏,反而变本加厉进行迫害。他们先是利诱法轮功学员家属,许诺家属说只要把法轮功学员送去洗脑班就把扣发的岗位津贴全部发给家属,并谎称在洗脑班期间工资照发。这个阴谋遭到了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坚决反对,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由于孩子还小,家属也不太同意,所以未能带走,而张玉芬的丈夫见利忘义,听说能给他钱,非常高兴地同意把自己的妻子送进洗脑班受迫害。在张玉芬被迫害期间,她的丈夫又毫无人情地提出与她离婚,并通过法院已正式离婚。张玉芬不堪忍受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被邪恶之徒们逼迫从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的四楼跳下,颈部严重受伤。
2、 长春理工大学对法轮功学员张玉芬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玉芬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勤学上进,并于2001年以全校总分第2名的成绩考取了本校的博士,但由于她坚修大法,而被研究生处的胡凤雏给偷偷拿下,并谎称成绩不够,后事情败露。
在2002年6月份张玉芬被学校书记王国忠和前保卫处长陈玉文伙同长春市610恶人、分院书记张文选等人利用欺骗的办法绑架到长春兴隆山洗脑班进行迫害,在两个多月的迫害中邪恶之徒们利用各种手段向张玉芬施压,她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恶人不许她与外人交流,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材料,连吃饭都不许出屋,完全没有人身自由。邪恶之徒们为了欺骗世人,把学校的一些教师带来参观,谎称里面的条件有多么好。而被非法关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却还要整天面对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训练得毫无人性、已经机械化了的警察的吼叫。张玉芬不堪承受这种痛苦,被洗脑班和长春理工大学领导逼得跳楼了,颈部严重受伤,当时情况很严重。
三、 部份学校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1、延边大学医学院老教授朴世浩被迫害致死
延边大学医学院的老教授朴世浩 |
延边大学医学院的老教授朴世浩,60多岁,任教于延边大学医学院。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拘禁在延吉看守所数月,遭到折磨虐待,但始终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知情人透露,朴教授在延吉看守所被迫害至身体极度衰弱,于2002年8月21日去世。延边医学院一官员在8月20日证实朴教授是在监狱里死亡,并说尸体已被火化。
2、延边大学女大学生郑君淑被迫害致死
郑君淑,女,24岁,延边大学学生,99年8月进京上访,后被学校政保科带回。途中,为了不被他们带走,为了继续去北京向有关部门讲明大法真相,被迫从火车上跳下而不幸身亡。当地公安机关将她就地火化,她口袋里装的功友们的3000多元钱存折(功友们自己凑的钱,为了大家在京上访期间花费)不翼而飞。
3、延吉市一学校教师刘宏被当地恶警虐杀
法轮功学员刘宏,是延吉市一学校教师。2001年11月份被恶警非法抓捕,被抓后他坚决不配合邪恶,绝食绝水抗议迫害,被恶警强迫灌食。12月中旬,因被狱警野蛮灌食灌到肺里窒息而死。刘宏从被捕到被害身亡仅一个月左右。
4、吉林省安图县中学教师肖国斌被迫害致死
二道白河林业局位于长白山区脚下,人烟稀少的地方,现已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亡,他们是肖国斌、王铁松、还有一位女法轮功学员。
肖国斌,男31岁,吉林省安图县白河林业局独立高中化学老师。因坚持信仰屡遭劫持迫害。2002年年初,白河林业局的党委书记杨洪斌(现调至延边州林管局工作)、田昌杰,密谋策划洗脑班。在洗脑班上,肖国斌义正辞严证实大法,洗脑班的当天上午,邪恶610的徐文华,国安科的于庆一(现两人已退休)将肖国斌劫持至拘留所。同时被劫持的还有王铁松(2001年12月在延边劳教所被迫害致死。明慧网上曾有报导。)肖国斌正念正行闯出拘留所后,2000年10月因坚修大法,被劫持到延边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2001年12月王铁松被迫害死后,延边法轮功学员60余人一同被转送至臭名昭著的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在邪恶的魔窟中,肖国斌做得堂堂正正,多次遭到毒打、关小号等各种酷刑以及加期迫害,但他从没向邪恶妥协过,最后连警察和里面的普通劳教人员都十分佩服。2003年10月闯出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后,当地610以不写五书为由,不让肖国斌回学校上课,并进行跟踪、骚扰、迫害等。不准他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接触,敏感日加重迫害。2004年5月26日(阴历四月初八),肖国斌在路上被二道白河林业局第一派出所的恶警劫持。恶警并带着肖国斌去非法搜家。在抄家过程中,肖国斌从家中六楼坠落掉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被迫害致死。恶警把医院严密布控,太平间有警察、警车把守,当晚由法医费世江做尸体检验。当农民的父母痛哭失去好儿子,状况十分凄惨。肖国斌的儿子刚刚5岁,就这样失去了父爱。后来有的警察在跟别人闲聊时说:“肖国斌的家人如果追究下去,抓住理不放,怎么也得赔不少钱”。也就是说,警察承认肖国斌是他们迫害致死的。
5、吉林省榆树市第二中学教师李继旺被迫害致死
李继旺,男,吉林省榆树市第二中学教师,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20后被绑架,非法拘留一次。之后先后三次去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2004年秋因发真相资料被举报,遭到绑架,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在九台市劳教所迫害。李继旺被迫害得嘴都歪了,呈现脑血栓症状。劳教所通知家属接人,榆树市公安局拒不签字。2005年秋,李继旺被释放回家后,于2005年10月含冤去世。
6、长春市83中学教师王淑清在迫害中去世
王淑清,女,50岁,长春市83中学教师。1999年4月25日前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10月末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关押,长春市公安局要非法劳教王淑清三年,家人花了三万多元钱将她保出。几年来,王淑清丈夫将她锁在家里不能与任何人接触。王淑清整天看不到法,接触不到任何人,非常忧郁、苦闷,于2005年5月含冤离世。
7、吉林市幼儿教师周亚范被迫害去世
周亚范,女,45岁,家住吉林市船营区西大小区,曾是个体家庭幼儿园阿姨,1996年得法修炼。1999年7.20后警察时常到家里骚扰,99年8月25日被警察非法抄家,收走大法书、大法资料和师父法像;99年9月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大约1999年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期满放回后,长期遭受恐吓威胁、监视居住,2001年遭居住地不法人员监视,来去上什么地方都要问一问。在这样长期的精神压力下,于2005年5月24日突然心梗,含冤离世。
8.吉林省建筑工程学院桥梁专家吴宜凤被非法监禁迫害
吴宜凤(男),大学毕业时因品学兼优而同时被哈尔滨、福州、长春等三市录用,后选择了长春市吉林省建筑工程学院任教,被绑架前是该院路桥系主任,副教授(院领导曾经让其填报正教授,后因其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中止),是东北三省几名优秀桥梁专家之一。2003年夏天,长春市市长祝业精曾去过看守所,以“恢复工作、恢复一切待遇”为条件,想要劝说吴宜风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吴宜风断然拒绝,坚持信仰“真善忍”,不久被非法判刑9年。在吉林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吴宜风每日受到酷刑折磨,后又被转到四平市监狱。
9.长春中医学院一位善良女学生的遭遇
2000年她带着憧憬走进长春中医学院。不到一年的时间她成为同学信任的班委,同学们很支持她,她的努力也得到了老师的认可,于是,在第一期党校培训的名单中,她被列入其中。
在一次党课上,老师让自由发言讨论,有几位同学的发言中有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言辞,那个时候的她虽还没完全走入修炼,但她也看书学法,她知道大法好,师父是被冤枉的,于是,并不准备发言的她鼓起勇气走上讲台,她告诉人们大法是好的,真正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可她没有想到说这些公道话,说这些真话,并没有得到很多人的理解,台下一片哗然。她有些激动,她告诉人们她的有心脏病的阿姨因为修炼大法而得以康复。她希望人们能知道真相。可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几句公道话使她面临被开除学籍的境地!
党课结束后,团支书和其他参加党课的本系的同学拉着她找到系书记(两名),平日里和蔼可亲的书记,变得暴跳如雷,好象她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听着他们的训斥,看着他们陌生的目光,她哭了,为什么自己说句公道话就象犯了致命的错误一样?
书记对她说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公开发表揭批法轮功的文章;一是被开除学籍!书记还说,以前本校有个男生,因为不放弃炼法轮功,被判劳教,在劳教所,他被打的受不了时,便说不炼了,要他写保证,他就说还炼,又被打,就这样重复着,书记说他们还去看过那个师兄。
当晚她被关在学校的保卫处。老师想劝她写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可她很坚定的说不写,就算被开除也不写!再后来保卫处的一名警员劝她退学,老师让她写退学申请,她写了,但理由是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于是老师说不行,得改,她改了,理由是对本专业无兴趣。
第二天,保卫处的人象审问犯人一样,对她进行了审讯。整个上午她都被软禁,同学都不准与她见面,昨天还是师生信任的好同学,今天却被当瘟神一样,吃中饭时,辅导员来叫她回寝室收拾东西回家。可她回到寝室时寝室却空无一人,后来她才知道,是辅导员在她回寝室前疏散了同学,同学们不可以见她,两个老师和保卫处主任和她一起回了家。老师们对这一举动的解释是公安局要来抓她,所以马上让她回家,是对她的保护。回家后她给同学们写信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可信件都被学校扣押,是她和同学通电话时从同学那得知的。
10.长春市优秀中学生因坚持信仰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利
长春市优秀中学生尹小天,2002年十五岁,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失学。以下是尹小天揭露被迫害经过。
我于97年10月喜得大法。通过学法、炼功、修心性,我知道怎样去做一个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时我的身心有了很大的变化,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自99年7.20以后,我因随父母两次进京上访被安民小学校剥夺了参选三好学生、小记者、标兵等……在全校公开批评等“处份”。还在我的学籍上写“因两次进京上访,屡教不改,给学校带来很大损失……”
2001年夏天我以优秀的成绩考到了长春市朝阳区朝阳一中。当一中校长去安民小学取我的学籍时,知道了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就和我联系要求我写“保证书”,如果不写就不能去朝阳一中上学,我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我的学籍被加入电脑排队,我被分到了长春市最差的学校--69中学。我(还有我妈妈)去报到的第一天校长(常军)推托有事叫我下午来。我(和姐姐、姐姐的朋友两人不修炼)下午去了之后,他(常军)问我对法轮大法怎么看(其实,他早就知道我是炼法轮大法的),我就向他讲真相,他(常军)说:“如果你不写“保证书”就不能上学。”我对他说:“我绝不写“保证书”但我还要上学。”他(常军)最后没办法说:“明天叫你妈来再商量商量。”第二天,我和我妈妈去了69中,也向校长(常军)讲清真相,他(常军)不但不听还威胁我们说:“如果你们再说就把你们送到公安局去。”我说:“我不是学习不好,也不是纪律不好,相反,我是一个大家公认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你没有理由不要我。九年义务教育,你不让我上学,剥夺我学习知识的权利,你是违反了《教育法》的。”第三天、第四天我都是自己去学校的,我照常和他们讲清真相。校长(常军)说:“我也没办法,是教育局局长说的你不来就拉倒了,你来就转化你,你想上学就让你写“保证书”,不写就别想上学、上课。”我正告他(常军)说:“如果你不让我上学,我会把这件事登到明慧网上,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不讲人权。”
第五天,我给校长(常军)打了一个电话说:“我再最后问你一遍,是不是我不写“保证书”就不能上学?”他说:“是。”就因为我想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学生,江泽民集团及其帮凶就剥夺了我上学、受教育的权利。这也就是他们口中的“九年义务教育”。
99年7.20开始我从未过过安定的生活,我的父亲尹学庆也因99年上访被关押非法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一年。我的母亲陈艳梅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一年后又被无理加刑半年多。我在这一年当中没有人照顾,一直过着寄人篱下、流离失所的生活。
2000年爸爸被放了出来,我就和爸爸生活在一起。2000年冬天,妈妈出来了,我们一家总算团聚了。可好景不长,爸爸在三月份因上网声明,被非法判刑两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妈妈也被通缉,现在流离失所。我又成了无人管的孩子。
11.吉林抚松县露水河镇中学大法弟子闵照玉的经济勒索与迫害
据公安内部消息透露,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镇公安局周开德和公安局长刁庭仁及镇中校长陈洪生等人,为了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强迫大法弟子闵照玉在各种诬蔑法轮功的表格签字,大法弟子闵照玉于2001年6月份写了“严正声明”送到公安局,被鹿洪岩等恶警绑架,关押在抚松县看守所15天,罚款6000元被释放,县公安局政保科2000元,露水河镇政府3000元,政保科长张爱民勒索1000元。均没给开收据。2003年秋天闵照玉被强迫放弃修炼,鹿洪岩等6名恶警又把她从课堂上绑架,非法关押在抚松县看守所27天,家人花了17000元才获释放。2005年陈洪生又逼迫闵照玉写“五书”。闵照玉不配合,陈洪生等人就给其丈夫施加压力,其丈夫承受不住压力与她办理了离婚手续。现闵照玉孤身一人过日子,因没房子住,暂住在娘家。
发生在中国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血腥迫害,致使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失学,失职,致残,致伤,致死。一个个善良正直的人才与精英,只因坚持自己崇高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种种毫无人性的迫害,甚至被肆意逮捕与虐杀,时至今日仍在不停的噬取着最善良的人的鲜血。现在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共邪党“信仰自由,尊重人权”的假话掩盖不了血腥的罪恶!那些被迫害致死的冤魂,他们用生命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是比生命还宝贵,他们的鲜血纪录了迫害者的凶残、卑鄙、邪恶、歹毒。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邪党不顾亿万法轮功学员善念善举,不顾法轮大法给中国社会文明的巨大贡献,用最残忍、最无耻的、灭绝人性的手段对待大法学员,对神、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一切迫害者都将自食其果。
附:追查通告《对吉林大学张文显、王守实、刘远等迫害法轮功打手的追查通告》
对吉林大学张文显、王守实、刘远等迫害法轮功打手的追查通告
(2004年12月3日)
张文显,男,1951年9月出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王守实,男,1946年11月11日出生,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主抓迫害法轮功;赫贺,男,40多岁,吉林大学外语中心党委书记.据查实,吉林大学党委、吉林大学610办公室(负责人刘远)、吉林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自上而下三层参与了对吉林大学修炼法轮功师生的残酷迫害.自从99年4月25日后,吉林大学对坚修法轮功的教师停课、电话监听、行为监视、剥夺教课权力等。至2004年3月,已有3人致死,38位师生被停薪、开除、没收财产、送进“洗脑班”、拘留所、劳教所,遭到抄家、罚款、导致他们被非法通缉甚至死亡,触目惊心,情节严重.
部份被迫害者情况如下:
1.宫曼宁(女,东北亚研究中心研究生,2001年5月起被羁押在长春市铁北监狱)
2.吴越平(男,50多岁,哲学社会学学院教授,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2001年5月被判劳教一年,关押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3.王辉(男,数学系年轻讲师,被先后送至长春市奋进劳教所和朝阳沟劳教所劳教和酷刑折磨)
4.沈剑利(女,33岁,数学硕士,吉林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于2002年4月被迫害致死)
5.宋昌光(男,26岁,吉林大学邮电学院学生,被非法劳教,毒打,于2002年11月12日被迫害致死)
6.郑伟东(男,沈剑利丈夫,吉林电子信息高级技校教师,2002年3月被非法判刑13年)
7.曾令文(女,69岁,原物理学教授,2002年被非法判刑2年)
8.赵波(男,吉林大学外语中心教师,被剥夺教课,迫害至生命垂危时校方停发工资)
9.吉平(女,30岁,吉林大学博士毕业,吉林大学教师,被骚扰、开除,流离失所)
10.冯敢(男,33岁,吉平的丈夫,吉林大学硕士毕业,吉林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2003年12月10日被骚扰,开除,流离失所)
11.王悦健(数学学院,2003年12月10日被开除)
12.孟娟鹃(哲学社会学院,2003年12月10日被开除)
13.刘永(2003年12月10日被开除)
14.杨凌云(女,67岁,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原邮电学院)副教授,遭迫害,于2004年初离开人世)
1999年7月迫害开始后,沈剑利为法轮功说公道话,校方还以她的前途来要挟并通过她的双亲向她施加压力,其后完全剥夺了她教课的权利。吉林大学理学院书记马振声(音),应用数学系的书记和应用数学系的一名教师及吉林大学610办公室主任刘远与南关区南岭派出所警长刘威串通将其绑架到净月潭洗脑班。2002年3月6日长春南关法院非法审判沈剑利丈夫郑伟东,沈剑利到场旁听被当场抓走,沈剑利自被抓后不到两个月即于2002年4月下旬被当地公安迫害致死。
据了解,沈剑利的丈夫郑伟东现被关在吉林四平市石岭子监狱,沈剑利被抓当天,女儿郑先楚(乳名格格)遗落在法院门口,后被友人收留,几经辗转,才回到爷爷奶奶身边,2004年10月奶奶因病去世,现由年迈的爷爷独自抚养。
2001年12月份,宋昌光因进京上访判两年劳教,关在恶名昭著的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宋昌光因拒绝写“五书”(保证书、悔过书…)遭毒打,身上伤痕累累,脚趾甲被铁锤打掉了,致使他无法行走,并得了严重的肺结核。后由家人保外就医,终因内伤过重,于2002年11月12日含冤而去,年仅26岁。
主要嫌犯及犯罪事实:证据显示吉林大学在王守实(办公室:0431-516-6373)等的积极指挥操纵下,还有多人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他们是:吉林大学610办公室负责人刘远(办公室:0431-516-6428):此人逐一调查知道姓名的炼法轮功的群众,并强制填写吉林省“610”办公室最新印制的所谓“法轮功重点对象调查表”,为新一轮的迫害做准备。马振声(音):原吉林工业大学理学院书记(现任职于数学中心)0431-5683790(家)。吉林大学政治打手郝贺:此人自1999年4.25以来,一直滥用职权致力于对其单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洗脑‘转化’。在利益诱惑的驱动下,不惜用炼功人及其家人的生命作垫脚石,谋取升官发财的机会。
陈秉公(0431-8985768),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参与了编写由中共吉林省纪律检察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厅联合主办的期刊杂志《浪淘沙》,自99年7.20来,网罗了一批文字打手,不断刊载诽谤法轮功的文章,粉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将一个纳粹集中营般的迫害法轮功的黑窝描述成象天堂一般。到目前为止,已经刊载了大量诬蔑法轮功的文章。由于该杂志还通过行政手段向东北地区的部门强行征订,煽动仇恨,为迫害推波助澜。高文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院长。办公电话:0431-5166075;住宅电话:0431-8963329)编写诽谤法轮功的教材,多次利用发表文章对法轮功进行诽谤和诋毁。
有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发布追查令,对张文显、王守实、刘远、马振声(音)、赫贺、陈秉公、高文新等人及南关公安局,南关区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行为进行追查和取证,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追查国际”将彻查吉林大学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凶手,曝光其犯罪事实,依法起诉。对于受蒙蔽有悔过之意者,可以向本组织发表声明,澄清事实,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追查国际”将对所有涉嫌迫害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参与迫害者,将坚决追查到底。
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