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左右,才把背椅拆掉,但还背扣手铐,这时所长进来看看手铐,并走到我跟前,用力扇了我几个耳光,然后抓住我头发用力向后拽,使我的头部硌在了椅子棱上,持续到晚上四五点钟,暴徒并用拳头击打我的嗓子,晚上它们又给我灌食。暴徒们看把我折磨得已经不行了,给我输了三瓶液,我仍然拒报姓名住址,被它们送到大兴县转化班。
在那里我又遭到了新一轮的迫害,大约十个人把我围在中心,当天晚上又把我送到屋外,不让穿棉衣,冻着,并让我蹲着,撅着,打脑门、打耳光,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当时我的双手已经残废,不能动弹,直到凌晨三点多钟,才让进屋,第二天又让我双盘十个小时,还打我的眼睛使我眼窝青肿,逼我屈服。据它们说,使一个大法弟子妥协可得五千五百元钱,做洗脑的一天可得五十元钱。
暴徒们手里拿着我家的住址,说查到了,查到了,但是并不往上报,大兴派出所派人来问,它们欺骗说没查着,又把我非法关押了五六天,我没有屈服,于2002年1月4日送到大兴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又呆了4天,2002年1月8日又接回地方,我手已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当地派出所强行将我送进拘留所,在拘留所里的8天,我的血压已降到0,生命垂危,后被送回家中。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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