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南县父老乡亲们,
现在我们给大家写信,目的是要把发生在咱们家乡的一些事情告诉大家,希望引起大家的关心。
法轮大法弟子刘清,女,51岁,家住黑龙江省桦南县桦南镇下甸子。2005年11月12日,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军伙同属下非法闯入刘清家,强行抄家,室内物品被翻得杂乱不堪。邪恶之徒为了不空手而归,抢走了她家的放像机。而后将刘清强行带走。
在非法提审中,刘清正念抵制恶人,不配合他们,却被李军疯狂的抽打了几个嘴巴子。现在,刘清已被非法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遭受迫害。其丈夫,女儿都在外地工作,至今不知道此消息,家中现无人照料。
刘清得法前患有严重的哮喘病,天气一冷,就不敢出门,日常生活甚至不能料理,苦不堪言。法轮大法给她带来新的生机。从此做事处处以“真善忍”为准则,在不断的炼功、调整身体后,疾病不翼而飞,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现虽已年过半百,但从外观上看就像40岁人一样,精神焕发。几年来他不但节省了很多医药费,而且还承担起全部家务活,解除了家人的后顾之忧。家庭充满了欢乐。同时还长年做家政服务工作,工作认真细致,干净利落,收费标准低,服务热情、周到。有时在方便的情况下,不在收费范围内的活也都义务服务。受到用户的好评。她把“真善忍”,法轮大法的美好溶入到日常生活中,带到千家万户。事实证明,法轮大法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然而,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反而被非法抓捕关押遭迫害。刘清并没有违法。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抓捕她的公安局国保大队是在执法犯法,在犯罪。
公安国保大队恶警李军,6年来极力追随江氏邪恶集团,以所谓的“执行任务”为借口,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经过他而被关押和劳教的大法学员已有80多人次。李军还利用职权乘机不断的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伤害大法弟子的家人,危害社会。我们借此机会,再一次正告公安国保大队恶警李军及其它参与迫害的有关人员,立即停止迫害,必须无条件释放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刘清和正在被关押的刘广友。挽回自己给大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轮大法学会于今年10月发表公告指出:“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神必将清算对大法行恶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不悬崖勒马,继续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将受到严惩。”快快清醒!神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乡亲们,请你们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助纣为虐,更绝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决没有错!
请您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定会给您带来好报的。
桦南大法弟子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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