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们的女儿高蓉蓉,今年37岁,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她在家孝敬父母,在单位工作肯干,与同事和睦相处,在社会上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支持社区工作,捐助贫困学生,得到领导、同事以及邻居的称赞。
2003年6月20日,鲁美研究生徐志扬的妻子向学校告发高蓉蓉与徐志扬在一起谈论法轮功。鲁美领导找高蓉蓉问话后,用极端的手段,联合沈阳市610、沈阳市和平分局、和平区新兴派出所将高蓉蓉绑架到沈阳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高蓉蓉被多根电棍电击、并被踢得浑身黑紫,在酷刑下,高蓉蓉发高烧,身体极其虚弱。当时是“非典”后期,看守所是不应留发烧的人,但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是不讲法律的,高蓉蓉又被判劳动教养三年,并于7月8日强行关入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之后,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就发生了一系列更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高蓉蓉刚到教养院,警察就强迫她蹲了四天四宿,不许合眼。致使她腹部、胸部肿胀,走路吃力。2004年中国农历年前,高蓉蓉肝病复发,发烧乏力,家属和她本人多次要求检查,教养院医务科只给开了B6应付。
然而在高蓉蓉这种身体状况,教养院竟还继续对她施以暴力。2004年3月22日,高蓉蓉因身体不支,不能参加二大队的所谓大会,结果副大队长唐玉宝从二层铺上将高蓉蓉直接拽下来,用手铐将她铐在管理科的暖气上,拳打脚踢,用电棍击她的脸、脖子等部位,持续电了半个小时,用烟头烫她的手背,用胳膊肘猛击后背,等等,高蓉蓉从此走路腰和后背直不起来。后来在医大拍片证实脊柱已严重弯曲变形。这次电击高蓉蓉,龙山管理科长王学涛和众多管教都看见了,无人制止。副院长李风石还恶狠狠地说:“专政机关是干啥的,手铐、电棍是干啥的,不信治不了你小小的高蓉蓉。”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教养院狱警又对高蓉蓉进行新一轮的精神和肉体摧残。2004年5月7日上午10时,因高蓉蓉无力干活,狱警姜兆华、王吉昌多次逼迫她,看她实在干不动,就把她叫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把她铐在暖气上,姜兆华踢她、打她耳光,持续用电棍击她一个多小时。下午2点左右高蓉蓉又被弄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这回是狱警唐玉宝和姜兆华将她铐在下面暖气的管子上,让她站不起来只能蹲在地上,狱警唐玉宝和姜兆华用四根电棍轮流充电电击她,唐玉宝还凶狠地说:“今天我非整死你不可。”二大队狱警滕继良还把我们老俩口的照片拿到办公室,唐玉宝把照片摆到桌子上并恶毒地说:“就让你父母看着电你。”
在恶警六、七个小时的电击下,高蓉蓉的脸、耳朵、脖子、后背、脚踝等处皮肉被烧焦得隆起大泡、焦糊,脸肿得高出一拳,眼睛仅剩一条缝,豆大的黄水不断从脸上渗出。当天值班院长方金凯、卫生科长张晓秋,管理科的管教们都看到了唐玉宝施暴的恶行,却无人阻止,二大队管教曾小平还拿一面小镜子让高蓉蓉看她自己被电的走形了的脸。他们如此惨无人道,连最起码的一点人的良知都没有了。
直到当晚上十点多钟,有犯人犯了心脏病,唐玉宝不得不去处理,才暂时放下手中的电棍。唐玉宝走后,狱警滕继良还是不让高蓉蓉回监舍,说得等唐玉宝回来。高蓉蓉不想被残害死,就从办公室窗口跃下逃生,造成左腿股骨头骨折,骨盆两处断裂,右脚脚跟断裂。
沈阳龙山教养院把高蓉蓉送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当时她的血压已降至40度,被电击焦糊的脸,让医生都感到恐惧。高蓉蓉要求通知家属,大队长王静慧说:“该通知会通知”。接着他们把高蓉蓉转到公安医院,散布说:高蓉蓉的伤是滚楼梯摔的。
我们一直担心蓉蓉身体状况。那些天我们听说有法轮功学员被龙山管教残害致死的消息,就更担忧了。5月14日高蓉蓉的两个姐姐去龙山教养院询问,大队长王静慧、副大队长唐玉宝支吾了半天才说:“受伤了,想跳楼逃跑。”蓉蓉姐姐追问:“你们打她了吧?她走路都吃力怎么跑?”再三追问下,唐玉宝说:“三月份打了,这次没打。”在高蓉蓉两个姐姐的强烈要求下,才让她们到公安医院。
推开病房的门,两个姐姐已认不出躺在病床上的人是她们的妹妹了。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5月18日高蓉蓉被转到沈阳医大一院,龙山派管教多人轮流看守。在此期间,龙山管教人员、沈阳市司法局的有关人员及沈阳市政法委、610的官员继续对高蓉蓉及其亲属进行威胁、恐吓,并经常恶言恶语,政法委一干部竟动手揭高蓉蓉脸上的糊痂。这些我们这次不想细说。这些人还散布:“龙山给司法局的报告已明确,高蓉蓉畏罪逃跑,自伤自残。”我们问管理科长王学涛,这个报告是谁定的,他说:“龙山领导班子决定的。”
万般无奈,我们只好求助法律,向辽宁省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检察院派法医验伤。7月份省检察院派法医到医大0533病房给高蓉蓉的脸等被电击的部位作验证、拍照、笔录,并取了脸上的痂回去作切片验证。连见多识广的法医都震惊:当今社会现实之中这样的酷刑在我们国家怎么公然存在。
当时正是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并且见诸报端。我们相信犯法者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治。与此同时,沈阳市政法委和610的人,也来调查情况,却不给家属及高蓉蓉本人任何答复,对残害高蓉蓉的当事人及其相关单位也未做任何处理。
等我们去省检察院取验伤报告时,省检察院监所检查处的秦春植处长说:“验伤报告让沈阳市政法委、610办成立的专案组拿走了,我没有给你们的了,也不要再来要了。”我们说:“高蓉蓉的伤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既然法医去验了,就该有个结论。”秦处长说:“不会告诉你们的。”
就这样,我们想通过检察机关申张正义的路被堵死了。我们后来去市政法委见不到人,电话告诉我们去市610办,610的宋主任说:“你们还是找省检察院。”省检察院的秦处长又叫我们找省610办,连省610的办公地点我们都打听不到。就这样推来推去,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2004年10月5日,在龙山教养院的严密看守下,高蓉蓉从医大失踪了。在此之前,沈阳市司法局和龙山教养院一直要强行将高蓉蓉抬往沈阳大北监管医院,强行手术后送回龙山教养院,高蓉蓉在医大已被摧残的多次病危,龙山管理科的王学涛、毕印红等人在他们上级的支使下还扛着录像机给高蓉蓉强行录像。我们追问高蓉蓉的下落,他们支支吾吾,说被人抬走了。
高蓉蓉被善良的好心人救走了。高蓉蓉遭迫害的事实,各政府、法律部门一直无人问津,高蓉蓉获得自由了,公安、司法等部门却联手不惜一切的要抓捕她。
今年三月初,高蓉蓉再遭绑架。得到消息,我们到处去要人。最后,我们家所在的新兴派出所让我们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找找。我们赶到马三家教养院,见到院长苏境,她承认高蓉蓉归马三家关押,但人具体在哪不告诉我们,也不让我们见,让我们回家听信,过几天让见时告诉我们。然而这一过就是三个月。
从高蓉蓉三月六日被劫持入马三家到六月六日被送医大“抢救”,三个月来,我们两个老人,一个76岁,一个73岁,每星期都去马三家要求见人,因为我们最最担心的是高蓉蓉的身体状况。这里要说明的是,其间我们曾经到省司法厅上访,要求见人。接待人员说:“高蓉蓉被送到马三家时,双方有协议,并有身体检查。”
我们不停地去马三家,苏境见我们几次,就是不告诉人具体在哪儿,就是不让见。副院长赵来喜也见我们多次。开始说让我们等,后来说他们说了不算,上边说了算。我们问谁是上边,他们也不告诉我们。我们每次都问高蓉蓉身体怎么样,他们总是说:“挺好的,吃饭吃得挺好的。”我们要求保外就医,他们说:“高蓉蓉归政府管了,她现在身体这样,接回家影响不好。”甚至说:“高蓉蓉特殊保护,有医生,有专人护理,如果出差错,给法轮功找到借口了。”善良的我们信以为真,真的相信高蓉蓉受到应有的保护。可天知道,这三个月是怎么保护的。我们老糊涂了,我们太天真了,我们太无知了。可是我们平头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最后一次去马三家是六月十日,除了见到副院长赵来喜,还到院部见到了王院长。我们仍然要求见人,王院长说:“要是能让见,我立马通知你们。”实际上这时高蓉蓉已经在医大急诊楼三楼急救病房。王院长为什么这时还不告诉我们真象呢?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高蓉蓉被送到医大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六月十二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苏境给我们家里打电话,说高蓉蓉在医大一院急诊抢救。我们立即打车赶到医院,见到高蓉蓉已经昏迷不醒,完全靠呼吸机呼吸,眼睛已经无神,跟死人一样。我们见到急诊室的小黑板上第一行就写着:高蓉蓉六月六日入院,医大的一位大夫说:“来时就是危重的。”
为什么人到医院一个礼拜之后,等人完全昏迷了才通知家属。如果一、二个月前就让家属见,就让亲人给她一些宽慰,也不至于到了今天这种地步!退一步说,如果6月6日高蓉蓉到医大抢救,就让家属见,就让亲人的力量呼唤她,也能有所缓解,也可能还有一条生路,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从沈阳张氏教养院院长和史凤友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的苏境、赵来喜、王院长,从沈阳市到辽宁省的各司法、公安、政府部门都在撒谎欺骗我们,说:“高蓉蓉很好,吃饭吃的很好,你们回家等,到时就让见了,到时就把人给你们送回家。”是什么人在幕后指示,才让这些人敢联手谋杀高蓉蓉的?我们的女儿,弱小的高蓉蓉,只因信真、善、忍就遭受如此惨烈的迫害,那些迫害者究竟怕什么?非要致高蓉蓉于死地?
我们见到了孩子,等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做父母总是不愿往坏处想,总是抱着一线希望。可是当我们见到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是活死人了!跟父母一句话也没说就惨然走了!到了十六日凌晨四点钟,年轻善良的高蓉蓉,我们可爱的孩子,满含冤屈和悲痛,永远离开了她的亲人,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欲哭无泪,悲愤欲绝。苍天在上,苍天可鉴!我们陪伴着女儿到了沈阳文官屯殡仪馆,高蓉蓉的遗体就存放在那里。
痛定思痛,我们提出以下要求和诉求:
一、要求有关领导部门和法律部门追究残害高蓉蓉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要求相关单位向家属讲清楚三个月来高蓉蓉人在何处?受到何种对待?身体状况如何?为何不让家属见?为什么突然死亡?谁是这种蓄意谋杀的真正幕后操纵者?有关领导部门如何处理这件事?
三、鉴于高蓉蓉不公正地被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送去劳教,被沈阳龙山教养院残酷摧残,被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藏匿所受到的伤害,最终导致死亡。我们要求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沈阳市司法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承担由此给家属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申诉人: 高元孝 张素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41号3-4-2
电话:024-23873294
2005年8月1日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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