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日,本人与其他二位功友被叫到单位疫病楼会议室开会,会场由副所长董学、人事处长李涣霞主持,单位公安处成员均在场。问我们3人还炼不炼功,因我和另一位功友说“炼”,单位领导给我们放映叛徒的讲演录相及“天安门自焚”焦点访谈录相。第二天上午又把我们叫到会议室,强迫我们写保证书与决裂书。因我不写保证书,于是他们强行将我押送到吉林市昌邑区610洗脑班,我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当时我爱人怀孕正处于临产期,因为岳父岳母在家里照看我小姨子那出生仅6个月的小孩,因此我爱人临产他们根本不能脱身照看,这样我爱人只能是我在场照看,而且当时已检查出小孩儿胎不正,孩子太大,需剖腹产手术。3月3日晚,我爱人找到李涣霞去求情,问李涣霞能不能先将我放回来在临产期照看她?李涣霞答复:“因为刚送到学习班,不能马上将人取回来,一周后去取人,能否取回,还要看我炼功态度如何。”我爱人精神压力太大,我爱人在出事前,连着偷着哭了三个晚上,她为了告诉我如何去做才能放人,于2001年3月5日去吉林找我,途中在桦皮厂遇车祸身亡,而我在3月5日才被释放。
就因为我坚持信仰不写保证书,不法之徒们就这样对我们如此残酷的迫害,我只是炼功,想要做真正的好人,我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为什么自己最基本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如果单位不把我送到洗脑班,我爱人的车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说句公道话,我爱人与未出生的女儿的死亡都是因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老百姓迫害一手造成的。现在我父母、岳父岳母因为此事在默默承受着痛苦,我们有一肚子的冤屈,可在当今江泽民集团的暴政统治下的中国社会我们何处申诉?现在,我正在遭受江泽民集团对我进行的又一次严重迫害。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1月22日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