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东汉史书上记载:汉灵帝于西园设邸舍,如市店一般,鬻卖官爵。官有大小,则纳钱有差等,秩二千石的,如今之县令等官,则纳钱四百万。就是本等以德、行、次序应该当选的,也要他纳钱一半,才许他做官。令长,即知县,随那地方的好歹,以为纳钱多寡,都有定价。富者,纳完了钱,才与他官做;贫者,赊于他,着他到地方去,加倍补纳。又私令左右之人卖公卿。公卿大官必是资望相应的,然非因近幸入钱,亦不肯便与。公,卖钱一千万;卿,卖钱五百万。将这卖官的钱,都收贮在西园库里,以为自家的私藏。
考之于史,灵帝初为侯,时常苦贫,及即位,叹桓帝不能作家计,无私钱,故卖官聚钱如此。
夫朝廷官爵,以待贤才。官不及私昵,爵罔及恶德。任意与人,犹且不可,况卖之以为私藏乎!且天子富有四海,安用私藏。使市贩之辈,冒滥冠裳,贤才之人,弃之不用。上坏朝廷名器之公,下遗百姓剥削之害,未及五年,大盗四起,宗庙社稷且不可保,西园私藏,果安在哉?此正《大学》所谓:一人贪戾,一国作乱者也。
(选自明代张居正编撰之《帝鉴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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