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法弟子自述在何湾劳教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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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张伟杰,37岁,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部职工。2000年12月26日因在天安门打出横幅"法轮大法好",被打昏在天安门广场,并被抓回武汉。于2001年1月10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

2001年5月14日晚,我和另外九名大法弟子被以出外劳动为名骗至何湾七大队。当时我除了穿的短袖衬衣和西装短裤,什么都没有带。我们提出要回去拿自己的东西,当时七大队管教队长张培雄(37岁,警号4204217)说什么这里都准备好了,不用拿。就这样我被分入七大队四分队。并被告之每人有二个信息员看着,坐着不准盘腿,不准写信,不准打电话;接见家人时信息员能记录我们的言行,不准我们炼功,看着我们劳动。第二天(5月25日)他们强迫我们出工劳动,我拒绝后,要取回自己的东西。至下午,他们让原二大队的人将我们的东西送来,当时在张培雄和二大队管教干事(一名姓高的)指挥下,将我们带的东西检查,张培雄当时大声叫道:把书、纸、笔都收走。在他们指挥下,将我们几个人的东西扔在地上检查,张培雄叫负责检查的人把棉絮棉被扔了,说将来统一发。当查到我的吉列安全剃须刀时,张培雄叫道:扔了、扔了。就这样,我们9个人的棉被、棉絮、剃须刀、纸笔和一些业务书藉、被强行收走。在这混乱中,我只顾把被他们搞乱的东西收拾着拿上楼。在收拾中我才发现我衣服口袋中的家信(其中有三封是我女儿写的,一封是我姐姐写的)被收走了。我当时要见管教要回我的信,但班长和信息员阻止,说管教不见我们法轮功学员。我当时让他们代我去索回信件。可他们一直没有回答,在我再三追问下,张培雄让班长告诉我,他不知道有这些信。并说今后再不要提这些。从那以后他们还规定,我们的家信给他们检验完后,当着他们面看完,再把信给他们保管(多数是张培雄负责、监督我们看信并把信收走)。这里的伙食更糟。在十月一日之前,每天早上是一个馒头,一碗稀饭,馒头多半是又硬又酸。中午、晚上是一块饭,菜是水煮土豆或水煮黄瓜。生不生熟不熟。十一后换到新伙房才稍微强一点。这里干部背后指使劳教人员打大法学员。

2001年6月25日晚,我到四分队去洗澡,因为七大队长期缺水,故我们每天只能下楼去洗。而洗漱室只有五个水管,另有四个淋浴头,而一个分队有二三十人,第一次是一个分队一个分队洗,还要定时间,故洗澡都是抢着洗,那天我下去时看水管都已挤满了人,而外边淋浴被人拧倒,因为只有拧倒时,才时断时续有点水,不拧倒一点水都没有,因为水压不够,我就在淋浴蹲着洗,这时值班室一个叫胡义的走过来,说怎么都把管拧倒了,都扶起来。我就扶起我正在洗的淋浴头。洗完澡我上楼回班后在床边地上坐下,约九点时,那个胡义带着新班班长陈胜强走进来,胡义往我这一指说就是他,陈胜强上来就是一腿踹在我左胸口中,又照我头上一拳,我被打毫耍这时我身边的李三元说不要打人。胡义又指着王敬福说还有他,陈胜强过去一拳把王敬福打倒,上去用膝盖和肘,打王敬福的胸,背。打了一会才停下来,我想我没有把淋浴头弄坏,是他们故意诬陷,而且这时班长陈国华和几个信息员已透话,再要是炼功就要打人了。我想了想就跟王敬福讲,要跟队长讲清这事,并且他们打人是不对的。应制止他们,这段时间他们已经开始打法轮功学员了。

第二天早上,我让王敬福先去向队长谈昨晚打人这件事,由于班长和信息员讲干部不准我再找他们,因为我常提出要讲理、讲法。王敬福去找到张培雄讲了昨晚被冤打之事。王敬福回来后我问他谈得怎么样了。他说他去向张培雄讲了,张问还有谁被打了,我说还有张伟杰,张培雄说打得好。到早上开完饭,张培雄开了个大会,在大会上他主要讲昨天有人把淋浴头拧倒了,值班室的人打了他们,打得好,该打,还要罚他们款,十倍地罚。我想一个堂堂国家管教干部,七大队队长竟不分青红皂白就武断下结论,并且提倡打人。我就去找了谢教导员,他同意去调查,并也表示打人肯定不对。但到了下午并没有答复,只是陈胜强来问我说:"你告我打你谁看见了。我知道全班除法轮功学员外,没有人敢做证。因为陈胜强是大队长左燕杰的关系。且打人是干部都说打得,谁还敢出来做证。我在晚饭时又找了谢教导员,他说不用罚款了,但我提出处理打人的事,他没有表态,我说我现在吃东西、喝水时左肋都疼。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于第三天(6月27日)早餐开始绝食抗议,到了下午分队长吴洪涛找我说让我先吃饭,他们再来考虑。我说我要等到大队把打人的事处理了,我现在吃东西喝水都困难。我希望尽早听到处理意见。当时没有结果。到了晚上是管教干事姚群值班,大约八点,轮到四班去洗澡,我被留在班上,过了一会,班长陈国华带着班上几个信息员,杜春,田俊一共七八个人进来,并搬进一个板,然后他们把我拉下来按到板凳上开始灌食。姚群在一边指挥,我的嘴里被他们用汤匙和牙刷捣乱了。身上被他们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灌完后,他们又把我拉去车间劳动。我拒绝劳动。那时天气已开始变热。我身体很虚弱了。

从6月26日早上,七大队全体法轮功学员集体抗议七大队这种迫害人的作法。在这种情况下七大队开始作出反应,到中午开饭时,张培雄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假装问了一下经过,我说了一遍。他说:法轮功学员不会破坏公物,肯定他们搞错了。我说那淋浴头因水压低一直有人拧下来,我看到后一般都给还原好。我问他处理这事结果,他说让陈胜强写检讨,看我没有什么表示,就去拿检讨,并说这里对喝酒,赌博,打架都要处理。我加一句:对打人也要处理。他不回答打人的事,但他看我还不同意,才说准备罚陈胜强200分,(按理200分就是加2天期),我同意了,他说那希望你去吃饭。我说什么时候处理。张培雄当时出门叫人写了罚分通知。

然而这件事并没有完,到了八月,陈胜强解教时,却被提前五天释放,理由是陈胜强打人有功,大队长左燕杰奖励他五天。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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