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丹麦政治报(Politiken)于2005年8月29日又刊登一文,报导19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晓天向各界说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人虐待,以下是报导全文。
刘晓天在父母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逮捕时才15岁,当天他人在学校。刘晓天一家人住在中国湖南省,是一个小家庭。
中共当局当时也要将刘晓天带走,由于有人向他通风报信,所以他在公安到学校之前,就已经跑走了。
投靠叔叔
当天(2001年11月)下午他不敢回家,躲在邻居的杂物房内。晚上,他爬过他家的窗户,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所有东西都被砸烂了。
二天后,邻居不敢再收留他。
于是,刘晓天去投靠他在另一个省份的叔叔。一年后,叔叔借了许多钱让晓天离开中国。
在丹麦获得政治庇护
2003年1月,16岁的刘晓天离开哥本哈根中央车站,身无分文,也没有任何文件。
一位路过的女士提供协助,并与红十字会联络,今天他已获得丹麦政府给予的政治庇护。
本周一(8月29日)九点,刘晓天站在哥本哈根斯堪的克旅馆(Scandic Hotel)前的二面横幅之间。来自八十个国家的检察官在此参加为期三天的研讨会,讨论目击者与受害者在犯罪案司法审判中的立场。
这场研讨会的受邀讲者之一为中国最高检察长贾春旺。包括刘晓天在内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已在周日向丹麦警察提出控告案,指控贾春旺所犯下的酷刑罪。
违反人权
根据法轮功学员的指控,贾春旺的罪行之一为其担任特殊办公室(“610办公室,编者注)的领导,这个特殊的机构是设立于1999年,负责指挥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镇压活动。
这是居住在丹麦的法轮功学员首次要以违反人权罪行将中共高阶官员送上法庭。
虐待与酷刑
中共在1999年禁止法轮功,并贴上标签,诬指法轮功对中国构成威胁。
联合国、国际特赦以及美国外交部的文件都记录了中共对法轮功所施加的虐待及酷刑。
刘晓天周一在诉说他的亲身经历时所举着的横幅上写着:“自1999年7月迄今,在中国已有278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双亲死在监狱
刘晓天在双亲遭到迫害致死一年后才获知这个消息,双亲都是在遭到逮捕后数个月内即死在监狱里,但是在去年夏天他曾抱着能与双亲再度重逢的希望。
他告诉记者:“我十分悲伤,我的父母都十分健康,我确定他们在监狱里遭到酷刑。我是到了丹麦才开始有兴趣学法轮功,我想要知道我父母被抓到监狱的原因。今天,我自己决定修炼法轮功,并且找到我真正的自己,而且变成更好的人。”
电击
数小时后,刘晓天在丹麦举行的一场法轮功记者会上以同样的亲身经历,讲述这真实故事。
在记者会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述说他在中国监狱所遭受的电击酷刑。
法轮功学员指控中共负责特殊国际犯罪(Special International Criminal)的最高检察长所犯下的罪行。
昨天无法取得丹麦国家检察长Birgitte Vestberg对本案的评论,因为她正与贾春旺出席同样的会议。 而副检察长Lars Plum则表示,对本案的评论目前还言之过早。
他表示:“我们所收到的控诉材料相当多。”代表法轮功的丹麦律师Tyge Trier暂时还没有就本案提供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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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8557-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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