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大法弟子王洪德迫害致死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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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大法弟子王洪德2005年5月14日被大庆红卫星监狱迫害致死,其经过令人悲愤难当。

王洪德,男,56岁,大庆市大同区新华发电厂职工,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到非法镇压后,王洪德一直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于2000年3月及2001年2月被大同区公安局非法拘留两次各十五天,此后王洪德被迫背井离乡,有家难回。

2001年春,王洪德在北京、唐山两地投资20余万元人民币种植树苗及仙人掌。2002年4月26日,唐山市玉田县公安局应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局的要求,将大法弟子王洪德在玉田县暂住地非法抓捕并抄家,抄家时搜出11000元现金作为非法罚款,20余万元的投资付之东流,使王洪德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

由于王洪德拒绝放弃信仰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2002年8月16日被非法关入大庆市红卫星监狱迫害。

王洪德入狱当天,就被红卫星监狱集训队恶警用三角皮鞭将两手打肿、手心出血、打掉右上部半个大牙。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王洪德还遭到监狱所谓教改科(610)的精神迫害,晚12点前不许睡觉,被逼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实行强行洗脑。

由于长时间睡眠不足,2002年12月份左右,王洪德被折磨至心脏病发作,突然昏迷不省人事,经诊断为风心病二尖瓣狭窄、心衰三级。

当家属得知此情况后,心急不安,去大庆监狱要求见面。可是监狱长王英杰说什么也不允许接见,理由是王洪德没有写“五书”。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监狱长王英杰勉强答应允许接见,但是附加条件是让家属做他的转化工作,即要求王洪德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并由610办公室郭春堂陪同(监听)。

法轮大法弟子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都按照师尊的教导,秉承“真善忍”的原则行事,让这样的好人往哪里转呢?因家属接见时没能做他的转化工作,反而给他以鼓励和支持。郭春堂出来后对家属大发雷霆,说什么“你以后别想再接见王洪德,你连一句让他悔过的话都没有说!”从此以后,家属见到王洪德的难度更大了,必须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家属不是炼法轮功的。

同时监狱里要提高所谓“转化率”,对王洪德的迫害也加大了。当时王洪德住在监狱的医院里,黄姓院长经常逼迫王洪德写“五书”,否则强行将其送出医院;院长高青接到同修讲真象的电话后,发疯般的对王洪德大骂,逼王洪德说出打电话人的姓名。由于精神上的压力使他的病情日益加重:呼吸困难,全身浮肿。生命在死亡的边缘上徘徊。

家属几经周折要求将王洪德送去正规医院复查。一开始监狱长王英杰不同意,并对家属出言不逊。后监狱怕担责任,才同意到大庆四医院复查。

2003年1月15日,王洪德在四医院戴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而且是手铐、脚镣相连的情况下进行了艰难的复查,复查诊断为:风心病,联合瓣膜病,主动脉高压;二尖瓣狭窄,主动脉及三尖瓣返流,心衰四级。

当时医生说此病人时刻会出现生命危险,必须立刻住院抢救。可是恶警大队长朱瑞坚决不同意,说必须马上将人带走。在中共恶党豢养的恶警的概念里,生命犹如草芥,可以随意碾碎,恶党的命令和自己的前途、官运才是最重要的。

家属要求必须住院,否则就去告监狱。2003年1月16日,几经周折王洪德终于住上了医院,共住14日。

住院期间监狱百般刁难家属:1、看押的干警每个班两人,共3班倒。吃、住费用全部由病人的家属承担;2、不许亲人看望;3、每天晚上必须将王洪德拉回监狱,第二天再来住院。在家属的强烈反抗下没能达成每天往返。

请注意第三条的规定:一个心脏严重衰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重病人,白天在医院抢救,晚上折腾回人间魔窟中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迫害。

因三级心衰符合保外就医条件,2003年元月24日,家属正式向红卫星监狱提出申请保外就医,监狱长王英杰不但不放人,还封锁消息、加紧迫害,不许家人见面。

王洪德的老母亲70多岁,身患高血压,得知儿子在监狱里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不畏路途遥远,亲自到监狱要求给儿子办保外就医。

2004年的8月25日上午8点半,老母亲来到大庆监狱办公楼找到监狱长王英杰,王英杰不让老人家进办公室,老人家说:“我来到这里也不容易,路途遥远,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去?你们打我儿子打出病了,我不找你找谁呀?”王英杰说他要开会并走出办公室,老人家也随他进入会议室,要求给个答复。王英杰打电话把红卫星派出所的警车叫来,警察把老人家从三楼一直拖到警车,拉到红卫星派出所,理由是老太太为法轮功闹事,对老人家进行非法审问。

二年多,家属为给王洪德办理保外就医不停的奔波,而狱方采取的手段就是无理刁难。监狱大队推给监狱医院,医院又推给大队,大队再推给监狱长。监狱长王英杰更是目无法律,大放厥词:“死里也不能给你办保外!”

精神上的迫害使王洪德的病情越来越重,监狱里的医院的治疗办法是:看你不行了就给打一针强心剂,身体稍有好转就送回监区。到监区没几天又犯病了,再抬到医院抢救,最频繁的时候一日往返三次。就这样的折腾,使王洪德的病情加剧恶化。

200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大约在下午2点多钟,家属接到监狱三大队打来的电话,叫家属马上到大庆四医院,称王洪德病重。下午3点多家属来到四医院急诊室,王洪德正在做心电图。医生说;“他的病非常危险,心脏跳动每分钟160次,时刻都有危及生命。这么重的病为什么不早点来医院治疗。现在他必须住院抢救。”

邪恶的恶警朱瑞与监狱医院高姓院长和医生商量是否不用住院,开点药回去。医生不满意的说:“病人的心脏随时都也可能停止跳动,我完全是为患者生命负责,你们自己考虑吧。”朱瑞只好打电话与监狱联系,最后同意住院治疗,在一病区的护理室抢救。当时王洪德心脏跳动每分钟160─200次,全身体浮肿,人不能动,上厕所都在床上。呼吸相当困难,主治医生说:“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让家属有个思想准备。”

在这期间,王洪德一直带着沉重的刑具,家属几次要求解除刑具都没人理睬。可想而知这样重的病人带着刑具治病是怎样难以想象的痛苦,尤其是大、小便时经常便在裤子里一部份,不能及时的换洗内裤,几天后离开医院的时候王洪德的两大腿根部完全腐烂。

2005年2月27日早8点多,恶警朱瑞派人去四医院给王洪德办出院,根本没有通过家属和病人的同意,出院的手续办理完了,狱警告诉家属说:“朱大队长说了,过了正月十五还可以来住院。”

当时王洪德的病情根本不具备出院条件,只是身体稍有好转。医生说这种病必须调整到稳定状态,否则会经常犯病,此病犯一次,严重一次,最后将失去了治疗价值。

2005年农历正月十七,王洪德的家属来到监狱找朱大队长,要求继续住院治疗。朱大队长却说这事他没有权力决定,让家属找监狱院长和监狱长从新批手续。家属奔波了三天毫无结果。监狱采取一贯的手段:互相推诿。

在这期间,由于王洪德突然停药没能达到及时的治疗。2月22日─4月30日期间,王洪德在监狱里病情反复发作。最后失去了治疗的希望。

监狱长王英杰等人拖延了办理保外就医的时间。从2003年元月24日开始办理,一直到2005年4月30日才放人。

出监狱后15天,即2005年5月14日,大法弟子王洪德被迫害致死。又一血债刻在江氏集团的历史耻辱柱上。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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