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原来是个体经营开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也比较好。99年某公司来开发市场,辗转找人都不合适。后经人介绍和到市场了解,知道了我是炼法轮功的好人,不赌博、不喝酒、不抽烟、不進歌舞厅,再加之我们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市场经验,他们大喜过望,找到我,向我诉说着他们产品面世两年还没打开市场的辛酸,企业处于半生产状态,以及现今严重亏损的局面,向我表明他们的合作“诚意”。
就这样我结束了其它几种经营良好的产品的销售,做了他们在我们地区的总经销商。在经营交往活动中,我也给他们洪过法,而且,还给了办事处负责人一本《转法轮》。我劳心劳力,开发市场阶段我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7个小时左右,他们在这里的市场也从年销售额为零,变为年销售额六千多万元人民币,由严重亏损企业一跃成了盈利丰厚的企业;与此同时,从1999年开始到2002年3年多的“合作”下来,却给我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多万元人民币。
回想与他们的经营交往当中,我由于学法较少,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而是片面的、肤浅的理解“真、善、忍”,把他当成了常人的生活准则。虽然在合作中也出现过多次分歧和争议,但都是以我的无条件“忍让、退让”而告终,由于学法不深,把善理解成了无限度、无原则的忍让,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啊。
师父说:“真善忍是法!是宇宙大法在不同层次的体现,绝不是人所认为的人的什么思想与常人生活的准则。”(《忍无可忍》)由于自己把自己降到了常人的思想境界上,才会招致邪恶利用人对我進行疯狂的迫害,同时由于自己走的不正,本来应该由我来救度的众生却因被魔利用而无度的对大法犯了罪,本来我们公司积累的资金可以更好的利用来救度众生的。
后来被魔利用的他们,干出了更加卑鄙无耻的事情。这就是,当我和我爱人被绑架遭受迫害的时候,他们勾结当地法院,在双方未结帐无法证实的情况下,强行反咬我们欠他们的货款,在我受迫害中多次到监狱逼迫我承认欠款并签字,冻结我们所有客户的应收货款近300万元,而且趁我在狱中,收走了近200万元货款,并取走了我们所有的存款和现金(除现在公安分局手中的20万元外),连为儿子读书准备的汇款都抢走了,我们的私人存款2万元也被连本带息洗劫一空,致使我从劳教所释放回家后生活困难。
通过学法,反思自己这几年走过的路,都是由于自己不精進,尤其是学法不扎实,对邪恶的迫害认识不清,把它当成了人对人的迫害,而且放松了一个大法弟子的正念,才会导致被这么严重的迫害。师父说:“我叫弟子们发正念,是因为那些所谓的邪恶其实什么也不是,然而却由于大法弟子的慈悲被旧势力利用,它们保护下的邪恶生命有意的迫害,那么大法弟子所承受的已经不只是自身的业力,而是在邪恶生命迫害下承受着不该承受的”(《正念的作用》)。我只把监狱中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成是邪恶的迫害,而没有在一思一念中破除旧势力的迫害,由于我放松了和平环境中对自己的要求,才会有这么大的漏被邪恶利用,导致邪恶这样肆无忌惮的迫害。
当时还有一层法理也没有悟上来,就是我们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修炼不是在承受邪恶的迫害中建立威德,而是在破除邪恶的迫害中建立威德。回顾自己的修炼之路,通过進一步学法,在法理上悟上来了,在心性上也提高上来了,“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大法坚不可摧》)万古事为法来,我们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正法所安排的,包括我们的资产也是师父给予的应该为大法所用的,由于自己没在法上认识法,才会导致这么惨重的迫害和损失。
一点体会,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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