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亲爱的大使阁下:
新加坡当局最近以法轮功学员程吕金和黄才华于2003年2月间在新加坡鱼尾狮公园「无准证集会」和「持有与邮寄未经批准光谍」为由進行有罪判决,我们想要对此不公的严厉处罚表达我们极度关切之意。她们二人自从法院审理时即受拘禁,并在2005年4月27日被判有罪,新加坡法院分别处以20,000元与24,000元的过当罚款,二位学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她们二位最近進行绝食以抗议她们所受到的不公对待,现在虽然因为她们的先生支付罚款已经获释回家,我们仍然认为新加坡当局能推翻这些判决,以及归还已支付的罚款给她们的家属才是最适当的行为。
二位学员都遵照真、善、忍的原则,无意伤害任何人,她们只是希望能够允许实践她们的信仰,并使其他人也能够如此,而不须害怕受到当权者的迫害。
全世界越来越多的政府和人们获知法轮功真象,而像新加坡这样的政府,摆出如此不人道、无用的姿态来取悦站在迫害前线的中国政府,将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变得更加孤立。
如同您所确知的,自从1999年7月中国禁止法轮功起,已有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以千万的人仍被关押在全国的监狱和劳教所中,仅仅因为履行他们在宪法上的言论与信仰自由的权利。
因此我们向您呼吁,尽您所能去推翻新加坡法官对二位学员处以罚款的判决,并说服您的政府对他们与其家人发表道歉声明,在真、善、忍的名义下这场迫害必须尽早结束。
您对此事的协助会获得最深的感谢。
诚恳的
副主席 约翰.迪(John Dee)
* * *
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6333-article.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